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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水環境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的通知》(贛辦字〔2019〕1號)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水環境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的通知》(吉辦字〔2019〕23號)精神,為貫徹落實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專項督察反饋意見,切實抓好我鎮環境問題整改,大力提升生態環境質量,加快推進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精神為指導,從更高層次落實視察提出的打造美麗中國“樣板”的重要要求,深入貫徹省委十四屆七次、市委四屆七次全會精神,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為契機,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認真落實各級黨委和政府環境保護主體責任,通過進一步深化認識、壓實責任、強化舉措、統籌推進,聚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全力抓好問題整改,著力解決當前存在的各類環境問題,助力我鎮高質量跨越式發展,共繪新時代美好畫卷。
二、工作目標
認真落實國家關于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戰略部署,實施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按照“五個不放過”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全力抓好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反饋問題整改。持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十大”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治理城市揚塵、機動車尾氣、餐飲油煙、工業企業大氣污染,建立圩鎮空氣質量管控預警機制,確保全鎮空氣質量進一步改善,完成省、市、縣政府下達的年度目標任務;加快推進水污染防治,實施流域環境綜合治理,確保蜀水河段及其主要支流水環境質量穩中有升,國、省控斷面及水庫水質保持在Ⅱ-Ⅲ類標準;加強土壤污染管控,加快污染地塊治理修復,確保全鎮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扎實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加大造林綠化、水土保持、自然保護地保護工作力度,確保到2020年,全鎮森林覆蓋率穩定在72%以上,不斷改善我鎮生態環境質量,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三、整改措施
(一)開展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回頭看”行動
開展中央、省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回頭看”行動。對國家飲用水專項督查組督辦的風順采石場污染問題信訪件和對2018年中央環保督查交辦的“耐磨鑄造廠”交辦件進行回頭看,分成已經完成和正在整改兩大類別,組織人員開展檢查核查。重點檢查問題整改是否到位、整改責任是否落實、整改臺賬是否建立,整改銷號是否嚴謹等。加大督察督辦、現場核查、協調調度、材料審核、信息報送工作力度。參照縣里成立環境保護重點工作協調督導組,對重點問題、重點項目開展協調督導工作。
(二)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堅決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三大保衛戰。強力推進大氣污染治理,圍繞“四塵三煙三氣”,持續精準施策,實施科學治理。嚴格執行施工工地、拆遷現場、物料堆場、道路交通揚塵治理措施;抓好磚瓦窯廠除塵設施運行監管;加強機動車排氣污染監管。推進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和水資源管理“三大工程”。全面落實“河長制”“庫長制”;全面加強畜禽養殖、工業廢水、農藥化肥、生活污水污染治理;嚴格落實“三區”規劃,加快生態循環養殖小區建設;加強村居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提高污泥處置率;控制農業面源污染,開展化肥和農藥使用減量行動。組織開展土壤環境監測、土壤污染詳查和污染土壤的治理修復。加快推進生活垃圾填埋場項目建設,完善現有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設施,提高城鄉垃圾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一體化處理水平。加強對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和經營企業的日常監管。
(三)著力生態保護與修復
嚴格把握生態控制紅線,守住生態安全底線。全面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格局和空間規劃,強化剛性管控和制度約束,確保劃定區域生態功能不降、保護面積不減、紅線性質不變,嚴禁不符合生態功能定位的各類項目開發開放活動。加快推進礦山環境保護與植被修復工作。加強尾礦庫安全隱患排查和閉庫治理。結合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專項行動,實施蜀水河流綜合治理,保障重要水源涵養區生態安全。強化土壤污染管控與修復,有效遏制生物多樣性退化,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四)著力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產業體系
堅持以“兩山”理論為引領,將“生態+”理念融入產業發展全過程,著力構建綠色農業、綠色工業、綠色服務業等新業態。加強綠色農業品牌創建,積極實施綠色生態農業十大行動;探索綠色服務業推進機制,大力發展低消耗、低污染的現代服務業,推動服務主體綠色化、服務過程清潔化;引導公眾綠色消費、低碳生活。加大過剩產能行業和高污染行業的淘汰力度,健全產業準入標準和政策體系,全面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加快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調整,推進燃煤鍋爐整治和重點行業清潔生產。
(五)加強環境監管執法
各村居、鎮直各單位要按照“屬地監管”“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要求,督促企業落實治理污染的主體責任,有效利用《環境保護法》及行政拘留、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停產整治四個配套辦法,依法懲處偷排偷放、超標排放、無證排污、非法處置危險廢物等環境違法現象,嚴厲打擊各類環境污染犯罪活動。加大圩鎮整治、飲用水源地保護整治、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和磚瓦窯礦山治理等整治力度,加強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涉重企業的環境隱患排查和突擊檢查。完善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體系建設。建立重點行業、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污染源等環境風險預警和防范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六)積極推進環保體制機制改革
按照國家和省、市、縣部署,落實黨委和政府對生態環境負總責的要求,強化環保監督執法職責。進一步細化環境監管網格化方案,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全覆蓋環境監管格局。探索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推進農村生活垃圾第三方治理機制,逐步擴大農村生活污水生態處理試點范圍。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根據省市縣統一部署,調整完善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黨委、鎮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生態環境監管執法、綠色發展、工業污染防治、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城市污染防治、河湖水庫污染防治、自然資源保護、交通運輸污染防治、追責問責、宣傳報道十個專項工作小組,按照整改領域分工負責、協調推進,督導各類問題整改落實到位。
(二)嚴肅責任追究。各村居各單位要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建立健全整改工作責任機制,主要領導為整改工作第一責任人,負總責。按照“逐級負責、層層把關”的要求,嚴格落實《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和《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認真執行市紀委印發的《關于做好生態文明建設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的意見》。加大監督工作力度,嚴肅查處整改中指導不力,工作不實、作風不嚴、敷衍整改、謊報銷號等問題。凡發現整改工作不重視、措施不力、效果不明顯的,或對鎮環委會、專業委員會轉辦交辦的工作推進不力的,第一次進行全鎮通報批評,第二次由鎮主要領導對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有關人員進行約談,或由轉辦交辦工作的環委會、專業委員會對承辦單位的有關人員進行約談。同時因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造成生態環境嚴重破壞或引發重大社會影響或被省級以上環保部門掛牌督辦的,將從嚴進行追責問責。
(三)強化督導調度。鎮直有關單位和各村居要對照問題清單,細化分解整改任務。對涉及多個單位的整改任務,明確責任人,組織建立協調聯動機制,切實形成整改工作的強大合力。加強對重點問題、重點項目、重點部位的調度推進。鎮環保督察整改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大對整改落實工作的督導檢查力度,制定督導檢查工作方案,實行掛牌督辦、專案盯辦、跟蹤問效。鎮環保督察整改領導小組要加強對整改工作調度,實行每月一調度一督察制度,采取專項督察、明察暗訪、臺賬調閱等方式。每月20日前各牽頭單位要向鎮環保督察整改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當月整改工作進展,重要情況隨時報送。
(四)加強信息公開。充分運用宣傳欄、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媒體,及時公開問題整改和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環境知情權和參與權。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將按法定程序在縣主要媒體和門戶網站公開。暢通微信公眾號和微博留言等投訴渠道,正確引導社會輿論,有效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組織媒體加大整改正、反面典型案例宣傳,傳播環保正能量,營造人人關注環保、關愛環境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