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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有關部委,**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中心支行: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于深化收支兩條線改革進一步加強財政管理意見的通知》的規定,現決定將中央和地方政府所屬教育、人事、交通等部門和單位的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具體目錄見附件)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并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關于預算原則和預算級次
(一)自20**年1月1日起,本通知附件所列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含以前年度欠繳及未繳財政專戶的部分)全額上繳國庫,支出通過預算安排,不再作為預算外資金管理。
(二)納入預算管理后,原上繳中央財政專戶的收費收入上繳中央國庫;原上繳地方財政專戶的收費收入上繳地方國庫;原按國務院或財政部規定的分成比例分別上繳中央和地方財政專戶的收費收入仍按原規定的比例上繳中央國庫和地方國庫。
二、關于預算科目
對《20**年政府預算收支科目》作如下調整:
(一)在一般預算收入科目第**類“行政性收費收入”下增設第****款“教育行政性收費收入”,反映教育部門收取的中小學閱讀圖書評審費、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報名費及評審費、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評估費、教師資格證書工本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增設**43款“交通行政性收費收入”,反映交通部門收取的船舶登記費、船舶證明簽證費、船舶申請安全檢查復查費、油污水化驗費、海事調解費、浮油回收費、海岸電臺無線電電報電話費、特種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護航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
(二)在一般預算收入科目第70類“專項收入”中增設第70**款“長江干線航道養護費收入”、第70**款“內河航道養護費收入”、第70**款“公路運輸管理費收入”、第70**款“水路運輸管理費收入”,分別反映交通部門收取的長江干線航道養護費、內河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水路運輸管理費。
(三)在一般預算支出科目第60類“專項支出”中增設第60**款“長江干線航道養護費支出”、第60**款“內河航道養護費支出”、第60**款“公路運輸管理費支出”、第60**款“水路運輸管理費支出”,分別反映長江干線航道養護費、內河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水路運輸管理費的支出。
(四)除上述規定外,其他部門和單位的各項收費,凡在《20**年政府預算收支科目》中已設置科目的,收入應在相關科目中反映。未設置科目的,統一在第**50款“其他行政性收費收入”科目中反映。
各部門各項收費收入適用的預算科目及預算級次詳見附件。
三、繳庫辦法
(一)已實行收入收繳改革試點的中央單位應繳中央財政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按《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印發<預算外資金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財庫[20**]**號)和《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印發<中央單位預算外資金收入收繳管理改革試點辦法>的通知》(財庫[20**]38號)的有關規定辦理繳庫。
(二)未實行收入收繳改革試點的其他單位應繳中央財政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按財政部現行有關具體收費項目繳庫規定執行。
1.應繳中央財政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以“一般繳款書”辦理繳庫。繳款書“財政機關”欄填寫“財政部”,“預算級次”欄填寫“中央級”,“收款國庫”欄填寫“中央金庫”,“預算科目”欄按本通知附件的相關規定執行。
2.應繳中央財政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凡采用集中繳庫方式繳庫的,基層單位應在取得收入當日逐級匯繳上級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應在取得收入當日繳庫;采取就地繳庫的,部門和單位應在取得收入當日繳庫。
(三)地方財政部門已實施收入收繳改革的,按《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印發<預算外資金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財庫[20**]**號)和地方改革辦法執行。未實施收入收繳改革的,辦理地方財政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繳庫時使用“一般繳款書”,繳款書各欄按相應的財政機關、預算級次和科目填寫,具體繳庫辦法由地方財政部門制定。
四、其他
(一)長江干線航道養護費、內河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水路運輸管理費納入預算后,繼續用于長江干線航道、內河航道的養護和公路、水路運輸管理,??顚S?。其他各項收費由財政部門統籌安排使用。各部門、各單位原來通過這些收費安排的支出,經財政部門審核后,符合規定的納入預算支出范圍,重新核定支出水平,支出核定不得采取收支掛鉤的辦法。
(二)有關部門和單位委托其他單位代收行政事業性收費需支付代收手續費的,按照財政部《關于將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納入預算管理的通知》(財預(20**]1**號)的規定執行。
(三)對本通知規定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各級財政、審計部門及有關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保證收費按規定及時上繳國庫。對違反規定不按要求上繳,隱瞞、截留、挪用、坐收坐支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國務院關于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規定》(國發[1987]58號)進行處罰,對有關部門或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照《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國務院令第2**號),給予行政處分。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