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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落實省、市、區群眾路線工作法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基層民主治理工作,保證基層群眾行使民主管理權力,充分發揮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基層民主制度化、程序化、規范化,推動和諧社會建設,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義
基層民主是人民群眾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的渠道,是人民群眾依法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和自我發展的主要形式,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最廣泛的實踐。加強基層民主治理,有利于發展基層民主,活躍基層民主生活,保障基層群眾直接行使民主權利,進一步擴大人民民主;有利于充分調動廣大群眾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基層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有利于加強基層組織和黨風廉政建設,強化黨員和群眾對干部的監督,密切黨群干群關系。
二、工作方法
推行農村(社區)新型村級工作機制——村級組織五步工作法。針對新時期村(社區)管理工作面臨的新問題和新挑戰,堅持和運用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群眾路線工作方法,推行“聽政、論政、施政、督政、評政”的村級組織“五步工作法”,建立科學決策程序和良性運行激勵機制,提高村級決策、執行、服務能力。
1、聽政。每年初,對涉及村(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村(社區)“兩委”成員、村(居)民小組組長事前采取發放問卷調查表、入戶走訪、召開座談會等方式,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廣泛征求黨員群眾意見建議,村(社區)黨組織將征求的意見建議進行梳理后,提交村(居)民議事會。
2、論政。對群眾提出的意見建議,由村(社區)黨支部主持召開村(居)民議事會進行商議,同時,邀請上級主管部門專業人員、鄉鄉干部和黨員、村(居)民代表參加可行性論證,進一步細化和完善,使方案科學合理,切實可行,并報鄉黨委備案。
3、施政。村(社區)“兩委”對“論證”環節形成的實施方案,及時細化分解目標任務,按村(社區)干部職責分工,分別簽訂目標責任書,責任到人,并向全村(社區)群眾進行公開承諾,同時,將每項工作目標、工作措施、完成時限進行公示,廣泛接受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和群眾監督。
4、督政。全方位監督村級重大事項的實施,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定期督查落實情況,監督資金使用,收集、匯總意見和建議有針對性的建言獻策;村(居)委會定期向村(社區)黨支部、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和村(居)民議事會報告工作,匯報項目實施、資金使用等情況。
5、評政。每年底,由鄉黨委主持召開黨員、群眾民主評議會進行“評政”,村(社區)“兩委”負責人在會上報告議案實施情況和結果,答復參會人員的質詢并接受民主測評。對評議表現優秀的進行獎勵,優先選派參加省、市、區組織的村干部培訓;對評議表現差、工作不力的村(社區)干部,予以批評、警告,并責令限期整改;對整改后仍不力的,及時進行組織調整或處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鄉黨委成立加強基層民主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各村社區黨支部要高度重視基層民主治理工作,支部書記要親自抓,要成立以“一把手”任組長的基層民主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本村(社區)基層民主治理工作的領導和具體指導,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宣傳,營造氛圍。通過召開動員會、座談會等形式,充分發揮報刊、電視、互聯網、手機短信平臺等媒體的作用,采取基層黨員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搞好宣傳發動,大力宣傳加強基層民主治理的方式方法,努力在基層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監督、自我約束的良好氛圍。
(三)突出實踐,注重實效。加強基層民主治理工作政治性強,內容豐富,點多面廣。各村(社區)要把握重點,突破難點,有序推進基層民主治理工作,切實為促進和諧社會建設貢獻力量。
(四)強化督查,嚴格考核。鄉黨委將采取分組分片召開座談會、經常性督查、隨機抽查等方式,加強對基層民主治理工作落實情況的督查。把加強農基層民主治理工作作為基層黨建工作述職的重要內容,并納入黨建工作年度目標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