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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們:
今天,我們召開全鎮整治本地摩托車工作動員大會,主要內容是傳達全市整治本地摩托車工作動員大會精神,研究部署我鎮整治本地摩托車工作,動員全鎮各級各部門早謀劃、早部署、早宣傳,確保整治本地摩托車工作于9月1日準時啟動,順利推進,確保實效。下面,我講五點意見。
一、全市整治本地摩托車工作動員大會精神
今天上午,市委、市政府在鳳崗鎮雁田村鎮田小學禮堂召開了整治本地摩托車工作動員大會暨雁田現場會。會議由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黃雙福主持,有關鎮村和單位介紹了“治摩”工作經驗,市委書記劉志庚在大會上作了重要講話,對整治本地摩托車工作進行了全面動員和部署。劉書記主要講了五點意見:
第一、要堅定不移推進“治摩”。去年9月1日以來,我市整治異地摩托車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一是社會治安明顯好轉,二是道路交通秩序明顯改善,三是市委市政府的威信明顯增強,四是以前東莞給人“一片繁榮一片混亂”的印象有所改變。劉書記強調,今年9月1日開始要把“治摩”深化為整治本地摩托車,這是因為:只有整治本地摩托車,才能鞏固和發展前期“治摩”帶來的治安和交通成果;只有整治本地摩托車,才能鞏固提升市委市政府的威信和城市的形象;只有整治本地摩托車,才能更好地實現、維護和發展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第二、要實事求是推進“治摩”。劉書記強調,相對于去年的“治摩”而言,今年整治本地摩托車工作困難更多,壓力更重,意義也更大。我們整治本地摩托車工作方案的制訂過程,已經充分體現了實事求是;我們制訂的《方案》內容,也充分體現了實事求是;我們要求各鎮(街)各部門執行《方案》時也要做到實事求是。
第三、要以人為本推進“治摩”。要繼續堅持和發揚以人為本的“治摩”經驗,在六個方面體現高度人性化:一是合理確定禁行區域和時間。二是大力發展公共交通。三是積極幫扶“摩的”司機轉型就業。四是鼓勵摩托車提前報廢或遷出市外。五是加快建設自行車專用道。六是允許公務摩托車通行。
第四、要依法行政推進“治摩”。要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推進今年的“治摩”工作:一是從嚴查處摩托車載客營運。二是查處沖闖禁區違法行為。三是收繳達到強制報廢期的摩托車。四是嚴格執行摩托車管理的其他各項規定。五是同步治理電動自行車。
第五、要統籌兼顧推進“治摩”。整治本地摩托車工作涉及面廣、復雜程度高,牽動千家萬戶,關系群眾切身利益,要統籌兼顧推進“治摩”工作:一是明確職責分工,加大督導力度。二是密切配合協作,加大執法力度。三是把握輿論導向,加大宣傳力度。四是切實關注民生,加大維穩力度。
二、深刻理解“治摩”意義
去年9月1日全市開展“治摩”以來,全市社會治安狀況和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明顯改善,大家有目共睹,群眾心知肚明。就我鎮來看,“治摩”工作成效十分顯著:一是摩托車存量大幅減少。去年9月以前,我們初步調查,*有本地摩托車3萬輛,異地摩托車也在3萬輛以上。經過整治,截止今年7月,已有近2萬輛異地摩托車自動離開*,查扣異地、無牌無證、假牌假證摩托車1萬多輛。二是社會治安明顯好轉。今年上半年,我鎮發生飛車搶奪案件為29宗,比去年同期50宗下降42%,發生盜竊摩托車案件33宗,比去年同期90宗下降63%。三是道路交通秩序明顯改善。“涉摩”交通事故同比下降74%,所造成的死亡和受傷人數分別下降96%、79%。四是城市文明程度明顯提升。亂停亂放,亂沖亂撞的現象大幅減少,城鎮文明程度明顯提升。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今年9月1日開始要把“治摩”深化為整治本地摩托車。這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決策,也是社會形勢發展的需要。
整治本地摩托車是鞏固前期“治摩”成果的需要。去年以來,我鎮清理查扣了大量的異地摩托車,但是,從公安、交警部門掌握的情況看,尚有部分異地摩托車通過套用冒用本地假牌假證,滯留*,逃避稅費,不購保險,不守規則,橫行無忌,甚至用來搞“兩搶”,對社會危害極大。整治本地摩托車,可以有效堵塞異地摩托車滯留*、危害市民的漏洞。我們要實現今年社會治安更加明顯好轉、五年根本好轉的目標,要進一步改善交通秩序,就必須整治本地摩托車。如果不開展整治本地摩托車,可能會引發大量異地摩托車回潮現象,那么我們不僅前功盡棄,而且失信于民。
