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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的總體要求,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總體思路是:進一步打好基礎,不斷積累經驗,切實穩步推進。主要工作任務是:認真貫徹落實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組織和動員全縣廣大干部群眾,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深入開展宣傳教育,扎實做好農民繳費工作,不斷改善醫療服務,強化基金監管,提高農民受益水平,確保明年試點工作順利進行。
(一)深入開展宣傳教育,引導和動員農民積極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搞好宣傳教育,積極引導和動員廣大農民參合是做好試點工作的前提和基礎。只有通過實事求是的宣傳,才能讓廣大農民充分認識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重大意義;只有通過深入細致的宣傳,才能真正做通廣大農民的思想工作,農民才會逐漸接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農民繳費的關鍵時期,我們把12月確定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宣傳月,各地要抓住這一有利契機,認真組織,進一步加大宣傳引導力度,把握輿論宣傳的導向性,突出宣傳內容的針對性、實效性。充分利用各種媒體,采取多種形式,講清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意義、參合農民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有關政策制度,并以典型事例或通過參加合作醫療受益農民的現身說法,廣泛宣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給農民帶來的好處,解疑釋惑,解開農民思想上的疙瘩。我們強調堅持農民自愿參加的原則,但絕對不等于放任自流。要通過扎扎實實的宣傳、引導和動員廣大農民參合,鞏固參合水平,并力爭有所提高,不斷擴大試點的覆蓋面。要加強對鄉、村基層干部以及相關工作人員的培訓和教育,使其準確把握政策,加深對政策的認識和理解,避免因對有關政策理解不透甚至出現偏差,而導致工作偏離要求,給試點工作帶來負面影響。
(二)扎實做好農民繳費工作,努力提高試點覆蓋面
農民個人參合資金收繳是試點中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也是一項難度較大、需要投入力量較多的工作。在今年的繳費工作中,各鄉鎮都采取了一些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積累了一定的經驗。雖然個別地方出現過一些問題,但都做了及時糾正和整改。對于基層干部工作,我們應給予充分的肯定,不能挫傷他們的積極性。有今年工作的基礎,加上今年全縣農業喜獲豐收,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較快,繳費工作有利條件很多,關鍵看我們的工作能否到位。縣政府要求明年的繳費工作要在1月10日前全部完成,各地要立即著手部署,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結合開展宣傳月活動,扎實做好組織發動工作。要發揮鄉鎮政府和村委會的作用,加強對繳費工作的調度和督導,鼓勵互助參合。在繳費過程中,要本著農民自愿的原則,規范農民個人繳費的收繳方式,做到資金安全、手續健全、責任清楚。對于符合條件的五保戶、重點優撫對象和貧困家庭,要切實做好由醫療救助資金資助參合。對于今年受災較重的災民,也可考慮納入救助范圍,確保經濟困難的農民能夠參加上新型合作醫療。在農民自愿參加并簽約的前提下,由鄉(鎮)政府組織,集中安排時間、地點,實行上門服務,以家庭為單位,一次性收繳。集體經濟較好的村、屯,可用村集體經濟收益為農民集體支付參合資金,但必須經當地村民代表委員會討論同意,并報鄉鎮政府同意備案。鼓勵鄉村黨員干部、以及相對富裕的農民、鄉村教師等幫扶貧困農民家庭繳費,在雙方自愿的前提下,不視違規墊付行為。提倡參加商業醫療保險的學生實行“雙保”,如果不愿意參合,也不能影響其家庭其他成員以戶為單位參合。長期外出打工一年以上的農民家庭,除其本人以外仍然要以戶為單位自愿參合。
(三)不斷完善試點方案,調動農民參合的積極性
我們在認真總結過去一年試點工作的基礎上,按著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為主,兼顧擴大受益的原則綜合考慮,在保證基金適度結余的基礎上,對補助的起付線,補償比例和補助范圍等進行了適度調整,還完善了補償方案,調整了補償辦法,目的就是積極調動廣大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這里我在具體說一下明年的方案。
1、設立家庭醫療帳戶,每人每年5元。家庭醫療帳戶的本金歸家庭成員共有,費用包干、超支不補,結存轉家庭醫療帳戶下年使用。門診就醫在鄉鎮級衛生院,門診醫療費(含藥品費)按國家規定收費標準報銷20%,在縣級醫療單位門診就醫費用報銷10%,門診患者每人每年醫療費補償限額不超過5元。
2、住院報銷補助辦法。今年,我們取消了鄉鎮衛生院、縣級醫療機構就診報銷補助的起付線,封頂線為10000元,鄉級衛生院住院報銷補助比例為30-65%,縣級醫院住院報銷補助比例為30-60%;市級以上醫院住院報銷補助比例為20-60%,500元為報銷起付線,醫藥費封頂線為15000元。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可在縣內獲得定點資格的任意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或住院治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的對象必須是在定點醫療機構內住院治療的患病農民,費用一律先自己支付,出院結算后即可在定點醫院報銷處按比例報銷。轉診、轉院實行分級逐級轉診制度,先市內后市外,先省內后省外。市內不得轉住非綜合性定點醫院和非公辦醫院,市外不得轉中外合資醫院、非公辦醫院以及各類社會辦的專家門診和診所。欲轉診去外地就診住院治療的患病農民,必須到縣人民醫院根據病情需要辦理轉診、轉院手續,由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批準后,方可轉診,醫藥費由本人支付。出院后憑轉診單、醫療費收據、病志本及一日清單、復式處方、身份證明到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審核后,按比例報銷。參加年內多次住院治療的患者,醫藥費累計計算。農民因急病搶救或在外地(含出差、探親、節假日、打工)不能到縣內定點醫院住院的,由病人家屬憑急診、住院證明到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辦理登記手續,視為轉院治療。
