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縣政農資監管方案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為全面貫徹中央、省、市年農資打假專項整治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規范農資生產經營行為,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維護農民和農資生產、經營者合法權益,促進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健康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總體要求,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打防結合、屬地管理”原則,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執法監管相結合的形式,嚴格落實農資監管責任制,全力推進農資信用體系建設,著力構建農資監管長效機制,切實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推動農資市場秩序持續好轉。
二、工作目標
通過努力,確保全縣不發生因假劣農資引發的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假劣農資重大案件查處率達到100%,農資生產經營行為進一步規范;杜絕甲胺磷等禁用高毒有機磷農藥的生產、銷售和使用,農藥產品質量和標簽合格率均達到95%以上,肥料產品質量抽檢合格率和肥料產品包裝標識合格率明顯提高;種子質量合格率提高2個百分點,種子質量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止;農民群眾質量意識和維權能力進一步增強,放心農資下鄉進村覆蓋范圍進一步擴大,“示范店”試點取得成效,農資監管長效機制逐步形成,農資市場秩序進一步好轉,農民群眾滿意度進一步提高。
三、工作任務
(一)搞好宣傳培訓。召開全縣農資打假工作專項會議;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種子執法年活動”啟動儀式和現場培訓咨詢活動,利用宣傳車、過街簾、標語、報紙、電視等新聞媒體,在全縣范圍內開展大規模的宣傳和現場咨詢培訓活動,提高人民群眾的質量安全意識,營造農資打假的濃厚氛圍。
(二)抓好重點產品和重點區域監管。一是加強種子監管。重點加強對去年企業核查、市場檢查、質量抽查中存在問題的經營單位,以及農業生產中出現重大質量事故的經營單位的檢查,淘汰不合格種子經營單位;重點打擊銷售假劣種子、無證生產經營、未審先推、包裝標簽不規范、虛假廣告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大監督抽查力度,提高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的范圍和覆蓋面,解決品種多、亂、雜等問題。二是加強農藥監管。查處禁、限用農藥的使用,查處生產經營非法添加未登記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農藥和無證生產、一證多用、套用或冒用證件以及標簽不規范等違法行為。加大對蔬菜、水果等作物使用禁、限用農藥的檢查和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農藥的行為,實現高毒農藥定點經營。三是加強肥料監管。嚴查復混肥料、有機肥料、有機無機復混肥、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產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登記、一證多用、假冒偽造登記證、肥料產品標稱具有農藥功能、標簽標識混亂等違法行為。加強配方肥定點生產企業的監管,完善配方肥質量追溯制度。四是加強重點單位監管。加強對農資批發市場、集散地和經營門店等監督管理,對農資產品質量整體水平低,群眾投訴舉報多,社會反映強烈的農資生產企業以及從事農資掛靠、承包、、代銷、郵購經營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重點檢查。同時,加強對物流配送農資、專業化防治用藥和訂單農業專供農資的監管。五是加強重點區域監管。抓好農資生產、銷售和使用的重點區域農資產品監管,特別是小規模農資產品生產、批發主體聚集地區,農資產品問題突出、偽劣農資案件頻發的農資經營企業(戶),城鎮、集市以及縣域交界處,要重點監管整治。
(三)強化農資市場整頓。加強農資生產經營主體資質管理,嚴把市場準入關。依法對各類農資生產經營主體和農資產品進行全面檢查,凡不具備法定資質條件,或整改不到位的農資生產經營企業和工商個體戶,予以清理取締。要依據《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和“誰發證、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按照有關條件、程序和標準,加強頒證后的監管檢查,強化源頭治理,保障農資市場的良好秩序。
(四)強化農資質量監督抽查。全面加強農資產品的監管檢查,提高對農資質量的預警和防范能力。健全農資質量監測制度,制定抽檢方案,加大抽檢密度。把群眾反映強烈、問題突出的區域、市場、產品和企業納入重點檢測范圍,及時發現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同時,完善信息制度,對在質量抽檢中發現的重大問題,通過媒體及時,增加透明度,維護公眾知情權。
(五)強化大案要案查處。對市場檢查、投訴舉報、媒體披露等發現的案件線索,要集中力量,逐一進行排查,嚴格按照“五不放過”原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于涉及面廣、造成重大農業生產事故、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案要案,要采取掛牌督辦、聯合辦案等形式,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決不姑息。要不斷完善農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機制,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要進一步加大農資案件的曝光力度,鼓勵舉報制售假劣農資的行為,切實做到“有報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
(六)完善長效機制建設。積極推行農藥經營登記備案、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制度,確保年底前所有鄉鎮(含街道、開發區,下同)實現全覆蓋。要認真總結成功經驗,制定完善優惠政策,支持農村新型農資經營網絡建設。要積極開展農業生產技術和農資產品使用相結合的培訓、示范和推廣工作,加強對農民購買和使用農資的服務和指導,大力普及農資識假辨假常識,提高質量安全意識和維權能力。要加快推進誠信體系建設,加強高效低毒農藥獸藥新品種的研發,大力推進農業投入品綜合監管信息化建設,建立農資生產經營主體信用采集、評價、監管體系,不斷提升科技支撐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健全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具體抓、相關部門分工協作的農資打假與監管工作機制。嚴格責任追究制度,按照屬地管理、部門分工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農資打假工作任務,逐級落實工作責任,確保農資打假責任分解到崗、落實到人。各鄉鎮要結合實際制定農資打假行動實施方案,進一步加強農資打假執法體系建設,不斷改善基層農資打假執法條件,加快農業綜合執法信息化建設步伐。
(二)加強部門協作。嚴格落實農資打假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明確職責分工。農業、公安、工商、質監、供銷、監察、法院等有關部門要強化監管職責,密切配合,共同搞好農資打假和專項整治工作。要及時溝通信息,制定聯合行動計劃,部門間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建立健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農資打假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多部門整體聯動的優勢,形成農資打假工作合力。
(三)完善監管平臺。進一步建立健全農資監管工作檔案,加快農資監管網絡建設進程,構建信用管理平臺,逐步實現監管信息直報,規范農資經營行為。推行農資質量公開承諾制,確保銷售產品質量,做好售后服務。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和手段,宣傳農資法律法規、農資打假工作經驗和成效,普及農資識假辨假和科學使用知識,提高農民的維權意識和能力。
(四)加強督查考核。嚴格落實農資打假責任制,明確職責分工,強化督查考核,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工作失職、監管不力、造成重大損失和責任事故的,要追究責任;對工作措施得力、成效顯著的,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