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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
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關于*年冬季士兵退出現役工作的通知》(國發〔*〕32號)、省政府《關于做好*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遼政發〔*〕41號)和市政府《關于做好*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通知》(鞍政發〔〕10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縣*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要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國務院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等法律法規,貫徹全社會均衡負擔安置義務的原則,繼續實行指令性計劃安置的辦法,所有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不分所有制性質和組織形式,都有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和責任和義務。各鄉鎮(辦事處)和各部門必須認真完成縣政府下達的安置計劃,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安置任務。
二、實施辦法
*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將全面試行“鼓勵自謀、政策扶持、經濟補助、扶持就業”新的安置政策,主要實行收取有償轉移金的辦法。具體辦法:縣政府按照每個指標1萬元下達退伍安置有償轉移金,各鄉鎮(辦事處)和各部門在縣政府有償轉移金數額下達后5日內,必須一次性如數交到縣政府退伍辦指定的專門帳號;采取接收退伍軍人上崗的單位,必須填寫接受安置退伍軍人上崗承諾書并由單位蓋章報縣政府同意,在縣政府文件下達后5日內送交縣政府退伍辦。對不按期交納安置有償轉移金或送交安置退伍軍人上崗承諾書的單位,縣政府將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采取通過縣財政扣拔經費和通過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等辦法處理,并將對其單位及法人代表的處理結果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
對企業單位交納的有償轉移金,按省政府(遼政發〔〕46號)文件規定,經財稅部門批準,可以從企業管理費中列支,并準予稅前扣除;機關、事業單位的有償轉移金自籌解決。有償轉移金主要用于自謀職業退役士兵的一次性經濟補助及對退役士兵的教育、培訓經費,不得挪作安用,并接受縣監察和審計部門的監督與審計。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領導,確保接收安置任務圓滿完成,縣委、縣政府成立*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縣退伍軍人安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民政局,辦公室主任:唐振甲(兼),副主任:宋希超,成員由縣民政局、人武部、紀委、法院、督查考評辦、機關工委、財政局等單位相關人員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