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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縣委、縣政府提出的“建設一個中心,打造五個汝城”戰略目標要求,為加大九龍江國家森林公園(以下簡稱公園)的宣傳力度,切實加快公園的建設步伐,讓全縣人民享受生態建設的改革成果,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公園從年1月份起試運營,并對公園門票實施優惠銷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優惠時間
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二、優惠對象
(一)全縣所有干部職工(含離退人員);
(二)全縣所有行政村村主干;
(三)省市駐汝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三、優惠辦法
門票全價票為80元/張,優惠價為10元/張,由縣財政每張補貼9元,單位或個人每張出資1元,年總優惠數為10萬張。
四、操作程序
(一)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公園管理處)核定各單位優惠對象人數;
(二)各單位根據核定的優惠人數到公園管理處繳納單位或個人應出資的門票價款并領取門票,公園管理處向單位或個人出具發票;
(三)公園管理處憑單位或個人繳納門票價款的發票和入園門票存根向縣財政申報補貼款項,縣財政審核后予以及時發放補貼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