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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說理式執法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海漁系統行政執法行為,創新行政執法,全面推行說理式行政執法,根據《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漁業法》等法律法規和《省行政執法監督辦法》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精神要求,全面提高行政執法的合法性、科學性、理論性、邏輯性、完整性、公開性、說理性,進一步提升行政執法文書的說服力與公信力;使行政執法文書成為展示我局公正執法形象的重要載體。
二、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推行全程說理式執法,旨在加強行政權力控制和對公民權利保護,規范行政權力運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實維護行政相對人的知情權、申辯權、監督權和救濟權等合法權益,最大限度減少行政爭議,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實現社會和諧穩定。
三、實施步驟
力爭用1年時間,即截止至2014年底前,由點到面,由易到難,分階段、分類型地通過示范引路,夯實基礎,穩步推進,全部一般性行政處罰案件適用說理式文書。
第一階段:2014年1月為宣傳發動階段。召開全系統推行說理式執法工作會議,明確本系統所有辦理行政處罰案件的單位、科室,率先適用說理式執法。
第二階段:2014年2月—2014年11月為具體實施階段。各單位按照《說理式行政處罰文書的制作要求》(附件一),參考范本,分步實施常見處罰案件的說理式行政執法文書的制作并完善相應制度、措施。
第三階段:2014年12月為總結提高階段。對推行說理式行政執法情況進行自查,總結成功經驗,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形成書面報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各單位各科室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推行說理式行政處罰文書作為今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主要領導親自過問,分管領導具體抓,要指派專人負責這項工作的落實,并按要求制定實施方案和相應的配套制度。局成立推行說理式行政執法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分管局長任副組長,局法制科、各職能科室、下屬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設辦公室,由法制科長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推行說理性工作。
(二)強化培訓,提高素質。各單位、各科室要專題研究,認真部署,通過組織學習培訓和開展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活動等方式,使行政執法人員了解掌握說理式行政處罰文書的具體內容、要求和操作技能,全面提高說理式行政處罰文書的質量;要克服怕困難、怕麻煩的“等、靠”思想,加強指導和協調,落實各項具體工作。
(三)靈活多樣,注重實效。在行政管理和執法過程中,各單位、各科室要結合工作實際,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將說理式執法貫穿于工作的各個環節,做到口頭說理與書面說理相結合、案前說理與案中說理相結合、依法行政與柔性處置相結合,在維護法律尊嚴和公平正義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減少、化解管理和執法過程中的爭議。
(四)加強監督,全面提高。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將推行行政處罰說理式文書納入本單位、本科室行政管理和執法考核范圍。同時,要及時總結經驗,不斷完善說理式行政處罰文書及推廣工作。
第二篇:領導干部下訪行動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省、市、縣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有關規定和縣委會議精神,以維護穩定為第一責任,以攻堅化解信訪突出問題為重點,結合領導干部下基層“三解三促一加強”活動,組織系統領導干部深入基層,了解社情民意、破解發展難題、化解社會矛盾,促進干群關系融洽、促進基層發展穩定、促進機關作風轉變,全力實現年初提出的“三降三確保”工作目標。
二、下訪的對象范圍
局機關中層以上干部、直屬各企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都要參加下訪和化解信訪案件活動。根據分工安排,在本部門、本單位內開展下訪。
三、下訪的重點任務
1、信訪穩定方面。主要化解重復進京訪和市、縣集中交辦信訪積案、滾動交辦信訪事項。對尚未化解的,要加大化解力度,全力化解;對已報化解的,要進行“回頭看”,防止反彈反復,確保案結事了。參加“金橋行動”的領導干部要身體力行,落實“五個100%”工作要求,即市、縣交辦的信訪積案必須100%包保穩控到位,對訴求合理部分必須100%兌現解決到位,對生活確有困難的必須100%合理救助到位,對無理信訪事項必須100%終結認定到位,對違法上訪擾亂社會秩序行為必須100%依法打擊到位,做好化解、教育穩控和依法處置工作。
2、社會治安方面。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及時將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交辦處理,確保不發生有重大影響的治安事件。
3、安全生產方面。安全方面重點督促檢查海洋與漁業安全方面存在的隱患整改情況,努力在源頭上減少安全事故,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4、環境保護方面。環境保護方面重點督促檢查海洋與漁業等環境保護方面存在的熱點問題,著力解決好可能引發環保惡性事件的隱患,切實防止因環境污染問題而侵害群眾利益。
