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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務
王剛吉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大局出發提出的一項重大戰略任務。司法行政機關作為國家法制建設的職能部門,其法律保障、法律服務、法制宣傳等職能,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進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必須順應時代要求,明確責任任務,忠實履行職責,扎實做好各項工作,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做出應有的貢獻。
一、發揮強制教育措施的執行職能,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和諧是一種有序的狀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保持社會的穩定,沒有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無從談起。鄧小平同志曾指出,中國的問題,壓倒一切的就是穩定。沒有穩定的環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經取得的成果也會失掉。做好維護穩定工作,保持社會安全有序,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前提與基礎,是司法行政機關義不容辭的職責。司法行政部門主管的勞動教養機關,執行強制教育措施的職能,擔負著教育、轉化、挽救勞教人員的職責,履行好職責,把勞動教養人員教育轉化成為遵紀守法的合格公民和社會有用之才,對懲治和預防違法犯罪,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促進社會的長期和諧穩定具有著特殊的重要意義。因此,必須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思想,不斷提高教育挽救質量,全力維護勞教場所的安全穩定。一要強化制度建設,構建場所安全穩定的長效機制。要把安全穩定作為勞教工作的重中之重,積極探索教育管理新方式、新途徑,完善安全防護設施,提高處置各種突發事件應急能力,嚴格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定期進行安全隱患分析,強化安全檢查,徹底消除事故隱患。落實場所安全責任制,建立場所安全獎罰懲戒機制,加大責任事故追究力度。加大所政設施的物質投入,提高場所安全穩定工作的科技含量和物質保障水平,全力維護場所安全穩定,確保萬無一失。要強化安全生產工作,牢固樹立安全為天的思想,切實抓好安全生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繼續加大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力度,堅決杜絕各類重、特大事故發生。二要創新勞教辦特色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挽救質量。把司法部關于勞教辦特色要求落實到勞教工作改革的實踐中,努力實現管理方式人文化、教育矯治科學化、生產勞動功能化、執法行為規范化、隊伍建設專業化、所區環境校園化,充分體現勞教特色。要加大“×××”勞教人員的教育轉化力度,嚴格落實包夾和監控措施,不斷鞏固和擴大教育轉化成果。三要全面落實安置幫教措施,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建立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司法行政部門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各負其責、廣大群眾自愿參與的安置幫教工作體系。加強對安置幫教工作的理論研究,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探索新途徑,積累新經驗。加強與有關部門的配合,動員社會力量,進一步拓寬安置就業渠道,積極探索社區矯正與安置就業并重,實行聯合幫教的新路子,最大限度地降低釋解人員的脫管失控率和重新違法犯罪率。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二、發揮人民調解職能,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積極化解社會沖突,平衡各種利益關系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和重要途徑。同志指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就是在妥善處理各種矛盾中不斷前進的過程,就是不斷消除不和諧因素,不斷增加和諧因素的過程。當前,我國正處于社會轉型、體制變革的特殊歷史時期,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我國的體制形式、經濟成分、就業方式和分配形式日益多樣化,導致人民內部矛盾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變化,由此引發的不和諧因素也不斷出現。能否解決好這些新矛盾和新問題,事關社會發展大局。司法行政機關作為指導人民調解的職能部門,必須化解好新形勢下的各種人民內部矛盾,融洽好各種社會關系,在構建和諧社會中切實發揮好“第一道防線”的作用。要準確把握新時期矛盾糾紛發生的規律和發展趨勢,增強對社會矛盾、民間糾紛的預測能力,認真分析其發生、形成、轉化的條件、原因,超前介入,因勢利導,主動工作,增強對社會矛盾和民間糾紛控制能力。要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組織和人民調解員分布廣、貼近群眾的優勢,堅持在調解工作中深入開展法制宣傳和道德教育,提高群眾的法律素質和道德修養。要加大對社會矛盾和民間糾紛的排查調處力度,抓早、抓小、抓苗頭,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消滅在激化之前,防止因矛盾糾紛激化導致刑事案件的發生。既要用非訴訟手段認真處理好婚姻、家庭、鄰里、賠償等常見性、多發性民間糾紛,又要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按照黨的方針政策,特別是農村政策,解決農村產業結構調整、農民負擔、村民自治、計劃生育、村務管理以及城市中下崗職工、城鎮建設拆遷等涉及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要做好矛盾糾紛的分流處理工作,有效地、科學地預防、控制集體越級上訪、群體械斗等事件的發生。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歸口辦理。對于涉及面廣,情況復雜,需要幾個部門聯合解決的矛盾糾紛,要及時上報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實施整體聯動,協調解決。要創新人民調解工作的方式、方法,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堅持便民利民的方向,充分運用說服教育、耐心疏導、平等協商等方法化解矛盾糾紛。注意用身邊人、身邊事,以案釋法、示范引導,達到“調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要把人民調解工作作為密切黨和人民群眾聯系的橋梁和紐帶,充分發揮人民調解便民、利民、親民等特點和優勢,利用群眾易于接受的方式及時、就地調解矛盾糾紛。對于那些疑難復雜、跨地區、跨單位的民間糾紛,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要及時受理,及時調解。通過積極、妥善地疏導、化解社會矛盾、民間糾紛,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密切黨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
