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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中、省、市直有關單位:
按照《黑龍江省民政廳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落實全省社區工作者福利待遇的通知》和《黑河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社區建設工作的意見》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調整全市社區工作者福利待遇和加強社區工作經費管理的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調整社區工作者福利待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社區是社會最基層的組成部分,是落實黨和國家各項惠民政策的載體,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社區工作是一項廣泛、復雜和艱辛的社會建設工作。我市廣大社區工作者在十分艱難的條件下,付出了很多辛苦,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做出了突出的貢獻。但是,他們的生活補貼、工資絕大部分還在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以下,生活很艱苦。雖然各級黨委、政府為改善社區條件和提高社區工作者待遇做了大量工作,但還沒有從根本上扭轉社區工作者待遇較低的局面。因此,各地要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重視解決社區工作者待遇問題,加大投入力度,切實解決問題。社區工作經費是社區開展工作的基本條件,隨著政府公共服務職能進一步向社區延伸和拓展,社區工作量日益加大,社區工作經費也要相應增加,才能保障社區工作的有效開展。
二、調整全市社區工作者補貼標準。按照全省“社區工作者的生活補貼、工資要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有條件的地方要逐步接近當地平均工資水平,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負擔。”的要求,從全市社區工作者月補貼標準統一調整為:主任不低于800元,副主任不低于750元,社區工作者不低于700元。取得國家助理社會工作師(初級)專業職稱的,月增加50元;取得國家社會工作師(中級)專業職稱的,月增加80元。各地要建立社區工作者生活補貼、工資長效增長機制,隨著當地經濟發展和生活水平提高。要認真落實省社區建設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提出的“到2010年部分社區工作者實現社工注冊管理,工資接近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水平,普遍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切實解決好社區工作人員待遇問題。
三、設立社區工作目標考評獎勵資金。參照黨政機關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的有關規定和《黑河市社區基礎工作規范化建設考評意見》,從開始,各地要設立社區工作目標考評獎勵資金,標準為優秀檔次平均每人每年800元,良好檔次平均每人每年600元,達標檔次平均每人每年500元,不達標的社區不予獎勵。
四、落實社區工作經費。各地要進一步落實《黑河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社區建設工作的意見》關于“各地要把社區居委會辦公經費和社區居委會專職及聘用成員生活補貼列入財政預算,保證每個社區年工作經費1萬元以上,社區基礎設施(辦公室、活動室、圖書室、警務室、社區服務站、勞動保障站和社區學校等)使用的水、電、氣、熱和通訊等按民用標準收費,列入地方財政統一解決”的內容。對于轄區服務戶數3000戶以上的社區,在每年工作經費1萬元的基礎上,每增加300戶,增加工作經費1000元。社區工作經費必須用于開展社區工作,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截留、挪用。
五、妥善解決好社區工作者的社會保險。各地要按照社會保險政策規定,幫助社區工作者參加社會保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對社區工作者離開社區工作崗位、無固定收入的,要按照《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的有關規定發放部分生活補貼。
六、加強對落實社區工作者福利待遇和社區經費的規范管理和督促檢查。按照民政部、人事部即將出臺的對社工崗位設置和福利待遇的意見,逐步將社區工作人員的管理納入社會工作者考核系列。對具備社會工作者資格的工作人員,要按照職業資格實行規范化管理。各地民政局、財政局要認真履行好落實社區工作者福利待遇和社區工作經費管理使用的職責,定期深入街道、社區開展專項檢查,加強對社區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確保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