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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忻州市及我市有關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通知精神,市政府決定在全市煙花爆竹行業全面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為切實做好此項整治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以進一步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規范和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為目標,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加強地方政府對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領導,突出重點,完善監管,落實責任,對非法建設和非法生產經營的單位堅決予以取締;對證照手續不全和證照過期,以及不具備安全儲存條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經營企業,一律停業整頓;對證照手續齊全、具備安全儲存條件的經營企業,加強日常監管。通過專項整治,進一步夯實煙花爆竹行業安全基礎工作,規范煙花爆竹經營秩序,建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促進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
二、組織領導
為做好全市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成立全市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組(以下簡稱領導組)及辦公室。
(一)領導組
領導組負責組織制訂全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總體工作方案,對全市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統一領導,統一安排,統一部署,研究解決專項整治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指導全市專項整治工作。
(二)領導組辦公室
領導組辦公室設在市安監局綜合股。負責全市煙花爆竹專項整治總體安排,跟蹤了解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有關問題。
三、專項整治的對象及重點
專項整治的對象和檢點是全市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和已關閉的原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鄉鎮、街道辦事處及相關部門煙花爆竹日常監管工作情況、組織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活動和非法銷售含氯酸鉀等違禁藥物煙花爆竹產品情況。
四、職責分工
(一)監管部門的職責分工
1、安監部門重點對煙花爆竹經營企業的安全條件進行專項整治;發現未經安全許可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的,堅決責令其停止生產經營行為,依法處罰,并及時向公安等部門通報情況,需要立案的的要及時移送公安部門處理。
2、公安部門重點對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專項整治,加強“打非”偵查力度,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儲存、非法運輸、非法燃放等行為。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要依
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并隨時掌握原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的流向,發現有非法生產苗頭,及時打擊。
3、質監部門對煙花爆竹市場銷售的產品質量進行監督抽查,重點對含氯酸鉀等違禁藥物煙花爆竹產品及不合格產品、“三無”產品進行打擊。
4、工商部門依照《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完善建立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的規定,查處取締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非法違法行為。重點對無證無照的煙花爆竹生產窩點和經營攤位進行打擊。公安、安監、質監、工商等部門要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切實落實部門監管責任,認真履行職責。
(二)鄉鎮、街道辦事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領導組(以下簡稱鄉鎮領導組)職責分工
鄉鎮領導組負責組織檢查本行政區域內所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固定零售單位,組織打擊非法生產經營活動,并對原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關閉情況進行檢查核實,并及時向安監部門報告情況。
市領導組負責組織對全市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抽查,對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已關閉的原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進行全面檢查。
五、專項整治檢查的內容
(一)經營企業專項整治的主要內容
1、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完善和執行情況,特別是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分管安全負責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情況及安全承諾的落實情況。
2、企業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完善和執行情況。
3、各類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特別是倉庫保管員、守護員持證上崗情況。
4、經營儲存設施的安全條件。
5、安全投入保障情況。
6、是否存在違規儲存、違規銷售等行為,特別是違規銷售含氯酸鉀等違禁藥物產品、違規銷售A級產品、違規銷售不合格產品及“三無”產品等行為。
7、是否存在非法違法承包、轉包現象。
8、是否存在未經批準擅自新改擴建現象。
9、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或人身傷害保險情況。
10、建立并執行采購、銷售流向登記制度情況。
11、應急管理情況,是否制訂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應急救援器材是否完備。
(二)對鄉鎮、街道辦事處及相關部門檢查的內容
1、鄉鎮、街道辦事處及其相關部門貫徹落實國家及省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情況;安全監管責任落實情況;煙花爆竹安全監管機構建設和監管力量的配置情況;煙花爆竹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等。
2、專項整治資金落實情況。
