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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區、縣直學校:
開展中小學社會實踐活動是加強學生社會實踐、提高學生創新能力的必要措施。一年一度秋季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即將開始,為加強對學校社會實踐活動的管理,確保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期間的人身安全,現就今年秋季學校集中開展社會實踐活動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保證社會實踐活動的正確方向
各校開展社會實踐活動要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認識到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實行教育與生產勞動相結合,是堅持馬克思主義教育思想,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有社會主義覺悟的勞動者的有效途徑之一,是學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堅持社會實踐活動是為素質教育服務的指導思想,堅持勤工儉學以育人為根本宗旨的正確方向,堅決糾正和杜絕社會實踐活動中片面追求經濟效益的做法。要堅決執行《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嚴格執行《*省中小學勤工儉學管理暫行辦法》,切實落實市縣有關規定,加強管理,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學校應當根據中小學生的年齡特點、身體狀況合理安排勞動性的實踐活動,嚴禁組織學生參加超越其年齡、生理和自我保護能力范圍和缺乏安全保障的各種社會實踐活動。禁止學校組織小學三年級(包括三年級)以下的學生參加勞動性實踐活動。小學生連續參加活動不得超過3天,每天勞動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中學生連續參加活動不得超過5天,每天勞動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縣直中小學學生參加勞動實踐要堅持就近原則,農村學生要做到小學生不出村,中學生不出鄉鎮。在勞動實踐過程中不得把學生當作勞動力,堅決禁止向學生下達創收任務和其它“以錢代勞”的錯誤做法。
二、加強管理,堅持嚴格的審批制度
學校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前,必須制定詳細的活動計劃和安全預案上報教育局,履行嚴格的審批程序。原則上,農村中小學以教學班為單位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必須由學校報請學區區長批準;以學校(含教學點)為單位組織學生集體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必須由學區報請縣教育局批準,縣政府備案。縣直各中小學(含榆林中學)以教學班為單位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必須由學校校長批準;以學校為單位組織學生集體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必須由學校報請縣教育局批準,縣政府備案。嚴禁學校、教師未經批準私自組織學生參加各種類型的社會實踐活動。
三、做好宣傳,切實加大社會實踐活動的透明度
各學區(校)要加大社會實踐活動相關政策的宣傳力度,通過召開家長會、發放宣傳材料、開通咨詢電話、設置專項公示欄等方式及時將實踐活動的相關政策、活動方案、工作措施、活動進展、收益等向社會公開,讓群眾充分行使知情權和監督權,切實加大實踐活動的透明度,使社會實踐活動得到社會、家長的認可,不能因為集中組織社會實踐活動而導致不穩定因素出現,保證社會實踐活動順利進行。
四、預防為主,牢固樹立師生安全防護意識
各學區(校)要加大安全教育的力度,增強師生自我安全防護意識,堅決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一要廣泛宣傳,近期,各學區(校)要開展大規模的安全知識宣傳活動,采取簡報、圖片展、知識競賽、主題報告會、廣播等多種形式在學校內部宣傳各類安全知識、安全法規,增強師生安全防護意識;二要強化教育,各學校在日常教學中要堅持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作為一項長期工作常抓不懈。在開展社會實踐活動前,要協調好學校與學生、學生家長、農戶等方面的關系,同時,對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消防、交通法規,遵守安全制度,遵守學校紀律,幫助學生掌握一定的自防自救知識,懂得預防擁擠踩踏、火災、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事故的一般常識;三要開展演練,各學校要通過遠程教育和集中培訓等形式,不斷提高學校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和管理水平。要抽調專門力量組織安全演練,重點是滅火、自救、緊急情況下疏散演練等,培養師生員工應對各種危險情況的能力。農村學校的演練活動要以防火、防盜、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危房(險墻)倒塌等內容為重點;城市學生要加強防擁擠、防火、防震、防煤氣中毒、防交通事故等內容的演練,以切實有效地提高師生員工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四要靠實責任,要按照“誰組織、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縣教育局和學區區長、學校校長、班主任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一級管好一級的安全工作格局。各學區(校)組織學生參加勞動性實踐活動必須明確安全工作責任人,靠實安全責任;五要落實措施,各學區(校)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應當制定安全預案,落實安全防護措施。要配備必要的救護藥品、器材,并將班主任以外的其他教職工安排到班級,配合班主任做好學生管理工作。組織學生乘車必須選擇證照齊全且符合載人條件的車輛,嚴禁組織學生乘坐拖拉機、貨車等不符合客運條件的車輛;嚴禁學生自駕摩托車等機動車輛,嚴禁車輛超載、超速、違章行駛。學生騎自行車或步行時,學校管理人員要一同前往,組織學生按照交通法規有秩序行進,決不允許師生分離。在實踐場所,學校管理人員應當加強現場監管,維護好現場秩序,確保安全。在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期間,要防止學生私自離開實踐場所,防止學生食用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物,保證學生按時、衛生就餐,堅決杜絕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六要及時報告,學生在校內和參加社會實踐過程中一旦發生學生人身安全事故,學校必須及時上報。農村中小學必須在事故發生1小時內報告學區和鄉(鎮)政府,學區和鄉(鎮)政府必須立即報告縣教育局和縣政府;縣直各中小學必須在事故發生1小時內報告縣教育局,對發生房屋倒塌、火災、交通、疫情等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師生非正常傷亡,學校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急需搶救的,學校在立即上報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衛生、防疫等部門,全力組織搶救,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誤搶救時機,力爭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五、精心組織,確保社會實踐活動的有序進行
各校要把社會實踐活動列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和正常的教學計劃之中,加強領導,成立專門的領導小組,一把手負總責,完善制度,強化措施,確保社會實踐活動安全有序進行。在社會實踐活動正式開展之前,要開好五個會,即以學區為單位的校長會,學校校委會,全校師生動員會,家委會及家長會,村組干部會,認真扎實安排此項工作。在開展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校上報教育局的方案,精心組織,層層簽訂責任書,分片、分年級、分組合理安排。活動結束時,要認真總結經驗,各校要在10月15日之前將活動總結以學區(校)為單位報教育局。同時,學校也要召開全校師生大會全面總結本校的活動,表彰活動中涌現出的先進,使活動有始有終。
六、合理開支,加強社會實踐活動的收益管理
社會實踐活動的收益主要用于資助貧困學生和改善學校辦學條件,嚴禁用社會實踐活動的收益給教師發放獎金搞福利。要及時向師生公布實踐活動的收支情況,接受師生的監督。教育局在對學校進行財務審計時,要對實踐活動的收支情況做專項審計,各校要堅持增收節支的原則,確保實踐活動收益的合理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