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事業單位法人登記有關問題通知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城區各事業單位:
根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有關規定,由城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結合受理事業單位法人年度報告審查,開展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健全事業單位法人市場準入制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范對象在城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登記管轄范圍的事業單位法人。
二、規范原則
(一)法人名稱唯一原則。
根據《細則》第二十三條“除特殊情況外,一個事業單位使用一個名稱”的規定,一個法人主體以多個名稱登記為多個法人身份的,須進行規范登記。即事業單位一個主體有幾個名稱的(一套人馬多塊牌子),以審批機關批準的第一名稱登記為法人;確因工作需要,申請多名稱登記的,經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在法人證書上將掛牌單位名稱以加括號的形式顯示在第一名稱之后,同樣具有事業法人資格。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規范人民幣銀行結算帳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71號)規定,可設獨立基本存款賬戶。
(二)資產存量與業務能力相符原則。
根據《條例》第六條:“事業單位登記為法人應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經費來源”規定,事業單位*年度凈資產應與登記管理機關核定的業務范圍相適應。凈資產低于開辦資金20%,須按規定進行變更;凈資產為零或負數的,根據業務活動要求,注入資金,保證事業單位法人能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三)開展業務活動合法原則。根據《細則》第二十七條規定:“事業單位業務范圍應當符合宗旨的要求,并與其資金、場地、設備、從業人員以及技術力量相適應”。因此,事業單位超出登記機關核準范圍開展違背公益目的的業務活動,無有效(或超出)資質許可、執業許可,開展特定業務的,無正當理由超過一年未開展業務活動或者自行停止業務活動一年以上的,須進行規范。
三、實施辦法
(一)事業單位應就以下內容進行自我清理,形成專項報告:
1、本單位法人名稱登記情況,是否存在一個主體登記為多個法人情況。
2、以單位上年度財務報表為基礎,說明資產管理和財政專項經費使用情況。
3、業務活動開展情況。其中應包括是否按照核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開展業務活動;涉及資質認可管理或執業許可管理的業務事項是否持有有效的資質認可或執業許可;登記事項發生變更后,是否按照規定及時辦理變更手續等方面內容。城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將結合*年度事業單位法人年度報告審查開展法人登記規范工作,事業單位提交事業單位法人年度報告需同時提交專項報告。屆時,審查結果將以公函形式送達事業單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門。
(二)經城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審查后,各相關單位須辦理以下手續:
1、一個法人主體以多名稱登記的,只保留審批機關批準的主體單位的法人證書,掛牌單位原法人證書由登記管理機關收回,并辦理以下手續:(1)審批機關批準的主體單位法人,辦理兩項變更:①單位名稱變更,即在單位名稱后以加括號的形式顯示掛牌單位;②宗旨和業務范圍變更,即增加掛牌單位的主要業務;(2)掛牌單位已登記獨立法人身份的,辦理兩項變更:①單位名稱變更,即單位名稱前加上主體單位名稱為第一名稱,本單位名稱作為第二(或第三)名稱,在主體單位名稱后以加括號顯示;②證書號變更,即由原證書號變更為主體單位的證書號;
2、事業單位*年度凈資產為零或負數的,須向登記管理機關說明資產流向、虧損原因、整改措施等問題,并應及時重新注入資金,新注入資金低于原開辦資金20%的,須提請開辦資金變更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