三、發揮法律宣傳職能,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和諧社會是以法治為基礎的社會,無論是公平與正義的維護、誠信與友愛的倡揚,還是利益關系的調整、矛盾沖突的化解;無論是實現社會的安定有序,還是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都依賴于法律的引導、調解、規范和保障。從某種意義上說,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就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明的過程。司法行政機關作為普法依法治理的主管機關,要認真履行職責,通過深入開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斷提高全體公民的法律素質,提高全社會法制管理水平,加快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進程,這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礎性工程。一要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啟動工作。明年是“五五”普法的啟動年,也是全面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關鍵年。按照“五五”普法規劃確定的任務、目標和工作要求,做好組織實施工作。進一步爭取各級黨委、人大、政府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領導和監督,力爭“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啟動有個良好的開端,向廣度、深度推進發展。二要深入開展群眾性法制宣傳教育活動。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廣泛深入地開展以法律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校園等全民普法教育活動,大力宣傳憲法以及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有直接指導意義和密切關系的法律法規,努力營造全社會學法、用法、守法的濃厚氛圍,進一步提高全體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夯實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基礎。三要強力推進依法治理工作。以依法治縣(市、區)為重點,積極開展行業和基層依法治理,健全民主選舉、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制度,進一步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繼續深入開展村、社區、企業、學校的民主法治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結合實際確立創建達標試點,分批指導培育、分期達標、分檔晉升,不斷提高基層民主法治管理水平。針對難點,熱點問題,集中開展重點行業專項治理,特別是要加強對城市建設、土地管理、建筑、煤炭生產等行業的專項治理。堅持不懈地開展“掃黃、打非、打假”斗爭,凈化文化環境,加強醫療服務市場管理和藥品、飲食物品質量的監督執法工作,提高全民衛生保健水平。
四、發揮服務職能,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以堅實的物質基礎為保障的社會,是安定有序的社會,是公平正義的社會。維護經濟社會秩序,維護公平正義,維護法律尊嚴,實現經濟和社會健康協調發展,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法律服務作是保障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一個重要手段,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將繼續發揮關鍵性作用,承擔著艱巨的任務。因此,司法行政機關必須把服務于發展作為首要的工作任務,深入研究,大膽探索,全力做好“積極拓展和規范法律服務”這篇大文章,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務。一要加強監督管理,凈化法律服務市場。進一步加大對法律服務市場的監管力度,保證法律服務行業的規范、健康、有序發展。暢通監督渠道,強化社會監督、行政和行業管理監督以及法律服務機構的自我監督,規范法律服務行為。建立完善投訴、調查、聽證、處罰機制,加大對違法違紀人員的查處力度,依法嚴厲查處、堅決取締非法從事法律服務的人員和機構。大力開展誠信建設,完善誠信服務考核檔案,強化誠信考核,提高法律服務質量和社會公信度。二要拓展領域,延伸法律服務的觸角。律師工作要積極介入國有企業改革,圍繞國企改革的熱點、難點問題,將法律服務貫穿于企業破產、重組、聯合、兼并等各個環節,確保企業改制工作的依法有序進行。不斷擴大企業法律顧問的覆蓋面,為企業依法經營、依法管理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積極組織律師為各級政府依法對經濟活動進行宏觀調控提供法律服務,確保政府做出的各種決策合法、科學。繼續把服務“三農”作為重中之重,重點幫助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和坑農、害農問題,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公證工作要介入各類建設項目,充分發揮公證服務職能,積極開展服務活動,圍繞招商引資、對外貿易、金融市場、證券市場、勞務市場、技術市場、房地產交易市場等領域,在更大范圍內、更高層次上為各類市場經濟主體服務,防范市場風險,規范市場行為,促進經濟發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要面向農村,面向群眾,面向社區,以提供法律咨詢、擔任法律顧問、寫作法律文書、辦理訴訟非訴訟法律事務以及協辦公證等服務手段為主,最大限度地滿足廣大基層群眾法律服務需求。三要大力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維護社會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不斷加大《法律援助條例》和《意見》的宣傳力度,積極爭取政府對法律援助工作的領導與支持。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要積極提供法律援助,切實維護社會弱勢群體的切身利益;對于不屬于法律援助范圍的事項,對當事人要積極進行訴訟指導,做好疏導協調工作,杜絕矛盾激化。進一步加強法律援助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強化對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嚴格法律援助案件辦理程序,加強法律援助專項資金管理。四要積極參與涉法信訪案件工作和處置群體性事件工作。組織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人員,通過在信訪部門設立接待窗口、坐班接訪等形式,積極為上訪群眾解答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意見,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協助有關部門對無理上訪人員做好息訴工作,為黨委、政府分憂,為人民群眾解難。
(作者單位:雞西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