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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根據《市新型農村集中居住區建設“千村計劃”行動方案》(滁辦字〔2011〕18號)文件精神,圍繞開展“城鄉統籌推進年”活動,推進農村居民向新型農村集中居住區集中,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圍繞城鄉統籌推進年活動,弘揚大包干精神,以城鄉一體化為目標,以農村新一輪改革創新為動力,突出規劃引領,堅持“四個集中”,加快“五個一體化”,全力推進新型農村集中居住區建設,促進全縣城鄉共同繁榮一體化發展。
二、目標任務
2011年全縣計劃建設新型農村集中居住區204個,建設規模19189戶,284萬平方米,總投資21.47億元。其中:新建111個,建設規模7625戶,110.5萬平方米;在建45個,建設規模7011戶,111.2萬平方米;已建成仍需配套的48個,4553戶,62.2萬平方米(詳見附表1)。
三、工作重點
1、突出規劃引領。堅持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加強配套的原則,強化對規劃編制工作的指導、管理和審核。嚴格按照縣村莊布點規劃和村莊建設規劃進行建設,積極引導農村人口向規劃居民點集中,努力實現布局優化、要素集聚、用地節約,不斷提高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共享程度,以規劃引領集中居住區建設健康發展,切實提高農村人居環境質量、改善農民群眾居住條件、展現我縣新農村新形象。
2、扎實推進建設。一是要堅持“統一規劃、統一配套、統一管理”的原則,一次規劃、分步實施、統一樣式、統一風格。規劃主管部門和各鄉鎮要積極推廣《省社會主義新農村小康圖集》、《省農村建房設計圖集》等農房建設通用圖集的應用。二是要充分結合鄉鎮實際,采取“委托代建”(即由農戶委托鄉鎮專門機構集中代建,鄉鎮依法選定有資質的施工、監理單位承建)或“統管自建”(即由鄉鎮統一規劃設計,提供統一的施工圖,農戶按圖自建,鄉鎮負責施工管理和公共基礎設施配套)的建設方式。三是要組織開展村莊規劃建設管理人員和農村個體建筑工匠的業務培訓,為集中居住區建設提供技術支撐。進一步加強對項目招投標、工程造價、安全施工、竣工驗收等環節的監督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四是加強設施配套。要按照城市居住小區的標準,加大集中居住區道路、供水、供電、亮化、綠化、農貿市場、電視、通訊、垃圾處理、污水排放等基礎設施及科教文衛體等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設,全面改善村莊生態環境和經濟發展環境。
3、加強集中居住區管理。要按照“因地制宜、規范管理、便民利民”的原則建立社區活動中心,完善服務功能,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制訂完善環境衛生管護制度、公共公益設施使用維護制度、物業管理制度等制度和辦法,加強對社區物業、環境衛生、戶籍、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各項社會管理,為集中居住區住戶提供清潔、優美、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要通過各種途徑、多種措施、不同載體,強化對小區居民的文明教育,提高社區農民文明素質。
四、保障措施
1、加強領導。成立縣新型農村集中居住區建設工程領導小組,將任務下達到每個鄉鎮。各鄉鎮也要成立“千村計劃”領導小組,制定落實方案,明確專人負責、專人管理。鄉鎮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排出111個新建集中居住區的工程進度和完成時間節點,重點抓好小崗村石馬新區、大廟鎮希望村2個市級示范集中居住區和30個縣級示范集中居住區建設。
2、加大政策扶持。可整合政府補貼、支農項目資金、集中居住區內農貿市場和經營性用房市場化運作收入,解決集中居住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投入;對集中居住區建設的房屋、基礎設施、公共配套設施按有關政策規定免征各項稅費;對集中居住區內的建設用地,可允許農民建新拆舊,在不占用耕地、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進行建設用地調換;集中居住區內要建立嚴格的入戶審查、公示、監督制度,保障當地村民的居住權。
3、加強協作。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快推進。規劃建設部門要做好集中居住區的規劃設計編制審查、審批和行政許可工作,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和示范點指導;國土部門要做好建設用地審批服務工作;農委要做好土地流轉政策指導和服務工作;交通、商務、民政、電力、金融、文教衛等各部門要切實做好項目支持和服務;宣傳部門要通過新聞媒體、網絡等多種手段,大力宣傳新型農村集中居住區建設“千村計劃”的目標任務、政策措施和重要意義,引導廣大農民積極參與集中居住區建設,在全社會營造一個加快新型農村集中居住區建設的良好氛圍。
4、加大效能考核。一是實行新型農村集中居住區建設工程調度制度,縣效能辦對新型農村集中居住區的建設進度進行效能督查,每月通報一次工作進展情況。二是將新型農村集中居住區建設“千村計劃”納入縣“洪武杯”小城鎮建設考核體系,對于未完成“千村計劃”建設任務的鄉鎮取消“洪武杯”評選資格。
縣委行政決策工作方案
為規范政府決策行為,保證決策質量,使政府工作更加廣泛地接受人民群眾監督,及時、高效地滿足社會公眾對政府決策信息的多樣化要求,根據市政府辦《關于印發全面推進重大行政決策公開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范圍
