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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本著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的原則,以改革區直機關領導干部公務用車的使用管理為突破口,逐步轉變多年來形成的機關后勤保障工作由政府大包下來的"大鍋飯"做法,走機關公務用車服務社會化、市場化、貨幣化的道路,逐步建立起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機關后勤保障工作的新機制。
二、改革的范圍和對象
范圍:區委和區級國家機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區級各人民團體。對象:科級以下(含科級),屬區委常委會管理的,在區委和區級國家機關各部門、直屬機構,區級各人民團體擔任領導職務的現任領導干部及在崗在編的一般干部。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是副縣級領導兼任的,若無公務用車,可按正科最高標準享受交通費補助,原則上不再配車,若有公務用車,不再享受交通費補貼。暫不包括下列單位:法院、檢察院及老干局、交通總公司、農機總公司、物資總公司、糧食總公司、供銷總社、匯通集團等單位。三權在市上的自愿參照執行,如國稅局、公安分局、地稅局等。
三、車改的具體辦法
基本方法是:全區屬于車改范圍內的各部門,按其公務用車量的大小,核定交通補助費并隨工資按月發放給個人,節約歸已,超支自負。其具體標準為:下列部門:正職400元/月,副職200元/月,一般干部50元/月,工商局、財政局、農業局、水利局、鄉企局(私營經濟發展局)、建設環保局、土地局、綜合經濟管理局、計統局、教育局、信訪局、計生局、組織部、宣傳部、政法委、農工部、下列部門:正職300元/月,副職150元/月,一般干部40元/月、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審計局、司法局、招商引資服務中心物價局、文體局、應急服務中心、廣電局、技術監督局、衛生局、國資辦體改辦、科技局、環衛局。下列部門:正職200元/月,副職100元/月一般干部30元/月,區委、區政府辦公室人大各委辦政協各委辦紀委監察局統戰部文明辦研究室老齡辦保密辦機關工委總工會團委機關事務中心婦聯工商聯編辦黨校黨研室檔案局手聯社殘聯征集辦教育督導室沒有公務用車的區直機關各部門不再配備公務用車,改發交通補助費。現有公務用車的部門,鼓勵其將車輛上繳,從上繳并辦清手續的下一月起改發交通補助費,現有車輛使用到期報廢后,不再進行更新,其部門領導和干部,從手續辦妥的下月起實行交通費補助,若沒有上繳公務用車的部門,其單車年財政所撥費用減少30%。車改部門領導職工從領取交通補助費之日起,不再享受公車待遇。發放交通補助費不作為工資,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因公赴區外(不含渭城區)乘公共汽車(不含出租車)或外出乘火車、飛機的,按規定實報實銷。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四、車輛的評估、處置
上繳的車輛原則上實行競價拍賣。拍賣車輛必須進行評估,其評估程序為:1、由交車單位出具有關證件、材料,報區國資辦。2、由區國資辦組織有評估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評估小組進行評估,現場進行技術鑒定,并出具《評估結果報告書》。3、《評估結果報告書》由區國資辦驗證確認后,提供給拍賣方,組織公開競價拍賣。4、各交車單位要協同區國資辦做好車輛過戶手續的辦理工作。
五、司機的安置
1、提倡司機停薪留職,自謀生計。停薪留職期間的住房、醫療保險和養老統籌的政策不變,但按規定本人應負擔的部分必須按時足額上交本單位。停薪留職直到退休,工齡連續計算,退休時的待遇不變。2、允許年滿50周歲(含50周歲)以上的司機自愿提前退休,其待遇比照職工提前退休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執行。3、允許年滿45周歲(含45周歲)以上的司機自愿提前離崗。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組織、人事部門辦理有關手續。4、允許司機買斷工齡,參照區屬企業職工買斷工齡的有關規定執行,其標準按當地上年社會平均工資的5倍確定。六、保證措施
2、區委和區級國家機關各部門均不設司機編制,未執行車改政策的單位,其司機全部實行雇員制,其雇員費用由區財政核拔。2、領取交通補助費的領導干部,一律不許到下屬企事業單位報銷各種交通費用和借用車輛。3、領取交通補助費的部門領導干部不準為節省交通費而影響公務活動。區紀委、監察局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各部門領導干部用車情況和外出活動情況每半年檢查一次,并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檢查結果。4、現有2輛公務用車的部門:工商局、教育局、計統局、水利局、土地局、組織部等,必須在8月31日前,向區國資辦上交1輛。其部門仍按擁有公務用車單位對待。若不按期上交者,將追究其部門主要領導的責任5、沒有實行車改的部門,要加強車輛管理,嚴禁公車私用和車輛管理使用上的不正之風,違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6、鼓勵群眾對領導干部違反本方案的違紀行為進行監督、舉報。舉報查實的,按處罰額的50%獎勵舉報者。對舉報者打擊報復的,按有關規定從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