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國土局農村建設用地管理通知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縣政府各工作部門,縣直各單位:
當前,我縣農村建設用地管理仍然存在著違法用地、違規用地、越權批地、以收費代替批地、變相賣地等現象,移民安置用地、圩鎮開發用地、鄉鎮企業、公共公益事業用地、農村村民建房用地未批先建、亂占濫用的現象再次凸現,這些情況如不立即制止,必將產生嚴重的后果。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發[*]28號)《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和(國土資電發[*]17號)《關于當前進一步從嚴土地管理的緊急通知》文件要求,及時制止違法違規用地,使農村建設用地秩序有一個根本性的轉變,現就進一步嚴格我縣農村各類建設用地管理緊急通知如下:
一、切實做到“四個嚴禁”,堅決制止農村違法批地、用地行為
1、嚴禁在規劃區外進行任何非農建設
今后,農村建設用地,無論是新農村建設、移民工程安置、圩鎮開發建設,還是農民個人建房或興辦企業等,均應無條件地服從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鎮規劃和新農村建設規劃。違規用地一律不立項,鄉村兩級不準踏看、不準收費、不準審核、不準報批,違者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領導及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在全縣范圍內凍結一切沒有規劃和違反規劃的非農建設用地的審核報批。
2、嚴禁巧立名目在農村非農建設用地中亂收費、亂罰款
我國土地管理的現行法律法規和縣委、縣政府的相關文件都明確規定,鄉(鎮)村在土地管理中沒有任何收費項目和收費權,但目前我縣鄉(鎮)村對土地管理的收費現象仍普遍存在。今后嚴禁用“行政收費票據”、“罰沒票據”、“村集體經濟組織收款收據”等票據,以“管理費”、“水保費”、“植被恢復費”、“基礎設施配套費”的名義向農民建房進行收費。符合條件利用非耕地建房的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工本費除外);在新農村建設規劃區內的農民建房收費應嚴格按興發[*]8號文件的規定按成本價收取;其他各類用地按規定收費。紀檢、監察、減負辦和財政等有關部門對農民建房中出現的違規收費、罰款要不定期進行聯合檢查,經查發現的違規收費和罰款一律由縣財政全額收繳,同時對單位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處分。
3、嚴禁任何形式越權批地
農村非農建設用地應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審核報批。任何用地單位和鄉(鎮)人民政府均不得避開土地管理和規劃部門擅自與村、組簽訂征地或用地合同,如有違反一律按違法用地查處;對移民安置用地、災后重建用地、圩鎮開發建設用地、鄉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用地、村辦企業用地及農民個人建房用地,鄉(鎮)村組干部不得擅自進行踏看收費,更不得在踏看后允許農戶動工興建搞“泥刀批地”。新農村建設示范點內的拆舊建新應按法律規定的程序及時辦理用地手續,不能出現先用地后報批現象。對越權批地的,除批地文件無效外,對單位領導和直接責任人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
4、嚴禁“未批先用”的違法行為
各類建設用地只有在經過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同意,并取得《建設用地許可證》后,才算取得合法用地手續,方可施工建設。否則,皆屬違法用地行為,一律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予以立案查處。
二、嚴格執行“五個必須”,全面規范從嚴管理土地行為
1、必須堅持“規劃先行”的原則
各鄉(鎮)應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求,根據保護耕地、集約節約用地原則,因地制宜編制村(鎮)規劃。鄉(鎮)村建設規劃原則上應以拆舊建新、“空心村”改造為主,充分利用老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和“三荒地”,嚴禁占用耕地和基本農田。縣建設局對全縣各村(鎮)規劃要進行一次全面的復查、審核。凡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占用耕地面積占規劃點面積30%以上的村(鎮)規劃點應立即取消,重新選點規劃。否則,因規劃不當造成的后果,追究規劃部門相關責任。經批準的規劃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所有非農建設用地均應取得規劃部門的同意并確保在規劃區域內,沒有規劃意見的用地申請,國土部門不得審核報批。
2、必須嚴格執行用地審批條件和程序
