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檢察日報中國特色的法律體系基本形成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黨的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在十七大之前的一次研討會上,學者們對這一規劃的進展情況作了論證評估,他們的結論與十七大的報告不謀而合,那就是——中國特色的法律體系基本形成
黨的十五大與十六大都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黨的十七大報告充分肯定我國法律制度建設,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基本形成。這一論斷也得到了學術界的認同。
在2007年10月13日于中國人民大學舉行的“中外法律體系比較國際研討會”上,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孫國華發言伊始,就力求廓清“法律體系”的語境含義。他認為,我們通常用“法律體系”這一術語來描述三個不同的法律現象。第一即legal
system熓竅嘍雜誥濟、政治等其他學科領域的一個廣義概念;第二是systemofthe
law煵灰災鞴垡蛩匚轉移的法的內在結構;第三則是指按年代或部門來劃分的制定法的體系。為了減少不必要的誤解,應以法制、法的體系、立法體系分別界定上述三個法律現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朱景文認同孫國華的觀點,他補充道,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主要的含義,一是指立法的結構,即所謂的縱向體系問題;再是指橫向的部門法的結構及其構成。也就是說,我們是在立法體系這一層面來討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學者們進而認為,經過多年來的立法實踐,目前距離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一目標已漸行漸近。
傳統與西學,如何取舍
傳統與西學的取舍問題,從中國近代至今,一直是個難題。早在20世紀之初,沈家本主持修律之際就曾指出:“當代法治時代,但若證之今而不考之古,但推學西法而不探討中法,則法學不全,又安能會而通之,以推行于世?”直至今日,我們仍在思考:如何有效地借鑒西方律學,如何不失本國優秀的法律傳統?
全國人大法工委國家法室主任陳斯喜根據個人體會,總結了中國特色法律體系的兩大特點。其一,我國現有的法律體系是一個整體的建構型的法律體系,也就是說,中國特色法律體系是按照整體框架有規劃有計劃的以成文法的形式從無到有構建起來的。它是一種主觀能動的整體構架,不是自然而然的逐步演進和發展形成的。近三十年來,中國特色法律體系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是圍繞重建社會秩序和推進改革開放展開,第二是圍繞建立市場經濟體制和深化改革展開,第三是為了建設和諧社會和全面推進小康社會展開的。另一特點是兼收并蓄,中國特色法律體系雖然體現為成文法,但是不同于歐洲大陸法系,它是以改革開放條件下的當今中國實際為依據,實行創造性改造而形成的,保留著中華傳統法系的有益內核,又吸收借鑒了大陸法系、普通法系國家和其他法律制度的有益經驗。我們可以從中國特色法律體系當中看到中國傳統法的影子,又可以看到德國法、法國法、美國法、英國法、日本法的影子,但都不是其中的任何一種。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趙曉耕發現,在談到法律的時候大家都有一點不自覺,就是我們可以供以交流的語言概念實際上都是西方的,換句話說我們很難擺脫這樣的一種困境,按照今天時髦的說法這是一種語境。在這樣的前提下更有必要來審視自己的傳統,歷史不應該僅僅被解讀為過去的事。比如,美國人有種觀點:政治都應該是地方化的。但是反觀中國兩千多年的政治設計,有一個突出的規則是禁止回原籍為官,這和美國人所說的政治應當地方化是相矛盾的。所以說,當我們選擇一種理論模仿一種制度的時候,不得不關注中國的現實。
《中國社會科學》副主編吳玉章也強調,在構建法律體系的時候,民間的規則、民間的習慣應是我們特別關注的一個問題。過去在這方面的實踐,都是值得我們深思的。在中國這樣一個發展不平衡國家,各個地方各個領域之間民間規則的區別是非常重要的。
來自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的印度裔教授Surya
Deva介紹了印度的經驗。他說印度的憲法借鑒了很多歐洲法律體系的特點,但也吸收了印度的傳統,比如對婦女兒童等弱勢人群的保護。印度憲法的性質,與中國的憲法有相同的地方。另外,在印度沒有統一的民法,因為憲法的制定者認為,印度各地方的宗教、文化各異,也許在法律制度上需要保持各地方的多樣性而不需要制定統一的民法。一國的法律文化對法律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他認為中國應當非常慎重對待這個問題,而不是簡單地照搬西方的法律制度。
民法典:一個典型的范例
我們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從一個大的方面來談,最后總要具體到部門法、甚至具體到法律規則。或許從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楊立新的介紹中,正好可以借中國民法典的法制進程,窺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如何漸行漸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的制定起源于20世紀50年代,先是制定了婚姻法,在隨后的很長時間里,中國的民法立法處于停滯的狀態,直到上世紀80年代才重新啟動,相繼制定了擔保法、合同法等民法的單行法。在90年代初,立法機關啟動了中國民法典立法進程。20世紀將要結束的時候,制定了統一的合同法。今年3月又制定了物權法。中國民法典的內容基本齊備,目前正在起草的是侵權責任法。
通過歷史以及民法典起草的內容,我們可以看到以下幾個問題:
1.中國民法典的立法進程是在中國改革開放開始后正式啟動的。在改革開放取得重要成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蓬勃發展、社會急需民法規制的情況下,才開始了民法典的立法活動。也正是在這個時候,立法機關確認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必須有中國特色的立法體系,而中國特色立法體系的標志就是中國民法典的完成。中國的立法機關和法律工作者都把中國民法典的制定作為自己的任務,全力以赴。立法機關進行了八次審議,終于通過民法典的核心部分——物權法。可以說隨著物權法的通過,中國民法典的立法活動已經進入了最高潮。
