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信息公開協(xié)調機制的通知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chuàng)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為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和信訪工作,切實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在政府系統(tǒng)建立政府信息公開與信訪工作協(xié)調機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級政府信息公開部門和信訪部門對于通過各自工作渠道接收的涉及政府信息公開和信訪的信息要認真加以區(qū)分,妥善處理屬于各自職責范圍內的相關信息。
二、對于政府信息公開部門接收的涉及信訪問題的信息或信訪部門接收的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的信息,經鑒別后,由接收部門向當事人作出如下答復:
(一)對屬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職責范圍內的事項,告知當事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等規(guī)定,向職責相關的政府信息公開部門提出申請。
(二)對屬于信訪工作職責范圍內的事項,告知當事人,按照《信訪條例》(國務院令第431號)等規(guī)定,向職責相關的信訪部門反映信訪訴求。
三、對于既涉及政府信息公開又涉及信訪工作的信息,政府信息公開部門和信訪部門應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分別進行處理,遇到敏感問題或者涉及雙方的復雜問題,應加強協(xié)商,共同研究解決。
四、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和市信訪辦要加強對區(qū)縣委局等有關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和信訪工作協(xié)調的指導,保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和信訪工作依法依規(guī)、穩(wěn)妥有序地實施。
五、建立市、區(qū)縣兩級政府信息公開和信訪工作聯(lián)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情況,研究解決疑難復雜問題,督促檢查有關事項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