(四)加強農村醫療服務網絡建設,切實提高醫療服務水平
全縣首批確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院35個。為了保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規范運作,讓農民享受到優質的醫療服務,我們所有的定點醫院必須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縣合管辦與定點醫院簽訂服務協議書。各定點醫院要對參加合作醫療農民按照《藥品目錄》、《檢查項目》用藥和檢查。將本單位的服務價格完全向農民公開,設立醫藥費補助情況公示牌,接受群眾監督,實行首診醫院和首診醫師負責制,建立逐級轉診制。全縣醫務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醫療技術規范和操作常規,嚴禁濫用大型物理檢查、治療及重復檢查。各醫療機構都要加大投入,完善醫療設施,拓寬服務范圍,改善就醫環境,吸引患者看病就醫,鄉鎮衛生院要改變過去坐堂看病的方式,組織醫療小分隊,深入農村,深入農民中間開展健康體檢,建立健康檔案。年,準備在試點基礎上,將各村級衛生所也納入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
(五)積極探索,不斷建立并完善相關配套政策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剛剛起步,還有許多配套的政策需要深入研究和探索。要不斷完善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有機結合的農村貧困家庭醫療救助制度,提高參合農民大病醫療費用的補助水平。同時,根據基金結余的情況,探索建立準備金制度和大病補充救助辦法,進一步減輕患大病參合農民的醫藥費負擔。要積極探索單病種醫療限價、定額付費的補償模式和管理機制,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支出。要探索大病商業醫療保險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相結合的路子,解決參合農民因患大病造成醫藥費負擔過重而致貧的問題。要充分利用市場機制,整合資源,加強農村醫藥購銷網絡化建設,逐步推行農村衛生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和配送制度,降低藥品價格,保證農民用藥安全。
(六)完善機制,強化對醫療服務機構的監管
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為農村衛生事業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要以此為契機,大力推進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對農村醫療衛生機構的監管。要建立完善對定點醫院的監管機制,提高服務質量,規范服務行為,定期抽查醫療質量和醫藥費用情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過度醫療”,控制醫藥費不合理增長,減輕農民醫療費用負擔,避免浪費合作醫療基金。定點醫療機構要提高目錄內藥品的儲備率,保證臨床診療需要,嚴格控制目錄外用藥和基本檢查項目目錄,對在醫療活動中為參加農民提供虛假處方、虛假醫療費用收據等違規的定點醫療機構,要嚴肅處理,并追究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
(七)加強領導,為試點工作扎實推進提供保證
各鄉鎮要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擺上重要日程,切實加大領導和推進力度,黨政主要領導要負起責任,親自抓。各鄉鎮要成立相應的辦事機構,由主管副鄉鎮長為組長,財政所、勞動和社會保障所、衛生院和各村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組織,具體負責本地的新型合作醫療試點工作。衛生部門作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和組織協調,不斷完善工作措施,加強對合作醫療定點服務機構的監管,規范服務行為,降低醫療服務成本,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財政部門要協調落實好參合農民的補助資金,確保資金補助按時足額到位,并要加強對資金的監管,保證基金安全運行。民政部門要完善農村貧困家庭醫療救助有關政策,組織落實醫療救助措施,支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藥品流通、使用等環節的監管。農業銀行要協調配合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管理與服務,確保按時撥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資金。要加強督促檢查,把試點工作納入政府重大事項的督查范圍,每季度組織不同層次、不同范圍的督查活動,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確保各項任務的落實。特別是要加強對基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資金使用的公開、公正和公平。要強化定期審計和責任追究制度,對由于工作失職,給試點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要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