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補助資金管理通知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為進一步改善首都大氣環境質量,鼓勵高排放出租小轎車提前淘汰,減少出租汽車排放污染,提高出租汽車安全和服務水平,現將老舊出租汽車提前淘汰更新的補助辦法規定如下:
一、補助范圍與標準
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出租汽車納入補助范圍:
1、規定報廢期在20**年*月*日至12月31日期間;
2、辦理車輛轉讓之日或注銷之日距規定報廢期12個月以上;
3、車輛可正常使用,未達到國家和本市關于出租汽車報廢標準的有關規定。
對納入補助范圍的出租汽車,每輛車可一次性領取補助資金4000元(人民幣)。
二、補助資金來源與管理
1、市運輸管理局會同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將符合提前淘汰條件的出租汽車數量、相關信息(包括車牌號、車架號、發動機號等信息)及預計淘汰出租汽車的數量和補助資金預算,于20**年6月底前報市財政局、市交通委、市環保局審核。
2、市財政局會同市環保局負責審核補助資金預算,并將補助資金撥付給市運輸管理局,補助資金由大氣治理與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中安排。
3、補助資金專款專用,專戶存儲。市運輸管理局將此款轉到指定銀行,由指定銀行負責將補助資金兌付給出租汽車所有人。
三、補助資金的發放與領取
1、出租汽車所有人憑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車輛管理所出具的《機動車轉移證明》或《報廢汽車注銷證明》、《機動車行駛證》復印件、個體經營戶的本人身份證(需原件和復印件)到市運輸管理局審核后,到指定銀行領取補助。
2、補助資金定于20**年10月1日至20**年3月31日期間審核、發放,過期不予辦理。
四、監督管理
1、市運輸管理局負責補助資金的發放核實與檔案管理,并將補助資金發放情況報市財政局、市交通委、市環保局備案。
2、市財政局會同市交通委、市環保局負責補助資金發放情況的監督管理。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罰處分。
五、其他
本辦法由市財政局、市交通委、市環保局負責解釋。
**市財政局
**市交通委員會
**市環境保護局
二○○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