全縣各行政機關,包括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教育、醫療衛生、計劃生育、供水、供電、環保、公共交通等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可參照本方案施行。
二、公開內容
重大行政決策應堅持依法、科學、民主原則,凡應當公開的重大行政決策,都應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開。在政務公開“深化年”中,著重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建立重大行政決策機制,編制決策事項目錄
各行政機關凡沒有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制度的,都要根據重大行政決策公開實施方案,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重大行政決策機制。將規劃編制、重大國有資產處置、重大政府投資、行政事業性收費、重大行政執法等事關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社會涉及面廣、專業性強,或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的決策事項納入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二)健全重大行政決策公開機制
重大行政決策之前,行政機關都應通過一定方式公開征求意見。重大行政決策作出后,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外,均應通過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新聞媒體等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1.聽取意見。行政機關作出重大行政決策之前,應主動在一定范圍內公開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意見。對涉及面廣、與廣大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行政決策,還必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確保重大行政決策深入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
2.專家咨詢論證。對需要進行科學性、必要性、可行性論證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行政機關在作出決策前應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或專業研究咨詢機構對決策事項進行論證,發揮其智力優勢。行政機關應根據專家論證報告,作出決策。對專家咨詢論證意見不予采納的,應當說明理由并反饋。
3.聽證。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聽證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廣大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行政機關決策前應當采用聽證方式,讓公眾參與行政決策。聽證之前,行政機關要根據聽證事項的性質、復雜程度及影響范圍,確定和分配聽證代表名額,科學合理地遴選聽證代表,確保代表的廣泛性。聽證意見要作為決策的重要參考,合理的意見和建議要認真吸收采納,不予采納的,應當向聽證參加人說明理由。
(三)完善重大決策糾錯機制
重大決策執行中,行政機關應通過民意反映、抽樣檢查、跟蹤調查、效果評估等方式開展實施后評估。后評估應圍繞著實施結果與決策制訂目的是否符合,決策實施的成本、效益分析,決策帶來的負面因素,決策實施在實施對象中的接受程度,決策實施帶來的近期效益和長遠影響,主要經驗、教訓、措施和建議等內容進行。對存在重大失誤或不合法、不適當的重大行政決策,決策機關應及時調整和完善,不斷提高決策質量。
三、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組織發動階段
全縣各信息主體單位根據本方案,結合本單位的實際,研究制定具體措施,做好宣傳發動工作。方案要明確承辦機構、承辦人員及責任,推動各行政機關建立和完善決策公開制度。
(二)落實工作階段
各行政機關建立和完善決策公開制度,編制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建立完善機制,并貫徹實施。
(三)監督檢查階段
縣政務公開辦公室將對各行政機關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檢查落實中發現的問題,要提出整改意見;對工作落實不力、工作效果不明顯的,要責令整改。
(四)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各行政機關結合政務公開“深化年”成果,繼續推行、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公開機制,總結經驗,健全重大行政決策公開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推行重大行政決策公開是推進政務公開,建設法治政府具體體現,是進一步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各行政機關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切實負起責任,確保重大行政決策公開機制的建立和執行。
(二)強化督查,嚴格考評
縣政務公開辦公室將定期、不定期對行政機關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對工作重視不夠、推進落實不力、效果不明顯,搞形式、走過場的,將予以通報,責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