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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冬以來,我區氣溫明顯偏低,各地平均氣溫較常年同期偏低5.6℃~8.6℃,土壤封凍日期提早,11月—2月降水普遍偏多,因土壤凍結而下滲受阻,農田出現表層土壤水分過多,深層土壤水分不足的現象,土壤墑情明顯低于往年。據氣象部門預報,3~5月份全區仍將持續高溫、降水偏少的天氣過程。加之,黃河上游來水偏枯,黃委會壓減了我區引黃灌溉水量,實際引水與分配的引水指標差額較大,灌區時段性缺水矛盾依然突出,用水缺口較大,抗旱形勢十分嚴峻。為加強對我縣抗旱工作的指導,積極應對今年可能出現的旱情、災情,科學合理的利用水資源,力爭將干旱災害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確保我縣國民經濟的良性發展,結合我縣實際,特編制《縣抗旱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文件精神,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總體目標,堅持以人為本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實行興利除害結合,開源節流并重,對水資源進行合理開發、優化配置、全面節約、有效保護,促進抗旱工作由農業抗旱向城鄉生活、生產和生態全面主動抗旱轉變;強化和規范政府對抗旱救災應急工作的管理,促進全縣形成統一領導、科學決策、協調一致、聯動有序、保障有力、社會廣泛參與的高效應急管理體系,為我縣的發展創造安全、穩定、和諧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環境。
二、工作原則
1、堅持“以防為主、防抗結合、防重于抗、抗重于救”原則。
2、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實行先生活、后生產,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3、堅持依法抗旱的原則。
4、堅持科學、合理、實用、便于操作的原則。
5、堅持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節約用水的原則。
6、抗旱工作實行各級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堅持統一指揮、部門聯動、區域協調、屬地組織、就地抗旱的原則。
三、全縣抗旱工程現狀
(1)渠道:灌溉水源主要依四大干渠,縣境內全長122.2公里,全縣有干渠直開口支渠204條,總長614.2公里,砌護285.06公里,砌護率為46.4%;有斗渠6090條,3045公里,有農、毛渠83750條,長12562.5公里,砌護斗、農渠120公里,砌護率為0.95%。
(2)溝道:我縣境內有干支溝道11條,長193公里,有斗溝145條,長401公里;農毛溝7594公里;長4300公里。
(3)揚水站:我縣共有揚水泵站12座,配備30臺水泵,總裝機容量為1509KW,其中地區有揚水站7座,南梁臺子地區有揚水站5座,機泵完好率為80%。
(4)補水站:我縣在骨干溝道上共建立固定補水站30座,配備水泵47臺,總裝機容量為1106.5KW。同時,惠農渠沿線分布流動泵站40處,充分利用以溝補渠、溝水回歸利用。
(5)機井:我縣共有灌溉機井474眼,已全部配套的機井166眼,配套率為35%。
(6)配套建筑物:各類較大型的配套建筑物4635座(處),其中:涵洞553處;斗口1628個;閘254座,生產橋1365座,渡槽39座,入溝尾水601處,量測水的設施有195處。
四、配水指標
1、自治區水利廳水量調度原則
(1)黃河干、支流水量實行統一調度原則。
(2)計劃用水與同比例“豐增枯減”原則。嚴格按照水利廳下達的用水計劃實施水量調度。若水情發生變化,按照黃委會下達的指令,依照同比例“豐增枯減”的原則實時調度。
(3)河段引水總量與出境斷面指標“雙控”原則。嚴格執行《黃河水量調度條例》,河段引水總量和黃河石嘴山斷面交水指標嚴格控制在計劃之內。
(4)均衡受益的原則。縣際斷面和干渠控制斷面實行“先交后用、交夠再用”的原則,保障灌區上下游均衡用水。
(5)湖泊濕地及水庫提前補蓄水原則。對各主要湖泊濕地進行了補水換水,其它湖泊和沒有補夠水量的湖泊,在春灌開始后,結合灌溉完成剩余補水任務,不得再與農田灌溉爭水。
2、各大干渠夏秋灌開停灌時間
3、自治區水利廳分配我縣引水指標
水利廳共分配我縣夏秋灌計劃內水權指標為2.929億立方米,其中3-6月份分配我縣計劃內水權指標為2.22億立方米,7-9月份分配我縣計劃內水權指標為0.709億立方米。我縣境內的各大干渠計劃內水權指標為:唐徠渠灌區夏秋灌計劃內水量指標為1.450億立方米,比夏秋灌計劃內引水量1.482億立方米少0.032億立方米;惠農渠灌區計劃內引水指標為0.757億立方米,比夏秋灌計劃內引水量0.773億立方米少0.016億立方米;漢延渠灌區夏秋灌計劃內引水指標為0.685億立方米,比夏秋灌計劃內引水量0.7億立方米少0.015億立方米;西干渠灌區夏秋灌計劃內引水量0.072億立方米,比夏秋灌計劃內引水量0.073億立方米少0.001億立方米。
