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個人所得稅標準通知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各基層局: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群眾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目前我市按國家規定發放的津貼、補貼已超過19**年我局下發的《關于明確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地稅二[19**]**8號)中規定的100元/月扣除標準。為了統一稅政,規范征管,經市政府批準,現將我市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費用扣附標準及相關規定明確如下:
一、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減除費用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款規定的800元/月標準執行。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三款規定發放的各種津貼、補貼,個人所得稅稅前綜合扣除標準由100元/月調整為400元/月。下列項目在國家規定的范圍內允許稅前單獨扣除:
(一)按國家、地方政府規定標準發放的差旅費補助、冬季取暖補貼費;
(二)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機構實際繳付的醫療保險金、住房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費);
(三)國家特案規定的不征稅和免稅項目。
三、各項津貼、補貼的征免范圍由市局負責解釋。除另有規定外,過去已按規定發放的津貼、補貼和今后新增加的津貼、補貼項目以及提高的津貼、補貼標準不再單獨扣除。各基層局(包括各先導區地稅局)不得擅自擴大扣除范圍和標準。
四、各基層局要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輔導工作,搞好納稅服務,強化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特別是要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監控管理力度和對偷逃個人所得稅案件的查處力度保證個人所得稅稅款及時足額地征收入庫。
五、本通知自20**年7月1日起執行。以前規定與本通知內容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二OO*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