2.中國民法典的制定經歷了起起落落的過程,表明了國家對法治的重視。從中國的歷史來看,過去的中國并不崇尚法治,人治的思想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要建立完善的法律體系并不容易,即使在最近50多年的時間里,我們也對這一點沒有明確的認識。這表現在民法典的起草過程,總是走走停停起起落落,一波三折。在改革開放以后,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過程中,立法機關認識到了依法治國的重要性,認識到了民法典在法治進程中的重要地位。下決心要制定中國的民法典,這也表明了中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決心和信心。
3.中國民法典的制定突出中國特色,是體現中國社會的現實需要。這一點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首先在立法的形式上,不是一下子就制定一個完整的民法典,而是先制定單行法,然后再集中編撰民法典,實現法典化。立法形式是很有特色的。其次在法典的內容上,根據中國社會的實際情況,確定中國特色的立法制度。在物權法中集中規定了中國根據自己的國情獨創的物權制度,比如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等,都是根據中國土地所有權的情況確立的制度,這些制度在民法的歷史上從來沒有出現過,具有中國社會現實的特點。
4.中國民法典的制定是在總結中國的司法實踐基礎上,把典型的判例和司法解釋中成功的部分都寫到民法典當中,使我們民法典的內容和實踐緊密結合起來。這些做法都保證了中國民法典符合中國國情,能夠切實解決現實的問題,成為規范民事活動的法律。
中國民法典的制定要敢于借鑒各國立法的優點,融合各國不同法系的優勢,創造中國的優勢。在21世紀開始的時候,制定這樣一部民法典,不僅是中國重要的立法活動,也是世界各國民法界矚目的活動。在制定這樣一部民法典的時候,也必須借鑒各國民法典的經驗,構建一部全新的民法典。其突出的特點應當是什么呢?
第一,從民法典的結構上看,融合了德國法系和法國法系的優勢,具有相當的開放性,不是封閉式的法典。
第二,融合了英美法系的立法優勢。在總則下制定了獨立的合同法,這一點借鑒美國法;在侵權責任法上,我們不采取大陸法系把侵權法放在債編中的做法,也借鑒美國法,把侵權行為法作為獨立的部分,這樣就讓侵權責任法在民法典中有更大的擴展空間,有更好的保護主體權利的職能和作用。
第三,注意吸收各國民法典和獨立公約的經驗,如在制定合同法中吸收了聯合國的有關規定等。在侵權責任法立法草案當中,注意吸收埃塞俄比亞侵權法與英美法系侵權行為法立法類型化的特點,力求把中國侵權責任法制定得更加完美更加實用,成為人民權利的保護法。
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體系
全球化是一個令人無法回避的問題,它將廣泛地作用于各個國家與人民的經濟、政治、法律和社會生活。在這種情況下,各個國家之間的法律交換并不是對等的,有人甚至用“法律擴張”來形容。
中央民族大學教授張俊杰介紹了全球化對俄羅斯法律體系的影響,根據2004年俄羅斯國家與法研究所召開的“全球化和地區一體化條件下俄羅斯的法律體系”的會議綜述,全球化對法和立法的影響首先表現在自愿與強制地把文明的西方國家在三個世紀形成的思想、原則和標準貫徹到所有大陸和所有國家。而包括法律至上、分權和人權保護在內的民主法治國家概念被認為是這種思想中最重要的思想。全球化對法律體系最顯著的影響,對于法學家而言,是盎格魯·撒克遜和羅馬·日爾曼法律體系的相互接近。對于俄羅斯法律體系來說,首先表現出的是法的淵源范圍的擴大。規范的合同、甚至法律習慣和慣例在其中占有顯著的地位。此外,全球化對立法體系顯著的影響,還表現在實體法和程序法方面。
來自法國埃克斯·馬賽大學的Xavier
Philippe教授指出,以歐盟為例,歐盟有不同的成員,法律制度不相同,有大陸法系國家,也有普通法系國家,卻能在其中產生一種共同的法律秩序,這種秩序可以通過判例法或者是歐盟的指令加以體現。按比利時歐洲法學理論研究院院長
MarkVan
Hoecke的觀點,以歐盟指令為基礎轉化成國內法的規則,從技術角度說應該屬于國內法體系,但當涉及到能夠改變或者權威地解釋這些規則的權屬時,它則屬于一個更廣泛的歐洲法律體系。從這一層面來說,在歐盟,所謂“法律體系”的傳統概念已經受到挑戰。
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左海聰認為,經濟是全球性的,政治是本土的。全球化對于各國國內的公法的影響不是很顯著,各國的憲法仍然維持原來的面貌。但民商法領域,影響顯著一點。各國制定了大量的示范法,使各國的民商規定趨于統一。以WTO為例,它的建立對世界各國的外貿法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圍繞著加入世貿組織,中國修訂的外貿法事實上與國際相關法律呈現出相當程度的統一。這主要是因為在修訂外貿法的過程中,采用了使國內法和相應的國際條約達到統一的方法。由此可見,全球化對各國國內的公法和私法這兩個領域影響的程度顯然是不同的。
現場播報
全國人大法工委國家法室主任陳斯喜在研討會上發言時透露,從1979年到2007年8月底,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共通過了539件法律、法律解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其中法律347件,現行有效的法律221件,法律解釋14件,法律問題的決定178件。此外,1979年以前制定的現在還繼續有效的有8件。國務院頒布的現行有效的行政法規700多件,現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規7000多件,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現行有效的600多件。經過近三十年的努力,可以說,現在我們國家在政治、文化、社會生活等各個方面已經基本做到有法可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正趨于基本形成。
作者: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