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事業單位增人計劃通知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各區、縣級市人事局,市直有關單位人事部門:
為了做好*年事業單位人員計劃和配合我局今年11、12月份組織部分單位到省外公開招聘人才工作,現就編報*年我市事業單位增人計劃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事業單位增人,要做到控制人員總量與優化人員結構相結合,加強和規范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嚴格按照下達的增人計劃增加人員。事業單位增人計劃安排,應優先滿足我市緊缺的、高層次的專業技術人才和學科帶頭人的需要;重點保證軍隊轉業干部等政策性安置的需要。計劃內調入人員,應從本地區機關或事業單位現有人員中調劑,嚴格控制企業和經費自給事業單位人員向財政供養事業單位流動。
二、事業單位增人計劃包括公開招聘人員計劃和調動人員計劃,申報增人計劃時報送各單位的編制情況文件,并按附件的說明填報,填報單位不含參照國家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
三、各區、縣級市人事局和市直各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分別負責轄區內和下屬單位增人計劃的初審,并匯總報批。年度增人計劃原則上在今年底和明年6月份兩次下達。各單位必須按通知要求,分別于*年11月20日或*年5月20日前將增人計劃報我局計劃與人事關系處(各區、縣級市人事局和增人單位數量較多的市直單位需同時附送軟盤)。凡擬參加我局組織的11、12月份到省外公開招聘人才的事業單位,招聘計劃請于10月15日前報送。各單位要在招聘計劃得以批準的前提下進行公開招聘,要充分考慮公開招聘的實施時間,把計劃工作做在前面,以免影響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并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規定做好招聘信息的公開工作。
四、各單位必須在核定的增人計劃內,由人事主管部門負責按規定辦理進人手續,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或挪用計劃指標增加人員。如因接收政策性安置人員需增加計劃,可在計劃指標用完后另行報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