在下訪活動中,要認真排查解決可能引發新聞媒體關注的熱點問題,特別是妥善處理好改革改制、用海矛盾、“軍字頭”人員、環境污染等方面的問題,努力減少各類媒體的負面炒作。
四、下訪的工作要求
1、明確工作責任。局成立領導干部下訪“金橋行動”活動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辦公室事務性工作。要真正把工作責任傳遞到人,落實到位。
2、加大宣傳力度。要通過適當的形式,提前將領導干部下訪活動的時間、地點向群眾公布,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接受群眾投訴,接受社會監督。要加強對下訪活動的宣傳,營造濃烈的下訪氛圍。
3、強化督促檢查。局要專門成立“金橋行動”活動督查組,對開展“金橋行動”情況進行專項督查,重點檢查領導干部下訪工作開展情況、問題解決情況以及穩控措施落實情況等,檢查結果要在全系統進行通報。督查結束后,要認真分析下訪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改進下訪工作,推動領導干部下訪工作深入開展。
第三篇:水產養殖與水產品質量整治方案
根據國務院《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劑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省、市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要求,結合我縣水產品養殖的實際情況,提出如下整治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十八會議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宣傳教育、規范引導、執法監督、強化服務”的原則,切實提高水產品生產從業人員的依法生產和質量安全意識,有效保障水產品消費安全,推進水產品生產向規模化、企業化、標準化目標邁進,全面實施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制度,指導和督促苗種場建立健全苗種生產和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規范水產苗種生產記錄、用藥記錄和銷售記錄,加強水產苗種藥殘抽檢和執法監管,提高水產苗種質量安全水平。
二、行動目標
硝基呋喃類、孔雀石綠等違禁藥物在水產苗種繁育和養殖生產環節的違法使用行為得到有效禁止,對監督抽查發現的陽性樣品生產單位執法查處率達到100%;通過開展水產苗種專項整治,符合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發證條件的水產苗種單位(個人)持證率達到100%,規模養殖戶水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簽訂達100%。
三、整治的重點
(一)重點區域
沿海重點養殖區域、水產苗種區域。
(二)重點單位
水產苗種繁育場、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出口原料備案基地、獲證水產品生產企業和專業經濟合作組織。
(三)重點產品
重點檢查河蟹苗種、南美白對蝦、斑點叉尾鮰、鱖魚、異育銀鯽、四大家魚等品種。
(四)重點內容
嚴查硝基呋喃類代謝物、孔雀石綠、氯霉素等禁用藥物的使用。
四、主要任務
(一)開展水產品苗種專項整治。
1.水產苗種場普查登記。對我縣水產苗種場全面普查登記,摸清全縣水產苗種場的基本情況。
2.開展水產苗種場生產檢查。根據水產苗種專項整治現場執法檢查記錄表的內容,組織對我縣蟹苗生產開展一次全面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檢查內容:一是檢查苗種場是否依法取得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二是檢查水產苗種場的生產記錄、用藥記錄和銷售記錄是否完備;三是檢查水產苗種場所用親本質量是否符合有關標準;四是檢查苗種生產過程中是否存在違法違規用藥情況;五是檢查苗種生產過程中是否存在違法違規用藥情況。
3.配合農業部做好對我縣河蟹育苗單位開展水產苗種質量抽檢工作。
4.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對檢測陽性的產品、違規使用禁用藥物和非法添加劑的行為,根據危害大小、情節輕重等情況,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二)開展養殖的產品安全檢查
對我縣養殖的重點區域、重點單位加大水產品抽檢力度,完成省局水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任務,同時對全縣規模養殖企業(個人)進行水產品藥物殘留快速檢測,無公害產品例行抽檢藥殘500個,對規模養殖企業開展執法檢查,對發現的“三項記錄”不全、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漁藥、過期或者冒用國家有關水產品質量安全證書、抽查產品不合格的企業和個人進行依法查處,對使用有休藥期漁藥的水產品,嚴防提早上市,切實保證上市水產品質量安全。
五、時間安排
(一)水產品苗種整治的時間安排
1.1月至2月,組織開展水產苗種場普查登記工作,大力宣傳依法生產,在水產苗種生產過程中必須按照相關規定建立“三項記錄”。
2.2月至4月,組織人員對全縣蟹苗生產企業進行質量安全檢查。
3.4月至5月,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抽檢工作。
4.6月,對水產苗種專項整治進行總結。
(二)養殖生產檢查:6月-翌年1月份,建立完善養殖生產單位數據庫,開展水產養殖執法檢查。
1.6-9月份開展全縣水產養殖檢查,檢查養殖單位(戶)投入品管理情況和“三項記錄”執行情況。
2.9-11配合省、市水產品質量檢測單位做好542個樣品的采集工作。
3.12月底對全年水產養殖與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進行全面總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根據我縣實際情況,成立水產養殖和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小組,加強對整治活動的領導,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職責分工,由縣漁政行政執法大隊對做好執法檢查工作,技術推廣機構做好技術支撐。
