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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打造一流金融生態環境,更好地發揮金融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作用,根據市政府《金融生態環境優化年活動實施方案》和《全市金融工作目標責任考核辦法》文件精神,縣委、縣政府確定,以強力推進不良貸款清理處置為重點,在全縣廣泛開展“金融生態環境優化年活動”。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主導,銀行主體,司法介入,多方參與”的工作原則,充分發揮金融機構的主體作用,依靠有關部門、鄉鎮(街道、開發區)及村兩委的力量,統籌安排、分類處置、多策并舉,全力壓降不良貸款,增加信貸投放,化解金融風險,優化金融環境,增強金融對地方經濟發展的支持作用,促進全縣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目標要求
把年確定為“全縣金融生態環境優化年”,通過政銀企互動,采取重組、置換等措施化解不良貸款35%以上,銀行清收、核銷、剝離15%以上,依法追收10%以上。層層分解,落實指標,廣借外力,多管齊下,積極采取行政、司法、經濟等綜合措施,全面化解重點企業的債務風險,努力實現不良貸款下降60%以上,全縣不良率由底的13.78%降至年底的3.37%。
三、工作步驟
㈠排查問題階段。各金融機構要仔細排查并入企入戶,詳細了解不良貸款債務人的具體情況,落實到每筆業務、每個貸款企業、每個貸款人,在前向縣金融生態環境優化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金融辦)提報不良貸款催收報告(內容寫明:債務人、聯系方式、所在工作單位或村莊,企業所屬鄉鎮、法人代表、聯系方式、債務額度、抵押和擔保方式、資產情況、處置措施及建議等);前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提報情況,分部門和鄉鎮,向不良貸款債務人下發催收通知。各金融機構要成立以行長(理事長)為組長的不良貸款清理小組,前將小組成員名單及聯系方式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鄉鎮(街道、開發區)也要成立不良貸款清理小組,對轄區內形成的不良貸款要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并指定一名分管負責人具體負責,扎實做好個人、涉政及企業的不良貸款清理工作,前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要將不良貸款清理小組成員名單及聯系方式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
㈡落實化解階段。根據不良貸款情況,突出重點,分類推進,努力促進不良貸款落實化解。
1.司法強力清收。各金融機構要對歷年已勝訴未執行的金融債權訴訟案件進行全面清理,逐戶列出清單,提交司法部門強制執行。縣法院要成立專門的清案行動小組,加大對已勝訴案件的執行力度,對歷年遺留的已勝訴案件進行專項集中執行,依法打擊轉移財產、逃避執法行為,有效維護金融債權,提高現金回收率。同時,要加快涉訴案件的審理工作,建立涉訴案件審理的綠色通道,不斷提高審判執行工作質量,有效降低金融機構通過司法途徑保全和清收金融資產的成本。公安機關要認真排查不良貸款辦理過程中的各個環節,對涉及騙取貸款行為的公司或個人,積極介入,強力清收,通過移交一批,逮捕一批,嚴厲打擊騙貸、惡意逃債行為,大力營造清收不良貸款的高壓態勢,督促等待觀望的欠貸戶主動歸還所欠貸款。金融機構要向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提報惡意逃廢金融債務者的基本情況,領導小組辦公室適時選擇逃廢金融債務嚴重的單位和企業,組織有關人員現場依法強制收貸收息。對暫無還貸還息能力的,要現場簽訂還貸還息計劃,對有償還能力,拒不履行承諾的當事人,提請執法部門依法強制清收。
2.金融機構自身清收。各金融機構按照不良貸款形成的時間、原因、清償難易度,因企而宜,創新思路,逐筆制定清收處置方案,逐筆落實清收處置責任,全程跟蹤清收處置進度。對于重點公司類不良貸款,要充分摸清公司資產狀況,提出明確的清收處置意見,并采取具體的處置方式。對清欠過程中發現的因內部違規操作造成的不良貸款,要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因內部欺詐造成的不良貸款,要責成相關責任人限期追回所欠貸款,并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嚴肅處理。同時,各金融機構要全力以赴向上級行(社)爭取減息、免息、置換、核銷不良貸款的政策,最大限度核銷不良貸款,并努力擴大信貸投放,降低不良率。
