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通知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省水利廳、省環保局關于《*省水功能區、水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按照以下要求認真貫徹執行:
一、《方案》是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和水污染防治的依據。在本省境內從事上述相關活動,必須符合《方案》規定的要求。在功能區內進行的開發利用活動,不得影響功能區及周圍其它功能區的使用功能和目標水質的實現。
二、《方案》分別由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法律賦予的職責實施監督管理。
三、各地應按《方案》規定的目標水質進行管理,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措施,消減和控制排污總量,加強污染源整治,改善水環境,確保各功能區在2020年前達到水質目標要求。
四、確因經濟社會發展和水資源開發利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需要對《方案》進行調整的,應當由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提出申請。水功能區調整由省水利廳會同省環保局組織論證并提出調整方案,水環境功能區調整由省環保局會同省水利廳組織論證并提出調整方案,由省人民政府審定批復。
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對轄區內未列入《方案》或重要的水域進行功能補充劃分,劃分方案應符合《方案》規定的原則與技術要求,并不得低于《方案》規定的相應水質目標要求。編制的功能區劃方案由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報省水利廳和省環保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