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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凌晨2時許,縣公安局渡江派出所在龍定公路羅壩崠地段巡邏時,發現三輛東風汽車有走私稀土的可疑,便攔車檢查,經查所裝貨物確系濕稀土,且無任何放行手續,當即扣押審查。經審查,五車間法人代表三人系由車主安排,分別駕駛B66059、03203、66275東風汽車前往里陂五車間裝運稀土的,三車共裝運稀土約610包,折合重量約為30.5噸。
根據縣人民政府關于從嚴打擊稀土走私行為的有關規定,經縣稀土生產經營管理領導小組研究,并報經縣人民政府批準,決定對五車間走私稀土行為予以處罰:
1、沒收走私稀土產品,按有關規定提取罰沒分成款給縣公安局渡江派出所。
2、取消五車間現經營者的經營資格,限其8月20日前撤離礦點,收回該礦點“一文兩證”,經縣地礦、物價等部門對該礦點投資情況進行估價后,由縣地礦局牽頭組織公開拍賣。
3、處以走私稀土偷漏稅費5倍罰款。
4、由縣稀土行業協會按章程規定追繳其違約金。
5、給予縣礦產品稽查大隊里陂稽查點通報批評,并按有關制度規定對責任人員予以經濟處罰。
6、對提供非法運輸工具的車主按每輛車5000元標準處以罰款。
7、將處理結果在縣有線電視公開曝光。
以上處理意見由縣稀土行業協會、縣地礦局、縣礦產品稽查大隊負責抓好落實,在8月20日前將落實情況書面報告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