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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規范我鎮畜牧業生產的發展,促進我鎮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推動我鎮生態和諧社會的建設,根據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畜牧業發展實際,特制訂畜牧業發展布局規劃方案。
規劃總體思路和原則
總體思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綠色腹地戰略目標,以及省、市、區加強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的要求,按照“適度、規模、環保、效益”,培育優質特色畜牧業,努力建設資源節約、環境友好、技術先進、養殖標準的可持續健康發展的畜牧業。
規劃原則:以合理利用要素資源為基點,遵循發展與環保并重原則,堅持限量、提質、增效的原則,非均衡發展原則,可持續發展原則,以及環境容量原則,合理布局發展畜牧業。
規劃目標
根據我鎮土地資源狀況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我鎮現有可開發利用耕地面積1.4萬畝,山地面積28.2萬畝。堅持現有養殖狀況及植物吸收、土地消化、水體自凈的原則以及國家經貿委、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國家畜禽養殖業污染排放標準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全鎮生豬飼養量應控制在10萬頭以內,家禽飼養量控制在5萬羽以內。
1、禁養區規劃目標
(1)在禁養區內嚴禁飼養和放牧各種家畜家禽;
(2)禁養區內不得新建和擴建各類畜禽養殖場;
(3)禁養區內現有生豬養殖場應于2009年11月20日前全部予以搬遷、關閉、拆除。
2、禁建區規劃目標
(1)取締禁建區內違章建設養殖場,不得新建和擴建各類養殖場;
(2)禁建區內的所有養殖場必須于2009年11月20日完成整改,實現達標排放。屆時未達標排放的,將予以拆除。
3、適度養殖區規劃目標
(1)適度養殖區原則上不再審批建設規模養豬場,新建擴建養殖場,應符合規劃要求,按審批制度嚴格把關,嚴格實行環保“三同時”,做到養殖場廢污達標排放;
(2)養豬場必須實行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生態化,有效削減污染量,減輕對環境的污染程度。
(二)禁養區、禁建區和適度養殖區的劃定
1、禁養區的劃定
禁養區其范圍劃定如下:
(1)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西后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及緩沖區;
(2)城鎮居民區(居民集中居住區100米范圍內)、文教科研區、醫療區等人口集中地區;
(3)劉家工業園區;
(4)葫蘆山村至金沙自然村公路下側;
(5)縣級人民政府依法劃定的禁養區域;
(6)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規定需特殊保護的其他區域;
(7)閩江干流沿江兩岸1公里范圍內。
2、禁建區的劃定
下列區域內保持現有畜禽養殖現狀,限制新建規模畜禽養殖場:
(1)江河沿岸線第一重山朝向江面的山坡和鐵路、國道沿線以及水庫庫區第一重山范圍;
(2)集鎮規劃區、工業園區、自然村生活水保護區、以及區人民政府依法劃定的其他限養區。
(3)閩江干流沿江兩岸2-5公里范圍內。
3、適度養殖區的劃定
禁養區和禁建區以外的區域。
確保畜牧業發展布局規劃落實的主要措施
1、強化組織領導。各村居負責人要高度重視,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組織召開兩委會議,研究部署本轄區畜牧業區域布局規劃工作。
2、依法明確區劃。2009年7月30日前,各村要根據現狀作出調整,依法明確劃定轄區內禁止養殖區、禁建區和適度養殖區,并公布實施。
3、發展循環經濟。各村要大力推廣“豬-沼-草-牧”和“豬-沼-果(菜、樹、菌、魚)”等立體生態種養模式,以及經濟適用的綜合治理技術,鼓勵糞污經處理后上山、下田、入塘、自行消納、變廢為寶,做到零排放。要扶持畜禽糞便加工利用企業的發展,鼓勵沼氣發電和畜禽糞便加工生物有機肥等。要按照農牧業相結合、綜合利用優先、種養平衡一體化的原則。合理組織畜牧業生產,實現畜牧業高產優質,高效持續發展,達到生態、經濟兩個系統的良性循環。
4、加強宣傳監督。各村、各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積極開展污染治理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工作,加強對禁建區、禁養區、適度養殖區有關規定的宣傳工作,營造良好的畜牧業生產、污染治理氛圍。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傳單、宣傳欄等媒體,大力宣傳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政策和禁養區、禁建區新建養殖場的有關規定的認識,進一步提高廣大農民的環保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