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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號),根據《年度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政辦〔〕181號)要求,針對中心城市未經定點屠宰的肉品流入市場現象反彈的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著力改進中心城市豬肉品質安全監管工作的薄弱環節,維護豬肉市場正常秩序,有效遏制中心城市私屠濫宰和病害豬肉非法交易現象,確保中心城市生豬定點屠宰率達100%;農貿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企業(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場,中心城區肉品質量安全信息可追溯覆蓋面達到80%以上。
二、整治任務
(一)嚴厲打擊私屠濫宰行為
由經貿部門牽頭,公安、農業、工商、質監、衛生、城管執法等有關部門配合,開展聯合整治專項行動,采取主動查處與根據群眾舉報查處相結合、定期巡查與突擊檢查相結合等方式,加大對私屠濫宰等不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對經常發生私宰活動的重點地區、城鄉結合部,要重點巡查,集中力量進行重點打擊,依法堅決取締非法屠宰場和窩點,徹底摧毀其經營網絡。對從事私屠濫宰活動或者為私屠濫宰提供場所、儲存設施的單位和個人,依法給予嚴厲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二)規范屠宰檢疫檢驗工作
農業部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按照《動物防疫法》的要求,嚴格執行動物檢疫制度,對進入定點屠宰場點的生豬要嚴格查驗產地動物檢疫證明,對無檢疫證明的要按有關規定處理。要認真開展生豬屠宰的同步檢疫工作,杜絕只收費不檢疫以及檢疫證明填寫不規范等現象,嚴厲打擊出場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肉品的行為。同時,加強對養殖環節病死豬處置的監管,督促生豬生豬規模養殖場建立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設施,建立病死豬違法違規處理的生豬規模養殖場黑名單制度,加大對屠宰、加工、貯藏、購銷不符合有關標準的生豬、生豬產品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規范病死豬無害化處理工作。
(三)加強定點屠宰場監管
由經貿部門負責,監督森華實業定點屠宰場嚴格執行生豬入場檢查驗收制度,禁止驗收不合格的生豬入場,監督定點屠宰場執行屠宰操作規程,落實肉品品質檢驗和病害肉無害化處理制度,嚴厲打擊定點屠宰場屠宰病死豬、出售病害豬肉以及對肉品注水等行為。
(四)查處運輸病害豬肉行為
由農業部門負責,公安部門配合,加強運輸車輛檢查,依法查處運輸病死豬和無檢驗檢疫證明或偽造檢驗檢疫肉品的違法行為,防止中心城區定點屠宰區域外非法肉品流入中心城市。
(五)加強市場流通環節監管
由工商部門負責,經貿、公安、畜牧部門配合,加強豬肉流通環節的監管,加大對農貿市場、超市、獨立冷藏庫(工商部門負責)的檢查力度,檢查上市豬肉銷售是否有兩單、兩印,督促推廣肉品質量可追溯農貿市場的業主和攤主依規使用IC卡和標簽電子秤,依法監督肉品經營戶守法經營,確保推廣肉品質量可追溯市場上銷售的豬肉均來自定點屠宰場并可追溯。
(六)加強餐飲加工環節監管
衛生部門負責加強各類賓館酒店、快餐店、集體食堂、鹵料店等餐飲企業的監管,質監部門負責加強肉制品加工企業監管,落實進貨索證索票和臺賬制度,嚴防私宰肉、病害豬肉等不合格肉品進入餐飲和加工環節。
(七)加強街頭巷尾、早市和流動肉攤監管
由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負責,經貿、工商、公安部門配合,加強對街頭巷尾占道經營肉攤的查處和取締。
(八)加大刑事追究力度
由公安部門負責,對職能部門移送的案件依法進行審查,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配合職能部門依法行政,對干擾、阻礙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行為從快、從嚴予以打擊,為相關部門行政執法提供保障。
(九)落實屬地管理責任
按屬地管理原則,新羅區政府負責組織區直各部門單位作為具體實施專項整治行動方案主要力量;督促落實各鄉鎮(街道)摸查舉報生豬私屠濫宰窩點及流通、加工、餐飲環節使用私宰肉品行為信息,協助做好轄區內打擊私屠濫宰和病害肉非法交易專項整治工作。
三、組織機構
成立中心城區打擊私屠濫宰和病害豬肉非法交易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副秘書長任組長,市經貿委、新羅區政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市公安、農業、工商、衛生、質監、城管執法、商務行政執法等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市商務行政執法支隊,具體負責專項整治行動日常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指定一名聯絡員具體負責,并根據任務需要安排專人參加整治行動。同時,設立打擊私屠濫宰舉報電話,實行有獎舉報制度。
四、工作步驟
打擊私屠濫宰和病害豬肉非法交易專項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動員、部署階段,召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相關部門負責人會議,部署整治工作,落實工作責任制。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落實整治方案,組織執法力量,全面開展執法檢查。
第三階段:總結驗收階段對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上報專項整治工作情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從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安全的角度,認真研究,周密部署,落實責任,按照各自的職責,積極主動開展工作。
(二)明確職責。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分解落實各自領導責任、崗位責任,在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統籌協調下,按照職能職責分工,形成齊抓共管、分工協作的工作格局,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專項整治實行責任倒推機制,市食安辦會同市糾風辦、效能辦對專項整治中履職不力,監管不嚴,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和個人實施行政問責,哪個環節出現問題追究該環節職能部門單位責任。
(三)加強宣傳。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的作用,加強法律宣傳,曝光大案要案違法行為,宣傳專項整治工作的成果,努力營造良好的外部氛圍。
(四)認真總結。集中行動結束后,要認真總結經驗,為建立長效機制打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