整治本地摩托車是經濟社會轉型的需要。摩托車是一種輕便的交通工具,更適合在農村以及城市郊區使用,而城市是人流、物流的高度集聚區,不能承載大量的摩托車。目前,我國的廣州、深圳、上海、北京、杭州等城市都實行限制摩托車的措施。當前,*正在大力推進產業升級、城市升級,人流、物流量不斷增大,而大量的摩托車必然造成交通混亂,使城鎮的檔次上不去。因此,我們要改變傳統的習慣和觀念,改變靠摩托車上下班、接送子女、運送貨物的方式,推動公共交通發展,培育“的士”市場,更好地適應城市化的發展需要,推進城市升級。
整治本地摩托車是一項民心工程。整治本地摩托車,可能會涉及部分人的切身利益,但是市委、市政府推行人性化治摩,出臺了很多的優惠政策。尤其是對于本地“摩的”司機更是一次非常難得的機遇。摩托車載客營運,既要經受風吹日曬,安全又沒有保障,不是長久的生存之計。這次整治本地摩托車,市政府拿出了1.5億元左右的資金,對“摩的”司機轉型就業實行資助補貼,而且專門開展了“摩的”司機“就業新起點幫扶行動”。因此,整治本地摩托車充分體現出市委、市政府體恤民情,關心民生,是一項實實在在的民心工程,希望全鎮“摩的”司機把握機會,盡快實現轉型。
總之,整治本地摩托車,事關老百姓切身利益,事關城市環境和形象升級,事關經濟社會雙轉型。市委指出,整治本地摩托車是“治摩”工作的攻堅戰,是對各級黨委、政府執政能力的重大考驗。市委要求必須堅定不移地推進“治摩”工作,要下死決心、一抓到底。市委劉志庚書記一再強調,對于“治摩”工作,決不能在思想上有任何動搖,在言論上有任何雜音,在行動上有任何疏忽。這是一個原則,也是一條紀律,全鎮各級領導干部務必保持清醒的認識,不折不扣地開展好整治本地摩托車工作。
三、準確把握“治摩”任務
去年整治異地摩托車,我們熱情很高,干勁很足,行動迅速,成效明顯。從今年9月1日起,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們重點整治本地摩托車,這涉及到我們自身的利益,涉及到千家萬戶,情況復雜,牽涉面廣,阻力較大,因此,全鎮領導干部一定要準確把握好今年的整治任務,明確整治目標。
根據整治方案要求,我們整治本地摩托車的指導思想是:“黨委領導、政府牽頭、屬地負責、部門聯動、以人為本、分類治理、穩步推進、務求實效”。目標任務有四個:第一,通過取締摩托車載客營運,凈化客運市場,提升城市形象;第二,通過查處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使道路交通安全和治安秩序明顯改善;第三,通過強制報廢和有償回收摩托車,使本地摩托車的實際存量在短期內大幅減少;第四,通過分區域、分時段、分階段限制摩托車通行,逐步擴大禁行區域,*年年底實現鎮中心區無摩托車行駛,2012年全鎮基本無摩托車。重點落實好以下幾項任務:
(一)查處沖闖禁區違法行為。按照市有關要求,結合實際,我鎮劃定的鎮中心區摩托車禁行區域為長富東路—富華路—金朗路—蔡邊東門商業街—塘富街范圍內的區域,禁行時間為每天9:00~16:00、20:00~次日4:00,也就是說仍允許市民在出行高峰時段使用摩托車通行。今年9月,作為整治本地摩托車的教育免罰期,對沖闖禁區的摩托車駕駛人進行教育勸阻,發放宣傳資料,宣講“治摩”政策,教育其不再重犯。從10月1日起,組織開展一系列統一行動和分散行動,重點查處沖禁區違法行為。對符合扣車條件的一律依法扣留車輛;對不符合扣車條件的,責令駕駛人將摩托車拖移出禁行區域。
(二)嚴禁摩托車載客營運。國家法律明令禁止摩托車無證從事客運經營,也就是說摩托車未取得營運資格載客營運是違法行為。摩托車非法從事客運,擾亂了客運市場的秩序,造成不公平競爭;承運者不具備客運資格條件,沒有為乘客購買旅客保險,乘客的生命健康權沒有絲毫保障,容易引發糾紛,影響社會穩定。目前,我鎮在交通部門有登記備案的摩托車載客營運司機有1778人,我們一定要態度堅決、下大力氣抓好“摩的”司機的轉型工作,依法打擊取締摩托車非法載客。從9月1日起,交通部門要對繼續從事載客營運的摩托車,依法從重處罰。凡是在我鎮營運的,根據交通部《道路運輸行政處罰規定》第八條第三項,處以500元罰款。當事人未繳納罰款的,不得放行車輛。
(三)收繳達到強制報廢期的摩托車。截至今年8月底,我鎮到達強制報廢期(13年)的摩托車累計6124輛,但是目前已辦理報廢的不到100輛,超期未上繳報廢的摩托車多達6000多輛。對這類摩托車,發現一輛,收繳一輛,實行強制報廢,杜絕報廢摩托車上路行駛。嚴格執行摩托車定期檢驗標準,對檢驗不合格的摩托車,不予通過年審,促使摩托車提前報廢。