創新土地審批方式和程序,在“控制總量、限制增量、用活存量、做好變量”上下功夫,嚴格年度土地利用計劃管理,對新農村建設用地、移民安置用地,實行優先供地,所有項目集約節約用地,農村村民建房必須嚴格堅持“一戶一宅”的法律規定,同時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法定程序辦理報批手續。今后對弄虛作假、違反規定條件和法定程序審核報批土地的要追究鄉(鎮)、單位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
3、必須全面落實減輕農民負擔的相關規定
堅決杜絕鄉(鎮)村在農村建房中收費、罰款行為,鄉(鎮)政府對所屬“農村組”、“土管組”、村委會不得下達土地收費任務或創收指標。在杜絕亂收費、亂罰款的同時,還要注意切實保護農民利益。凡是征用集體土地,均應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補償標準如數足額付給農民征地補償費,嚴禁降低標準等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發生。
4、必須強化國土部門在土地管理中的職能
鄉(鎮)國土所工作人員應做到專職專用,以保證土管人員集中時間、集中精力從事土地管理工作。凡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均應按照法定程序經國土管理部門進行踏看勘察后,統一征地、統一報批、統一出讓或撥用,嚴禁任何回避國土管理部門的征地、批地、供地行為,如有違反按非法批地、供地立案查處。
5、必須加大對土地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各鄉(鎮)行政“一把手”為該轄區內土地違法案件查處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進一步健全縣鄉村三級土地監察網絡。縣國土局要加大土地巡查力度,采取定期巡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面上巡查與點上評查相結合等多種形式,及時發現和處理各種土地違法行為。要建立紀檢、監察、公安、法院、國土等部門協同查處土地違法案件機制,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形成左右聯動的執法體系。對典型案件,公開調查、公開處理、公開追究和公開曝光。對土地違法行為多發且查處不力的鄉鎮,責令限期整改。
三、認真落實三項責任,共同履行農村土地管理工作職能
1、建立規劃管理責任制
鄉(鎮)村建設規劃的編制工作統一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并報縣人民政府批準。縣建設局每年應對全縣各地規劃的執行情況進行一至二次全面的檢查,并將情況上報縣人民政府。如因工作失職造成的規劃外建設應追究相關責任。
2、健全土地管理責任制
對土地資源的管理職責統一由縣國土局負責。縣國土局應落實鄉(鎮)基本農田保護責任制、耕地動態平衡責任制和土地違法行為巡回監察責任制,對全縣基本農田保護情況、耕地保有量變化情況、違法用地情況和建設用地批準的使用情況定期進行督促檢查,按季度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對責任不落實造成工作失職的,要追查責任,嚴肅查處。
3、落實鄉(鎮)行政領導土地管理工作責任制
各鄉(鎮)政府一把手在任期內應確保本行政區域內現有耕地總量不減、質量提升,土地違法案件量減少。對造成耕地大幅度減少的,要實行責任追究制度。今后凡出現未批先建、越權批地等違法行為,鄉(鎮)村應及時糾正和制止,同時報告縣國土局。對違法建筑,由國土部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并申請法院執行。縣國土局在執法監察中遇到行政干預等阻力造成案件查處工作無法進行的,必須及時向紀檢、監察部門報告。對土地違法行為視而不見、有案不報、處置不力,甚至放任縱容的,將追究鄉鎮和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的責任。
四、立即抓好兩項工作,嚴肅處理農村土地管理中違反法規的人和事
1、進行一次全縣性違法用地和土地收費大清查
縣政府決定,從今年十月份起至十二月底利用三個月的時間,對全縣近幾年來移民安置、工程建設、圩鎮開發用地和新農村建設規劃區外農民無序建房中發生違法違規批地收費行為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清查處理。各鄉鎮要嚴格按興辦發*2號文件要求搞好自查,并對自查出來的問題按政策要求處理到位,并如實將自查情況上報。
2、依法處理違法用地和違規收費的人和事
對近幾年特別是去年下半年以來全縣出現的土地違法行為和土地違法收費行為依法進行處理,下決心抓一批典型案件,從嚴進行處理。對嚴重違反法律法規、侵占基本農田的違法建筑,該拆除的堅決拆除,并在電視上曝光,對造成土地違法數量多、面積大、影響壞的直接責任人員,堅決按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今后,凡是涉及查處土地違法行為和違法收費行為都要堅持既查事又查人,既處理事又處理當事人的原則,確保全縣迅速步入依法管地、依法批地、依法用地的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