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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鄉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抓好糧食生產,確保糧食市場供應,根據全市糧食和農業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研究,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穩定發展糧食生產
(一)認真落實對種植糧油農戶免征農業稅政策。對在計稅土地上種植糧油等農作物的,一律免征農業稅,縣財政部門、各鄉鎮要認真負責抓好實施,做好減免農業稅的調查、核實、政策兌現等工作。
(二)加快落實對種糧油大戶的直接補貼政策。盡快落實省政府確定的對全年累計種植水稻、油菜20畝以上(含20畝)的大戶每畝補助10元的政策;對種植早稻100畝以上(含100畝)的大戶,在享受省直接補貼的基礎上,再由市里給予每畝10元的直接補貼政策。縣農業部門和各鄉鎮要抓緊時間進行統計、上報、補貼發放等工作,確保省市的有關補貼政策足額、及早發放到位。
(三)采取有力措施制止耕地拋荒。各鄉鎮、各部門要嚴格執行耕地保護政策,確保完成今年43萬畝糧食播種面積和14.8萬噸總產量的生產任務。各鎮鄉人民政府要對恢復拋荒地耕種負直接責任。要結合開發區清理整頓,對占有未用、征而不用、具備耕種條件的耕地,及時復耕。對正在實施的土地整理、農業綜合開發等項目要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及時恢復耕種。對承包農戶因外出打工等原因造成耕地常年拋荒的,由當地村民委員會征得農戶同意后,組織招租耕種,也可交當地種糧大戶暫行耕種。各鄉鎮要認真落實代育秧計劃,按時完成1000畝的早稻代育秧任務,確保拋荒地能得到及時復種,育秧成本費由縣里給予適當補助。對各地減少拋荒超計劃種植的早稻,由縣里給予一定的獎勵。
(四)認真做好良種供應和儲備。縣農業部門要創新機制,抓好糧食作物種子儲備,確保良種供應;大力推廣優質、高產水稻品種,提高良種覆蓋率。落實好省、市各級出臺的水稻良種補貼政策,對全年累計種植優質水稻面積20畝以上(含20畝)的大戶,省政府將給予每畝5元的良種補貼,并及早補助到戶。
(五)實行先進適用農機具購置以獎代補。引導和鼓勵種糧大戶、基層農技人員、服務組織和服務大戶購置先進適用農機具,廣泛開展代耕、代種、代收服務,提高勞動效率,降低生產成本。各地對先進適用農機具購置要安排專項資金給予以獎代補。
(六)切實解決種糧大戶的生產性小額貸款需要。農村信用社的信貸投入要繼續向農民、農業傾斜,要采取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支農信用卡、農戶聯保貸款等多種方式,簡化貸款手續,開辟貸款“綠色通道”,解決種農戶特別是種糧大戶的貸款需求。對承包耕地50畝以上種糧大戶在農村信用社的貸款按基準利率執行。
(七)加強農技隊伍建設,強化農技培訓,建立農技人員聯大戶制度。對種植早稻50畝以上的大戶,由縣農業部門安排1名專業技術人員掛鉤,常年提供免費上門技術指導。
(八)加強農資供應和市場監管。加強對農資市場的監督檢查,禁止各種亂漲價、亂收費行為,控制化肥、水稻種子等農資價格的過度上漲,嚴肅查處經營假冒偽劣農資和坑農害農等違法行為,保護農民利益。積極拓寬流通渠道,充分發揮供銷、農業等部門的主渠道作用,組織好化肥、種子等農資供應。對種植早稻10畝以上的大戶供應優惠價柴油和尿素,柴油按2.8元/升的優惠價每畝供應3升,尿素按1500元/噸的優惠價每畝供應50斤。
(九)加強基本農田保護。認真執行《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和中央、省、市保護耕地的有關文件精神,嚴格落實保護基本農田“五不準”,即:不準占用基本農田進行植樹造林、發展林果業和搞林糧間作以及超標準建設農田林網;不準以農業結構調整為名,在基本農田內挖塘養魚、建設用于畜禽養殖的建筑物等嚴重破壞耕作層的生產經營活動;不準違法占用基本農田進行綠色通道和城市綠化隔離帶建設;不準以退耕還林為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基本農田納入退耕范圍;除法律規定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以外,不準非農建設項目占用基本農田。