(四)鼓勵摩托車提前報廢或遷出市外。我市已經對本地摩托車提前報廢或遷出市外給予非常優待的政策,補償標準非常明確,對未達到10年使用期限的摩托車,按提前報廢的補償標準進行有償回收,至少給予1440元補貼;對未達到10年使用期限、自愿過戶到外省市的摩托車,每部車一次性補償800元;對達到10年使用期限但經檢驗可延期使用的摩托車提前報廢的,每提前1個月,給予40元補償。根據屬地負責的原則,各社區(村)要上門敦促摩托車車主補繳稅費或報廢車輛。對9月1日前辦理提前報廢或者遷出的本地摩托車主,給予一次性獎勵500元,10月1日前的獎勵300元。對12月31日前主動將摩托車報廢、提前報廢或遷出的,不予追繳歷年欠繳的規費和罰款。為了給群眾辦理摩托車報廢提供方便,我鎮成立了摩托車提前報廢或遷出補償工作辦公室,設在銀井機動車檢測站,統一負責報廢、提前報廢和遷出摩托車的補償、退稅退費以及注銷稅費等工作,為市民提供“一站式”服務。根據市有關要求,我們要放開報廢摩托車回收市場,允許外地有資質的回收企業在我鎮回收報廢摩托車。
(五)嚴厲打擊假牌套牌摩托車以及其它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查處假牌假證、報廢車輛、異地摩托車上路以及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不靠右行駛和逆行、橫行、跨線、越線以及超載、超高等各種交通違法行為,規范摩托車行駛秩序。從9月1日起,對所有查扣的摩托車要進行綜合審查,包括車輛的合法性、是否涉嫌載客營運、車輛稅費繳納情況、有無其他交通違法行為和記錄、人員身份、車輛使用年限等。加大源頭治理力度,促使摩托車銷售店、維修店轉營或遷出,逐步形成整治摩托車工作的長效機制。
(六)開展電動自行車治理工作。去年“治摩”以來,上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大幅增加,既帶來了一系列交通和治安問題,也影響了城市形象。當前,市政府已向上級請求批準東莞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在接到上級的批復之前,對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視為機動車處理,一律依法扣留車輛,對駕駛人按照無證駕駛或駕駛無牌無證機動車進行處罰。還要嚴厲查處銷售超標電動自行車的行為。
“治摩”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在整治過程中,鎮“治摩辦”、各社區村及有關職能部門要堅持實事求是,結合實際一件一件抓好落實。
四、堅決打好“治摩”戰役
市委、市政府對“治摩”工作態度堅決,信心堅定。令箭既出,不能回頭。因此,全鎮各社區(村)、各部門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全力以赴打好這一仗,做到思想更加統一,態度更加堅定,準備更加充分,措施更加穩妥。
(一)迅速做好前期準備工作。鎮“治摩辦”、有關部門及各社區村要迅速進入角色,迅速禁止摩托車營運通告、摩托車提前報廢及遷出補償通告以及鎮中心區的禁行通告。鎮公安、交通部門要在8月31日前按禁行道路管理要求設置禁止摩托車通行的警示標志。要迅速落實“治摩”聯合執法隊的人員、裝備和經費,并組織開展相關的執法業務培訓。
(二)高效開展提前報廢及遷出補償工作。我們已經下發了補償方案,成立了工作機構,負責組織協調全鎮的相關補償工作。各社區(村)也要迅速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具體負責本社區(村)的摩托車提前報廢及遷出補償工作。要迅速開展受理補償申請,對提前報廢及遷出的摩托車及時發放補償金額。
(三)大力開展公勸活動。開展公勸活動,提高群眾的參與率和知曉率,是推進“治摩”工作的有效手段,全鎮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尤其是各社區(村)一把手,要主動組織開展摩托車提前報廢及遷出公勸活動,帶頭深入摩托車戶主家庭,開展公勸工作,號召市民主動上繳摩托車提前報廢。
(四)積極幫扶“摩的”司機轉型就業。市里專門出臺了“摩的”司機轉型就業資助補貼辦法,對具有我市戶籍、持有駕駛證、沒有其他謀生職業、擁有未到期報廢的摩托車搭客司機,由市鎮財政一次性補貼5000元。我鎮將參照市的有關規定,出臺“摩的”司機補貼方案。這里要強調的是,必須要在鎮交通部門有登記備案的“摩的”司機才能獲得補貼。同時,要深入開展“就業新起點幫扶行動”,通過加強就業技能培訓、舉辦專場招聘會等途徑,積極創造條件,提供足夠的崗位安置“摩的”司機。
