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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衛生局、市直屬各醫療機構:
為加強對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的監督,規范醫療機構收費行為,決定對全市各級政府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含婦幼、慢病、社康中心等)自*年7月1日以來發生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行為開展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的對象和內容
《*市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價格檔次名單》中執行第1檔價格的醫療機構,全部為本次專項檢查對象。執行第2檔和第3檔價格的醫療機構,按不少于50%比例抽檢,其中寶安、龍崗兩區街道醫療機構、社康中心分別由寶安區衛生局、龍崗區衛生局隨機抽選確定。檢查內容如下:
1、內部價格管理:是否配備專職價格管理人員;是否建立住院醫療收費審核制度或大額收費審核制度;是否實行醫療收費責任制和收費人員掛牌亮證制度;價格信訪處理是否認真及時。
2、藥品價格:藥品加價率是否按照物價部門規定執行;藥品制劑價格是否經價格主管部門審批,政府定價藥品價格調降后執行是否及時。
3、器械材料價格:另外計費和收費的醫療器械、醫用材料是否符合《*市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規定,是否經患者或其家屬確認。
4、醫療服務價格:是否按規定項目及相應檔次政府指導價格收費;新增醫療服務項目、特需醫療服務收費是否經過審批;是否存在分解項目、隨意套用項目、擅自提高價格標準以及虛增使用數量變相多收費等違規行為。
5、價格公示制度:常用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是否按規定進行公示;是否向住院患者提供每日費用清單。
二、檢查方式
市衛生局檢查組負責本次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專項檢查工作。各區衛生局請指定專人,負責配合檢查組對區屬和街道醫療機構的檢查。
檢查組采取抽查醫療機構藥品、器械、醫用材料的采購票據價格,核對病歷和收費記錄,查閱醫療機構價格文件和存檔資料,現場核查價格公示情況等進行檢查。其中,300張以上床位、100張至300張床位、100張以下醫療機構,抽查的住院病歷分別不少于50份、20份和10份。
三、時間安排
*年5月開始至6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5月15日前為檢查部署、培訓階段;5月16日至6月6日為檢查階段;6月9日至6月15日為總結通報階段。檢查結果將在衛生系統內正式通報。
各醫療機構要按通知時間要求(街道醫療機構隨機抽選確定另行電話通知)做好準備,積極配合檢查。如遇特殊情況需更改時間的,由各檢查組組長決定并通知相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