(二)加大執法力度。依照《漁業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行政許可法》和《獸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對苗種生產過程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予以責令改正、無害化處理、取消苗種生產許可證、罰款等行政處罰。
(三)廣泛開展宣傳培訓。向養殖生產者發放《漁業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獸藥管理條例》、《水產養殖質量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宣傳資料,舉辦培訓班等形式,提高養殖生產者依法生產的意識和業務培訓。
(四)加強協調配合。要加強與農委、工商、公安等部門溝通協商,探討建立水產品質量安全執法部門聯動機制,提高監管效率;強化各項整治措施的落實,確保協調一致、統一行動。
第四篇:漁業安全月活動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強化安全基礎、推動安全發展”的活動主題,堅持“三貼近”(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漁民),明確“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在繼續深入開展漁業“安全生產年”各項活動基礎上,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活動,宣傳漁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普及漁業安全生產知識,強化漁業安全監管,切實保障漁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全縣漁業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
二、活動主題
2013年“漁業安全生產月”活動的主題是:強化安全基礎、推動安全發展。
三、活動時間
2013年6月1日—6月30日。
四、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全縣漁業系統“安全生產月”活動的組織領導,積極推進“安全生產月”活動扎實有效開展,我局成立漁業系統“安全生產月”活動領導小組。
各單位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結合實際,成立活動領導小組,統一部署,精心安排,制定活動方案,提出具體的工作要求,并狠抓落實。
五、活動安排時間及內容
1、抓好宣傳工作。6月初,圍繞“強化安全基礎、推動安全發展”活動主題,在漁港、碼頭、街道張貼漁業安全生產標語,并懸掛大型漁業安全生產宣傳標語條幅。
2、開展“漁業安全生產月”宣傳咨詢日活動。各單位要于6月9日至6月13日在我縣漁區開展漁業安全宣傳活動,印制宣傳畫和其它宣傳用品,印發有關法律法規知識和漁業安全常識手冊等資料。我局將配合縣安委會開展的“安全生產月”宣傳咨詢日活動開展相關活動。
3、開展漁業安全生產“回頭看”活動。結合我局上月開展的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對全縣已檢查的海洋生產漁船、淡水漁船、養殖戶、漁船修造企業、漁港進行安全生產復查活動,對整改不落實的單位及個人進行嚴厲處罰。
4、開展漁業安全生產事故警示教育周。各單位要組織相關單位、漁業企業、船東船長及漁業從業人員觀看安全生產主題宣傳片和警示教育片,舉辦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擬展覽以及典型事故進行剖析,做到“一船出事故,萬船受教育”,進一步增強安全生產意識和法制意識。
5、舉辦漁業安全生產培訓班。我局將于6月上旬,舉辦二期漁業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培訓班;將于6月中旬,舉辦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培訓班(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6、組織開展海上漁業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活動。臨海和千秋兩鎮在雙洋港組織開展以救生信號使用的演練,海通鎮和港經濟區,在港口組織開展以救生筏正確操作的演練,黃沙港鎮在中心漁港組織開展編組編隊海上救援演練,海事和漁政大隊組織開展海上搜救演練。
7、集中開展漁業安全隱患整治月活動。充分利用伏休漁船在港、漁民在家的有利時機,組織開展宣傳教育和港口護漁執法行動,做到邊檢查、邊宣傳、邊整改,全力消除安全隱患,確保開捕后漁船生產安全。
六、活動要求
(一)領導重視、思想統一。漁業系統的安全生產,關系到廣大漁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也關系到我縣漁業經濟的持續發展。我局高度重視,成立領導小組,加強對“安全生產月”活動的統籌領導,堅定不移地把“安全生產月”活動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單位也要加強對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重視,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二)廣泛宣傳,強化意識。利用安全生產月活動,積極創新宣傳方式,通過視頻廣播、報刊等開展宣傳,進漁區、港口、碼頭、船頭,對漁民宣傳安全生產知識,擴大宣傳的深度和廣度,堅決克服饒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不斷提高廣大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發動廣大群眾和全社會參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營造良好濃厚氛圍,促進全縣漁業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
(三)掌握動態,及時報送。各單位在抓好各項活動的同時,要注意做好信息報送和活動總結工作。各單位要于6月26日前將“安全生產月”活動書面總結材料上報局海監漁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