(五)大力發展公共交通。隨著“治摩”工作的深入推進,群眾對公共交通的需求將進一步加大,發展公共交通顯得越來越迫切。我們要采取有力措施,推進公共交通加快發展,重點做好鎮公共交通規劃的修編,逐步理順公交營運體制,優化公交線路,加強線路銜接,實現“公共汽車班次密度每15分鐘一班”的目標。加大對公交公司的財政補貼力度,對老年人、殘疾人、學生等群體優惠乘車給予補貼。大力支持發展出租車市場等其它公共交通形式。
(六)加快建設自行車專用道。設置自行車專用道是城市建設以人為本的體現,也是優化交通出行結構的一項重要措施。為配合做好“治摩”工作,鎮市政、交通、規劃等部門要迅速落實好有關方案,抓好道路改造和規劃設計,增設專門的自行車道,鼓勵市民使用自行車。
(七)允許公務摩托車通行。我市將允許機關執法和民生服務等部門用于公務的摩托車在限行區域內通行。要按照市有關要求,制定我鎮公務摩托車通行管理辦法,對公安、郵政、電力等部門的公務摩托車應嚴格控制數量,分別統一外觀,經批準后允許在禁行區域通行。
五、加強對“治摩”的組織領導
整治本地摩托車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全市各鎮(街)都在緊鑼密鼓地開展相關工作。全鎮各社區(村)、各部門都必須認清形勢,吃透“治摩”的有關精神,統籌兼顧地推進整治工作,并逐步形成長效治理機制。
(一)加強領導。鎮委、鎮政府成立了整治本地摩托車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整治本地摩托車工作。各社區(村)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由社區(村)一把手任組長,切實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落實足夠的人、財、物,保障各項“治摩”措施順利實施。鎮黨政班子成員以及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加大督導力度,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和困難。鎮“治摩辦”要加強對全鎮“治摩”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做到信息互相溝通,經驗互相借鑒,工作互相促進。
(二)加強協調。整治本地摩托車是一項綜合性、全局性的工作,需要各社區(村)、部門共同參與,協調配合。鎮“治摩辦”要做好上下協調工作,定期召開會議,及時協調解決“治摩”工作中的問題。各職能部門要樹立全鎮一盤棋思想,對照整治分工和任務,明確職責,加強協作,完成好各項整治任務。要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部分條件成熟的社區(村)創建“無摩托車示范單位、示范社區”,并逐步擴大“創無”范圍。
(三)加強宣傳。宣傳部門要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繼續堅持整治異地摩托車工作中先禮后兵、廣泛宣傳的成功做法,發起更強大的輿論攻勢,大力宣傳整治本地摩托車的目的、意義、措施和成效,消除群眾的僥幸心理和抵觸情緒,營造“和諧治摩”的氛圍。近期,要通過電視臺、網站等媒體滾動有關摩托車禁行通告、禁止摩托車營運通告、提前報廢及遷出補償通告等,而且要將這些通告發到每一個摩托車主手中,尤其是“摩的”司機手中,爭取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四)加強考核。要將整治本地摩托車工作的實績納入各社區(村)年度考核內容,加大整治本地摩托車工作的督促檢查力度。鎮“治摩辦”要及時匯總和通報各社區(村)提前報廢摩托車、幫扶“摩的”司機就業、查處違法車輛的情況。年底總結時,對于任務完成好、效果顯著的社區(村)和部門,給予表彰獎勵,對任務完成遲緩、工作進展不力的社區(村)和部門,給予通報批評。
(五)做好維穩工作。做好處置群體性事件的應急預案,充分發揮公安、交警、民兵應急分隊等部門的職能作用,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因整治摩托車工作可能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確保我鎮社會穩定。
同志們,整治本地摩托車是解民憂、順民意的實事,也是對我們執政能力的一次檢驗。讓我們振奮精神,齊心協力,狠抓落實,快速高效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奪取“治摩”的全面勝利,為構建平安*、和諧*作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