二、加強宏觀調控,確保糧食市場平穩
(十)做好糧食市場供應工作。進一步完善和細化應急糧食供應預案,落實各項應急措施,提高糧食供應應急反應能力。在6月底前,認真落實全縣5000噸原糧和100噸成品糧的應急最低周轉庫存。對最低周轉庫存實行定單位、定點、定倉、定利費補貼,落實庫貸掛鉤的辦法,納入儲備糧管理。進一步落實應急供應網點、應急加工企業和市場糧情監控點,由糧食部門與其簽訂協議,明確權利和義務,并由縣財政作適當的費用補貼。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縣糧食安全應急預案實施細則》的要求,明確責任,落實任務,加強協調,確保我縣糧食宏觀調控機制協調快速反應。
(十一)抓好糧油儲備規模和糧食風險基金的落實。對省政府下達的新增3000噸儲備糧規模,按照早稻谷1500噸、晚稻谷1500噸盡快落實到位。儲備糧輪換要嚴格按計劃進行,提前落實輪換糧源,做到“先進后出”,確保儲備糧的規模和數量。
(十二)認真落實糧食收購訂單。糧食部門要按市場價敞開收購農民余糧。實行壹號糧食品種最低收購價格制度,今年早稻最低收購價為1.40元/公斤,晚稻最低收購價格另行公布。今年凡用于省、市、縣三級新增儲備糧和輪換儲備糧的“訂單糧食”(包括晚稻),在市場價收購基礎上,每公斤價外補貼0.14元,在糧食收購時直接兌現給農戶。各鄉(鎮)、涉農部門要統一認識,加強領導,通力協作,確保我縣糧食訂單工作在4月15日前全面完成。對訂單早稻面積在20畝以上的農戶,由國有糧食收儲企業按訂單給予20%的預付定金,并提供上門收購服務。
(十三)加強糧食批發市場建設。做大糧食市場是保障糧食安全的最有效措施。我縣的糧食批發市場,要圍繞擴大規模,引入民資,完善功能,爭創品牌,帶動基地五個方面做好工作。鼓勵各類企業和個人從事糧食經營,促進糧食市場發展,對糧食批發市場的各項優惠政策延長到2005年底,對年經營量達到一定規模,并依法經營的企業和個人,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加強糧食市場和價格監管,堅決打擊囤積居奇、摻雜使假、牟取暴利、擾亂市場等不法行為。
(十四)要充分發揮糧油行業協會的作用,深入開展“放心糧油”進社區活動,確保糧食消費安全。
三、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負責制
(十五)落實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負責制。縣政府建立糧食工作領導小組,每季要召開一次糧食工作聯席會議,建立檢查、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嚴格按照國務院和全省糧食與農業工作會議精神,明確責任,加強領導,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有關工作任務;認真抓好基本農田的保護,杜絕拋荒,確保必要的糧食生產能力;正確處理好農業結構調整與發展糧食生產關系,確保我縣糧食安全。
(十六)切實加強對糧食工作的領導。各鎮鄉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作為糧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把穩定糧食生產,保障糧食安全,作為頭等大事抓緊抓好,對本鄉鎮保護基本農田、穩定糧食播種面積、增加糧食產量負全責;縣糧食、農業等部門作為相關責任部門,負責抓好具體工作落實。
(十七)切實關心群眾的基本生活。要加強對糧食等基本食品價格動態的監測預警,高度關注糧食等基本食品價格上漲對城鄉居民生活的影響情況,采取適當措施,確保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
(十八)切實加強政策宣傳。要組織廣大干部進村入戶,了解民情,宣傳政策,做好服務。要把落實發展糧食生產的政策措施作為鄉鎮干部、農村工作指導員當前的首要任務,加強指導和監督,幫助農民群眾抓好糧食與農業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