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固定資產投資節能評估制度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第一條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確保固定資產投資工程項目合理利用能源和節約能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和《國務院關于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全市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含增加消費量)1000噸標準煤或年用電250萬千瓦時(新增變壓器500kva)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含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必須進行節能評估和審查。對全市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含增加消費量)1000噸標準煤或年用電250萬千瓦時(新增變壓器500kva)以下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含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合理用能情況由各縣(市、區)、開發區及有關主管部門自行確定管理辦法。
第三條項目節能評估應委托有法定資質的能源利用監測機構(或有資質的其他審核機構)進行,并出具評估意見。
第四條市經貿委是全市節能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的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市發展改革委、市建管局及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負責相關領域工作。各縣(市、區)經貿部門負責本地區相關工作。
第五條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劃和產業政策,符合建設標準、技術標準和《中國節能技術政策大綱》的節能要求。項目節能評估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能耗指標:分品種實物能耗總量、綜合能耗總量、單位產品(產值)綜合能耗、可比能耗,按單一能源品種考核的實物單耗、主要工序(工藝)單耗等;
(二)單位產品能耗和主要工序(工藝)能耗指標與國際國內對比分析,設計指標應達到同行業國內先進水平,有條件的重點產品應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三)主要工藝流程采取的節能新工藝、新技術,主要工藝設備的能效指標;
(四)主要耗能設備和換熱設備的熱效率和熱力指標;
(五)余熱、余壓和放散可燃氣體的回收利用;
(六)爐窯、熱力管網系統的保溫;
(七)能源計量儀表的配備和設置;
(八)工業鍋爐的熱電聯產等其他單列節能工程;
(九)供、變電系統的能效指標和節電措施,泵類、風機和空氣壓縮機等通用機械設備的能效指標;
(十)工業用水的數量和有關用水量指標,節約用水的新技術和工業廢水的回收利用情況;
(十一)生產、管理部門和公共附屬建筑結構保溫隔熱水平(外墻、屋頂、地板傳熱系數和門窗密封指標、級別)和單位面積能耗指數水平;
(十二)生產部門、管理部門和公共附屬建筑的采暖、空調、照明和生活用熱水、燃料的實物能耗和綜合能耗總量;
(十三)節能建筑設備與產品的采用;
(十四)資源綜合利用及其它能耗和節能措施等。
第六條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核內容:確定項目用能總量及用能品種是否合理,項目能耗指標是否達到國內(國際)先進水平,項目是否符合國家、地方和行業節能設計規范、標準,主要工藝流程是否采用節能新技術,單項節能項目(如熱電聯產、集中供熱)和建筑能耗指標是否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標準,有無選用已公布淘汰的機電產品以及國家產業政策限制內的產業序列和規模容量或行業已公布限制(或停止)的舊工藝,對節能措施等進行綜合評價。
第七條節能評估機構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評估報告,并上報市節能主管部門審核。
第八條節能評估審核部門對節能評估符合規定要求的項目,應于5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核意見,項目審批、核準、登記、備案部門給予辦理相關手續。
第九條評估報告節能篇(章)不符合規定要求或未按規定進行節能評估的項目,審批部門不予辦理申報、備案、核準、批復立項手續,建設單位不得建設。
第十條項目建設過程中,市節能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項目節能標準和規范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對未按節能標準和規范建設的項目,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有關單位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項目建成后,應將項目節能措施完成情況作為主體工程竣工驗收的重要內容納入驗收程序。達不到節能標準的,限期整改。
第十二條經批準的項目,其節能方案發生變更時,項目單位應向節能審核部門重新報批變更修改后的節能方案。
第十三條節能評估機構應公平、公正地開展評估工作,凡參與某項目節能篇(章)編制工作的咨詢機構不得作為該項目節能的評估機構。
第十四條節能評估機構不按時出具或出具虛假評估報告的,責令其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取消其評估資格。
第十五條參與節能評估、審核的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對在評估、審核過程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本暫行辦法自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