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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們:
按照省州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今天,我們在這里召開*縣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會議。今天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安排布置我縣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我縣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下面我講四點意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充分認識開展好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農村小型水利工程是保障農村穩定的重要基礎設施,新中國成立以來,*縣委、縣政府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團結和帶領全縣各族人民艱苦奮斗、努力拼搏,新建了一大批農村小型水利工程,截止目前,全縣共修建了48257件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其中:中型水庫4件,使廣大農村農業生產綜合能力、農民生產生活條件得到了全面改善,有力地提高了廣大群眾的農業生產積極性,對進一步促進全縣社會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0*年以來,根據國務院《關于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精神,我縣對所轄的11件小(一)型以上水庫進行了管理體制改革。通過改革,進一步明確了各水庫管理所職能和權責,初步建立了管理科學、經營規范的運行機制。同時,制定了新的更趨于合理的水價,通過全縣水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順利開展,取得了明顯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但是,由于體制不夠健全,全縣的小(二)型及其以下水利工程,依然存在“國家管不了、集體管不好、農民管不到”的現象,工程安全得不到保障,工程效益得不到充分發揮,不適應當前農業、農村發展的新形勢和新要求。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快我縣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夯實我縣農業發展基礎,促進農業增效、農村繁榮和農民增收,開展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勢在必行。為此,縣人民政府已成立由楊生宏副縣長任組長,縣水務局、發改局、財政局、國土局、林業局、司法局、廣電局和各鄉(鎮)、平遠、稼依華僑管理區為成員的*縣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各級各部門工作,各鄉(鎮)、管理區、各部門也要按照今天的會議要求,及時成立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開展好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確保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改革試點工作,2011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縣的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二、加大宣傳,營造氛圍,在全縣范圍內掀起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高潮
農村小型水利改革工作,涉及農村千家萬戶,關系廣大農村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人民群眾的理解與支持是開展好這次水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關鍵。為此,各鄉(鎮)、管理區、各部門,要按照省州的要求,認真組織開展好宣傳發動工作,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墻報、召開群眾會等各種方式,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宣傳活動,廣泛宣傳農村小型水利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的重要意義,進一步統一廣大干部群眾的思想認識,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參與改革的積極性,營造好農村小型水利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良好氛圍,確保改革工作深入人心,使我縣的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得到持續健康的發展,在全縣范圍內掀起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高潮。
三、明確思路,把握原則,認清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和改革方向
這次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思路是:深入實踐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以明晰工程產權為核心,以保障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為根本,以保證工程安全運行為前提,進一步放開建設權,出讓資產轉,轉換經營權、盤活存量資產,優化資產組合,充分調動廣大農民群眾及社會各界參與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的積極性,發揮好農村小型水利工程效益,努力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促進全縣農業農村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按照這個工作思路,此次農村小型水利改革工作的目標任務是:通過承包、租賃、股份合作、拍賣、用水合作組織管理和委托管理等多種管理方式,逐步建立起產權明晰化、投入多元化、服務社會化、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農村經濟發展要求的工程管理體制和良性運行機制,使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產權得到明確,經營方式得到搞活,管理責任得到落實,安全運行得到保障,管理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逐步形成建、管、用相一致,責、權、利相統一的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同時,按照省政府的統一要求,力爭到2012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我縣現有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任務。在開展改革工作的同時,為確保改革的順利進行和切實保護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在工作開展過程中要始終堅持以下工作原則:一是要堅持責權一致、有機統一的原則。要實行“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誰負擔”,處理好責、權、利的關系。二是要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原則。要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不搞“一刀切”,宜包則包,宜賣則賣,宜租則租,宜股則股,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三是要堅持尊重民意、維護權益的原則。要通過廣泛征詢農民意見,實行民主決策,使改革真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處理好維護農民根本利益和經營者積極性的關系。四是要堅持政府扶持、民辦公助的原則。要充分發揮好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的引導作用,處理好政府投入和受益農民投資投勞參與工程建設、管理及改革的關系。五是要堅持統籌發展、持續利用的原則。要統籌規劃和協調城鄉水利發展和改革,加強水資源的統一管理,確保防洪、供水和生態環境安全,處理好水資源開發利用和節約保護的關系。同時,按照省人民政府的統一要求,在改革工作實施過程中,各鄉(鎮)、管理區、各部門還要認真把握好此次小型水利工程改革涉及的范圍類型:一是灌溉面積在1萬畝、除澇面積3萬畝或渠道流量1m3/s及以下的灌溉排水工程,包括小型泵站、機電井、欄河閘壩、輸水管道及直接為農田灌溉排水服務的小型河道治理等工程。二是小壩塘、小水池、小水窖等蓄水工程。三是鄉(鎮)村集中供水、農村人畜飲水工程等均要納入此次改革的范圍。國家依法保護水利工程所有者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當其合法權益受到威脅或損害時,各鄉(鎮)、管理區、各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實保證所有者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同時,也要進一步明確農村小型水利工程所有者或經營者的權利與義務:一是承包、租賃經營小型水利工程者,享有經營管理權、使用權和收益權;購買和新建小型水利工程者,享有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允許繼承和轉讓。二是小型水利工程用地,不得擅自改變批準用途,其所有者和經營者應當依法申辦土地登記手續。三是小型水利工程的非農業灌溉用水,如鄉鎮供水、工業供水等,應按國家規定辦理取水許可證,并按時交納水資源管理費。四是國家、集體、社會投入小型水利工程處險、開發等項目的資金,可由工程所有者或經營者根據計劃組織實施,各鄉(鎮)、管理區、各部門以及任何個人不得截留、挪用,工程所有者或經營者在項目實施時,必須接受項目主管部門的監督。五是改制后的工程所有者和經營者必須對工程安全負責。當水利工程安全受到威脅時,可向當地政府請求保護的申請,當地政府應采取必要措施保證工程安全。對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險情,搶險費由政府統籌解決,或由當地鄉村組織受益農戶籌集;由于管理不力造成的險情,搶險費原則上由經營者承擔。
四、精心組織,認真謀劃,切實抓好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各階段工作
由于我縣境內的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大多都在本次改革范圍之列,涉及面廣,數量較大,加之具體情況復雜,因此改革任務十分繁重,為確保改革工作能夠順利進行,要認真按照省州的有關要求切實抓好以下幾個階段的工作:調查摸底試點階段:要在今年7月底前通過調查摸底工作全面摸清我縣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現狀,完成資產評估,確定工程產權,要通過廣泛征求群眾意見,擬定改革草案,選擇試點項目,并按相關程序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試點項目的改革工程。全面推進階段:要從2009年11月初開始對試點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進一步完善我縣的改革方案,努力推進改革工作全面展開,力爭在2011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工作任務。總結驗收階段:要在2012年1月至6月底對各階段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進一步完善各種資料歸檔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同時,要按照省州的要求,對此項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及時上報有關材料,縣人民政府將于2012年上半年組織有關部門對改革工作進行一次全面的評估驗收。
同志們,由于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較為繁雜,工作量大,時間緊迫,任務較為艱巨,我們一定要進一步增強創新意識,按照已經明確的工作思路和目標,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落實工作責任,扎實工作,銳意進取,努力推進全縣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逐步走入正軌,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我的講話完了,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