3、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情況,包括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發放、管理工作情況及對違法違規現象的查處情況;煙花爆竹固定零售點布局是否合理,是否嚴格執行“三嚴禁”(即嚴禁設立或變相形成煙花爆竹集貿市場及一條街,嚴禁在大型商場(店)、展覽會、居民小區內布設煙花爆竹銷售點,嚴禁走街串巷銷售煙花爆竹)原則;煙花爆竹建設項目“三同時”監管情況;監督企業認真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等。
4、監督煙花爆竹經營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及省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情況及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履行職責情況。
5、組織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情況,相關部門聯合執法情況等。
6、企業安全距離內的搬遷整治工作情況。
7、原煙花爆竹生產企業落實關閉的情況。
8、對已經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和問題監督責任的“三落實”情況。
六、專項整治中對企業違法違規問題的處理
(一)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凡有以下行為的,一律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暫扣或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1、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過期的。
2、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未取得省安監局頒發的資格證書或資格證書過期的。
3、批發經營企業倉庫保管員、守護員等作業人員未取得市安監局頒發的上崗資格證或資格證過期的。
4、安全儲存設施存在重大隱患的。
5、煙花爆竹倉庫違規存儲的,特別是在C級庫存放A級產品的。
6、未建立采購、銷售流向登記制度或未建立流向登記臺賬的。
7、未經批準擅自進行改擴建的。
(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凡有以下違法違規行為的,一律暫扣直至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企業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并報請當地政府予以關閉:
1、銷售含氯酸鉀成分的煙花爆竹產品。
2、存在非法違法承包、轉包現象的。
3、參與非法經營活動的。
4、企業不再具備基本安全條件的。
(三)對連續兩年處于停業狀態的煙花爆竹經營企業,應注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按程序對其實施關閉。
(四)對于煙花爆竹運輸、燃放存在的問題及隱患,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
檢查中發現企業有違法違規行為超出本級行政部門行政處罰權限的,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報上一級行政部門或移送有關部門作出相應處理,并報當地人民政府。檢查中發現企業有拒絕或阻撓檢查或
被責令停業、停止建設的企業擅自恢復經營或建設等情況的,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需要實施暫扣或吊銷許可證的行政處罰時,應向發證機關報告。
七、專項整治的檢查方法
本次專項整治采取企業自查與鄉鎮(街道辦事處)及相關部門監督檢查,市領導組采取抽查、督查相結合的方式組織檢查:
(一)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全面聽取所到鄉鎮(街道辦事處)及其相關部門專項整治和煙花爆竹經營企業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匯報,查閱相關文件、記錄和資料。
(二)深入企業,現場檢查。采取按計劃安排檢查和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深入基層和煙花爆竹經營企業進行實地檢查。
(三)查找問題,嚴格處罰。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對發現的重大問題和隱患要責令經營企業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并提交當地政府予以關閉。
(四)反饋意見,提出要求。檢查過程中要適時向被檢查單位和地區通報檢查情況,指出問題,提出建議和要求。檢查結束后,要向地方政府反饋檢查意見。
八、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時間為半年(4月1日-9月30日),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4月1日-4月30日),企業自查自糾階段。各經營(批發)單位要對照檢查表進行自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第二階段(5月1日-6月30日),市縣檢查階段。忻州市專項整治領導組在企業自查和我市檢查的基礎上,對我市區域內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及相關部門進行檢查,并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
,全面組織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活動。
第三階段(7月1日-8月31日),省級督查、抽查階段。在企業自查、市縣檢查的基礎上,省領導組組織各有關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抽查。
第四階段(9月1日-9月30日),總結階段。對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落實責任,對重點企業、重大隱患整改進行回頭看,鞏固整治成果。
九、工作要求
(一)此次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人民政府有關安全工作指示的具體行動,是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深化,也是落實“安全生產年”要求的重要舉措。各地人民政府及各監管部門必須高度重視,切實抓好。
(二)要認真研究制訂檢查工作方案。各地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緊密結合各自實際,抓緊研究制訂和細化本行政區域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的具體方案,明確檢查的范圍、內容、重點、方法、步驟和具體要求。
(三)要將排查摸底的三類企業名單在當地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媒體進行公布,并設置舉報電話、電子信箱等向社會公布,歡迎群眾舉報。鄉鎮煙花爆竹專項整治領導組要對所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固定零售單位分類整治的情況詳細列表登記,并于6月30日前報市領導組辦公室。
(四)專項整治期間,各鄉鎮煙花爆竹專項整治領導組要及時向市領導組報送工作信息;專項整治每個階段結束后,要于五個工作日內向市領導組報送本階段整治工作信息,工作信息包括:檢查情況、發現安全隱患和問題數量、重大安全隱患數量及所采取的措施、好的經驗做法等。
(五)整治工作結束后,要建立煙花爆竹經營企業電子檔案,并將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報市領導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