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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轄各用人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勞動保障法律法規,進一步規范用人單位勞動保障管理行為,切實保障勞動關系雙方的合法權益,及時發現和糾正勞動保障各種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監察條例》、《社會保險暫行征繳條例》和《廣東省勞動年審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縣勞動保障局決定,從3月10日開始,對縣轄區內所有用人單位*年度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進行檢查和審核。現就勞動保障年審(以下簡稱年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審時間
2009年3月10日至5月31日(逢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辦理)。
二、辦理地點
*縣勞動保障局辦公大樓二樓大廳。地址:。
三、年審對象
本縣范圍內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職業介紹機構,有招用工勤人員的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駐始中省屬企業,各類企業分支機構,都必須參加年審。6月1日前仍未辦理年審的用人單位將在媒體上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內仍不申報的,視為未獲通過年審,并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四、要求提交的材料
1、*年度《勞動保障年審手冊》1份;
2、《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備案申報表》1份;
3、《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基本信息登記表》1份;
4、《勞動合同鑒證花名冊》;
5、實行綜合計時及不定時工時制的需提供批文;
6、申報年審時上個月的《職工工資表》(原件,同時提交一份復印件加蓋單位印章);
7、《韶關市勞動用工申報備案登記表》;
8、《韶關市勞動用工備案登記花名冊》;
9、《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
10、《社會保險登記證年檢表》;
11、《勞動保障年審合格證》副本;
12、用人單位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加蓋單位公章);
13、《工商營業執照》批準成立證件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的副本及復印件;
14、《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副本及復印件;
15、有分支機構的單位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①分支機構參加社會保險的情況證明;
②《所屬分支機構登記表》
③每個分支機構的《工商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及復印件;
16、社會力量辦學機構同時攜帶《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副本;
17、職業介紹機構同時攜帶《職業介紹許可證》(副本);
18、使用勞務派遣工人的提供勞務派遣協議及勞務派遣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勞動保障年審手冊》、《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基本信息登記表》、《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備案申報表》等電子表格,用人單位可從韶關市勞動保障服務網(*)“表格下載”欄“*勞動年審相關文件”中進行下載,也可帶U盤到年審辦理點幫助下載。
五、辦理程序
用人單位*年度年審必須嚴格按以下程序辦理:
1、用人單位對照勞動保障法律法規進行自查;
2、填寫《勞動保障年審手冊》、《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基本信息登記表》、《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備案申報表》、《勞動用工備案登記花名冊》等以上要求提交的材料并蓋章;
3、攜帶年審所要求提交的全部資料,到年審辦理點申請年審;
4、勞動保障年審工作人員受理用人單位年審;
5、勞動保障年審機構按照分工對用人單位勞動保障情況進行審查(主要根據提交的勞動保障年審資料審查,必要時可派勞動監察員到企業現場進行實地調查);
6、經審查合格后,收回上一年度《勞動保障年審合格證》(副本)、《勞動保障年審手冊》,核發新的《勞動保障年審合格證》(副本)、《勞動保障年審手冊》。年審不合格的,責令其用人單位限期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再發放新的《勞動保障年審合格證》(副本)、《勞動保障年審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