3.部門單位合力清收。對行政事業單位及金融系統內的個人欠貸者,通知其所在單位督促償還,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對其進行談話,約定還款期限,并由其所在單位扣發其本人工資(除基本生活費、代繳住房公積金、社保基金)和所有獎金,用于償還貸款或擔保債務,直至全部還清。對未在約定的還款期限內還清貸款或擔保債務的,采取“停職、停薪、停崗”等措施清收。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對轄內企業的不良貸款,要大力配合金融機構提前介入,強化企業資產保全,幫助企業實施化解措施、切實處置不良貸款;對農村自然人拖欠的貸款,所在鄉鎮(街道、開發區)要組織發動農村基層組織和基層干部協助清收。各鄉鎮(街道、開發區)、法院、工商、稅務等單位要為金融機構核銷不良做好相關服務工作,按照呆賬核銷的要求,積極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4.政府幫扶化解。一是重組整合消化一批。對有重組希望的風險企業,金融機構和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招商引資和本地大企業兼并收購等方式,搞好重組整合。二是完善手續沖抵一批。對各金融機構名下使用或實際控制的土地,手續不完善的幫助盡快完善,通過土地增值沖抵不良資產。三是土地二次招拍掛填充一批。對那些重組無望,無力經營,但名下尚存土地資源的企業,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依法對土地實施二次招拍掛,讓接收土地的企業先行拿出資金解套。四是以優質土地使用權整體置換一批。對一些歷史遺留下來的涉政類不良貸款和一些資產不足以抵債,但處理不好可能會擴展風險的企業,劃出一部分土地利用土地使用權置換不良貸款。
㈢總結評估階段。前,各金融機構將工作整體情況上報縣金融生態環境優化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由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綜合考評。
四、明確責任,強化督導
㈠加強領導。縣政府成立由縣長為組長,常務副縣長、政法委書記等相關縣領導為副組長,有關部門和金融機構主要負責人及各鄉鎮(街道)鄉鎮長(主任)、開發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為成員的金融生態環境優化年活動領導小組,在金融辦設立領導小組辦公室,全面負責金融生態環境優化年活動的組織和協調。縣政府將建立重點風險企業縣級領導包案制度,分別成立不良貸款處置推進小組,充分用好上級政策,確保有效化解企業信貸風險;對其余企業、個人不良貸款處置工作,由金融辦、人行等部門成立督導組,督促落實,努力完成年不良貸款化解任務目標。
㈡明確責任。各金融機構要準確把握不良情況及動向,并及時將清單報送金融生態環境優化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及相關部門,并指派專人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工作。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本次專項整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督促落實本單位涉及公職人員欠款。各鄉鎮(街道、開發區)、有關部門要全力支持金融機構清收化解轄區內和本系統內企業和個人的不良貸款,絕不可推托。縣公安局負責對涉嫌刑事犯罪的不良貸款進行立案偵察并采取相應的措施;法院負責對已訴案件進行集中執行;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督促相關部門及時解決公職人員欠款的清收;稅務部門負責簡化手續,及時受理和審批上報的呆賬貸款核銷等相關工作;財政、審計等部門負責有關企業的清產核資工作;國土、住建、房管等部門要積極幫助有關企業完善資產處置等相關手續;宣傳部門負責協調廣播電臺、電視臺、大眾等媒體,大力宣傳造勢,在主要公共場所懸掛張貼標語口號,形成濃厚氛圍和高壓態勢。
㈢嚴格獎懲。縣委、縣政府要把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工作納入對各部門的行風評議和對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的年度綜合考核,對化解不良貸款工作有力、成效顯著的鄉鎮(街道、開發區),在經濟指標考核上適度加分;對轄區內不良貸款數額較大,且化解工作不力、沒有明顯成效的鄉鎮(街道、開發區),在經濟指標考核上適度減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