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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黨委、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局以上單位:
根據全市人才調研領導組會議精神,為全面掌握*縣籍人才資源狀況,有效開發人才資源,現就做好*縣籍旅外人才資源調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調查對象
*縣籍旅外人才對象主要包括:
黨政人才:具有縣處級及以上職務的國家機關、國有事業單位、派管理人員,軍隊團級以上軍官;
專業技術人才:工程技術人員、農業技術人員、科學研究人員、衛生技術人員、教學人員、經濟人員、會計人員、統計人員、翻譯人員、圖書檔案文博人員、新聞出版人員、律師公證人員、播音人員、工藝美術人員、體育人員、藝術人員、政工人員;
特殊專業技術人才: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院士,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科學、技術、管理專家,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家科技獎項負責人,全國宣傳文化系統“四個一批”人才;
高技能人才:具有技師及以上執業資格及相應水平的技術技能勞動者;
企業人才:在各類經濟組織中任副總經理及以上職務的管理人員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管理人員。
二、調查內容
*縣籍旅外人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籍貫、旅居地、學歷、所屬行業、簡歷等。
三、調查工作的組織分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負責做好本鄉鎮區域、本單位干部職工旅居國內外親友中符合調查范圍的人才調查工作或提供線索。
縣教育局負責全縣學校畢業的旅外人才調查工作。
縣委統戰部、縣臺辦負責派、無黨派人士和工商聯系統及在臺旅外人才調查工作。
縣外事辦負責旅居港澳地區及海外華人華僑人才調查工作。
縣人事局協助縣地志辦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縣地志辦、縣人才辦負責設計人才調查表格,負責調查資料的分析、審核、匯總工作。
四、人才調查工作的安排
(一)準備階段(20*年11月25日—11月30日)
各鄉鎮、各單位召開動員會,部署本區域、本單位旅外人才調查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各單位人才調查工作負責人、調查人員。
(二)實施階段(12月1日—12月10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部門按照部署,負責報表發放、催報、回收、審核、匯總,于12月10日前統一送縣地志辦,并提交人才資源調查工作小結。
各填表單位要實事求是,認真負責地填寫報表,盡可能地按調查表格填全,未掌握的信息可以不填,并按要求及時上報。
縣人才辦、縣地志辦對整體調查工作進行協調,以確保調查數據質量和調查進度。在工作過程中,如遇問題,請直接與縣地志辦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