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開展三項行動實施工作通知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為推動和落實安全生產執法、治理和宣傳教育行動,根據區政府辦《關于印發水區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執法、治理和宣傳教育“三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府辦發號)文件精神,結合我辦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請各管理處、單位和有關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總書記視察時講的“三保一弘揚”的指示,認真落實國家、省、市、區安全生產法規政策和“安全生產年”各項部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執法行動、治理行動和宣傳教育行動,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促進仙來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保障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打造仙來新城區,實現水崛起新跨越、實現“12311”宏偉奮斗目標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強化安全生產基層和基礎管理,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加快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促進全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一)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降低事故總量,各類事故死亡人數不突破年度控制考核指標。
(二)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建立規范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
(三)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治理,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強化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狠抓隱患排查治理,切實解決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
(四)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增強全社會安全意識,增強民眾安全生產觀念,提高廣大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技能與素質。
三、對象范圍和職責
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對象范圍是全辦范圍內各行業(領域)、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包括:
(一)選礦、尾礦庫、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房屋拆遷、化工、冶金、有色、電力等工礦企業;
(二)道路交通、水運等交通運輸企業和農機、水利等企業單位;
(三)商(市)場、公共娛樂場所、學校、醫院、賓館、網吧、公園等人員密集場所;
(四)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廠(場)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
(五)建設工程項目及設施;
(六)易受自然災害影響的企業、單位、居民區和場所;
(七)2008年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業、單位;
(八)近年來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單位;
安全生產“三項行動”要按照國務院、省、市、區政府的統一部署,堅持政府統一領導、主管部門具體實施、安委辦監督協調、各方面聯合行動、全社會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負責制定或牽頭制定相關行業(領域)開展“三項行動”具體工作方案,注意與市、區對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工作部署及安排搞好銜接,并會同相關部門認真組織實施。
四、主要內容
(一)執法行動
對下列行為依法進行打擊或查處:
1.無證或證照不全從事生產、經營、建設的;
2.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生產、經營、建設的;
3.私采濫挖、超層越界開采、尾礦庫存違規排放的;
4.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違法違規進行項目建設的;
5.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事故的;
6.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或無證上崗的;
8.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9.其他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二)治理行動
對以下行為進行嚴格治理:
1.安全生產工藝系統、技術裝備、監控設施、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2.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存儲容器、運輸工具完好率不達標及不按規定進行檢測檢驗的;
3.受自然災害威脅而未落實防范措施的;
4.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5.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訂修訂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配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
6.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繳交、存儲等經濟政策落實不到位的;
7.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
8.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
9.對有關區域、行業(領域)和企業單位的安全監管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有關部門監督檢查不到位,安全許可制度執行不嚴格的;
10.省有關部門和市、區掛牌督辦的重大隱患整改治理不到位的;
11.有關地區和行業主管部門確定的行業(領域)及企業、單位安全隱患治理不到位的。
(三)宣傳教育行動
著力開展以下宣傳教育活動:
1.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增強安全法制意識;
2.宣傳安全發展的理念,推進安全文化建設;
3.宣傳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典型經驗和做法,推進安全生產示范企業建設;
4.完善安全生產信息制度,公布生產安全事故企業“黑名單”、事故查處情況,加強安全生產輿論監督;
5.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萬里行”、“安全生產科技周”等集中宣傳教育活動;
6.推廣實行“變招工為招生”,加大委托學校定向培養工作力度;
7.嚴格教育培訓機構監管,加強師資力量、培訓裝備建設,提高培訓質量;
8.加強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抓好新進人員安全教育,強化全員安全技能培訓。
五、時間安排
“三項行動”要貫穿各地、各單位、各行業(領域)全年安全生產工作始終,同步部署安排、同步組織實施、同步檢查推進。同時結合安全生產規律特點,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有計劃、有步驟、有針對性組織開展。
(一)宣傳發動階段(5月10日以前)
1.搞好自查自糾,找準薄弱環節。各管理處、各單位和有關部門要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地搞好自查自糾,重點做好“四查”:一查安全監管隊伍建立健全情況;二查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分工;三查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落實情況;四查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各種隱患,認真查找本地區、單位、部門在“三項行動”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不足,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措施,提高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的整體水平。
2.細化工作方案,營造工作氛圍。各管理處、有關單位和部門針對發現的突出問題,制訂本轄區、本行業(領域)的“三項行動”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落實責任,細化要求,強化措施,搞好宣傳發動,通過各種方式,大力宣傳開展“三項行動”的重要意義,切實提高開展“三項行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二)推進工作落實階段(5月11日至9月底)
1.突出重點,治大隱患、防大事故。進一步強化建設、拆遷項目治理和整頓、尾礦庫安全整治、化工企業規范生產經營、危險品安全運輸、道路交通超員超載超速超限治理、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墜落等專項整治措施,切實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2.加強雨季汛期安全檢查和應急管理。落實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雷電等措施,嚴密防范因臺風、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
3.以“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走進”等活動為契機,進一步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抓好法制宣傳、主題宣傳、成果宣傳、典型宣傳,進一步推動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任務措施貫徹落實。
4.9月份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為國慶60周年創造安全穩定環境。
(三)鞏固擴大成果階段(10月1日至12月底)
1.針對四季度工作的特點,進一步完善執法措施,提高執法效能,堅決查處和打擊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超范圍生產,超員、超載、超速、超限運輸等違法違規行為,以及非法生產、貯存、銷售煙花爆竹、火工品等行為;認真落實防火、防爆、防塵、防靜電、防寒防凍,以及交通運輸安全防范等各項措施,切實消除事故隱患。10月份,組織開展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的重點抽查。
2.搞好安全生產執法、治理和宣傳教育“三項行動”總結,對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成立由辦事處主任鐘小明任組長,簡欠根、曾榮華、胡圖、敖貴森、劉武、李建勇任副組長,黨政辦、綜治辦、開發辦、拆遷辦負責人為成員的仙來辦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三項行動”的實施工作。
各地、各單位也要建立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要加強督促指導,加強聯合執法,保持高壓態勢,開成工作合力。要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要針對“三項行動”內容,強化各項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二)廣泛宣傳,形成聲勢。各地、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和生產經營單位墻報、黑板報、廣播站、報紙等宣傳工具,大力宣傳“三項行動”的目標、范圍、重點和要求,引導各生產經營單位和廣大職工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把職工群眾發動起來,積極投入到“三項行動”中。要注意發現好經驗、好做法,及時加以總結推廣,運用典型推動工作。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的作用,鼓勵廣大職工和人民群眾積極舉報弄虛作假行為,對行動不認真、走過場的單位和部門,要予以公開曝光。
(三)突出重點,全面推進。要立足于治大隱患、防大事故,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治理違規違章現象,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且難以整改到位的單位,該關閉的堅決關閉、該取締的堅決取締。要狠抓重點行業(領域)和企業的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術改造,淘汰落后生產能力,提高安全基礎保障水平。要組織開展職業安全健康檢查,促進企業改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障條件。要加強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點時段和關鍵節點的安全防范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四)抓好調度,強化監督。建立“三項行動”工作督查通報制度,及時掌握各本地、本單位、本部門的工作進展情況,通報重大問題執法解決情況、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和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并定期。要切實加強監督檢查與指導,及時研究、協調解決行動中出現的突出問題。要健全完善和落實重大隱患公告公示、掛牌督辦、跟蹤治理和逐項整改銷號制度,并及時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