4、核減我縣的引水指標
(1)自治區水利廳分配我縣啟用機井指標為235眼,單井控制面積為50畝,控制灌溉面積為11750畝,其中漢延渠灌區核定機井為227眼,機井控制灌溉面積為11350畝,西干渠灌區核定機井為8眼,控制灌溉面積為400畝。
(2)核減我縣直接從黃河提水水量的提水指標為36萬立方米。
五、水情、旱情分析及可能引發的問題
1、氣候分析
據中長期氣候趨勢預測分析,春季,中部干旱帶氣溫偏高,其它地區略偏高;中部干旱帶降水略偏少,其它地區接近常年或略偏多;夏季,北部地區氣溫略偏高,其它大部地區偏高;北部地區降雨略偏多,其它大部地區略偏少。引黃灌區和中部干旱帶大部地區在4月下旬至5月上旬出現初霜凍,較常年提前約5-10天左右;秋季輕霜凍出現在10月上旬前后,較常年略偏晚。
2、水情分析
根據水利部《關于頒布實施7月至6月黃河可供耗水量年度分配及非汛期水量調度計劃的通知》(水資源[2009]576號)精神,分配我區7月至6月的耗水量36.76億立方米,比上一調度年多2.17億立方米,多6.3%,比分配我區最大可供耗水量40億立方米少3.24億立方米,少8.1%。其中,分配我區3-6月黃河干流耗水指標22.29億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多0.91億立方米,多4.3%,引水指標31.5億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實際引水量32.0億立方米少0.5億立方米,少1.5%。加上我區工業、城市、生態用水以每年30%以上的增速增長,因此,今年春灌用水形式仍不容樂觀。既要滿足各業用水需求,又要確保不超黃委指標的難度很大。
自治區分配我縣夏秋灌計劃內水權指標為2.929億立方米,比計劃內水權指標少0.099億立方米,限定最大用水量為3.964億立方米,比限定最大用水量少0.056億立方米,其中,3-6月限定最大用水量為2.551億立方米,7-9月限定最大用水量為1.413億立方米。
3、旱情分析
近年來由于水稻價格上漲和地域原因,致使我縣水稻面積急劇增加,同時每年的秋季農田基本建設又恢復了部分耕地及綠化面積大量增加,導致我縣的引水量每年都超計劃引用。根據現行的作物布局,分配我縣的引水指標嚴重不足,灌溉高峰期我縣將有11750畝農田無渠水可灌,只能靠機井抽取地下水進行灌溉。但我縣現有機井配套嚴重不足,機井電氣設備丟失嚴重,難以有效發揮抗旱保灌作用,同時,我縣又處在漢延渠及西干渠稍段地區,灌溉高峰期,由于上中游爭水現象時有發生,將會導致我縣漢延渠潘昶橋以下地段將會出現斷流現象,灌溉形勢十分嚴峻。
4、缺水可能帶來的問題
(1)無法實施足額灌溉,可能造成部分農田減產,農民減收。尤其是太子渠、劉子渠、復興渠、南、北毛渠等渠道較長,灌溉困難的地區,若不能維持好灌溉秩序將會引起爭水、搶水,產生水事糾紛。
(2)因用水缺口大,用水緊張極易出現爭水、搶水現象,擾亂正常的灌溉秩序。洪廣鎮復興渠、立崗鎮太子渠、蘭光渠、永華渠、二官渠、金子渠等由于灌溉面積大,渠線長,很容易引發群體性上訪事件。
(3)干渠來水量小、水位低,長期低水位運行將造成部分高口灌溉困難,我縣將有部分高口渠道不上水,出現吊口現象。
(4)由于水量過少,水位過低,可能有人為破壞水利設施、私自開口、私自打壩攔截取水的行為發生。
(5)漢延渠稍段時段性供水不足,井灌區由于電器設備丟失、損壞嚴重,作物需水高峰期機井難以發揮最大效益,供需矛盾突出,同時由于大量抽取地下水,群眾生活飲水難以保證。
六、組織領導
1、成立抗旱工作領導小組
為切實加強對抗旱工作的領導,經研究決定調整縣抗旱工作領導小組。
各鄉鎮場主要負責人對本地區灌溉工作總負責,確保各村級協會灌溉的均衡受益和灌區的穩定。對因工作不到位而發生的群體性上訪事件,因爭水、搶水引起灌溉秩序混亂,影響社會穩定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突發性事件,各鄉鎮、場主要領導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到達現場,進行解決,使問題解決在一線,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2、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縣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要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抗旱工作的法規、方針、政策,執行同級抗旱指揮部的各項決策和上級抗旱指揮部的調度命令,根據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全縣的抗旱工作,其職責分工如下:
水務局:組織制訂抗旱方案,掌握旱情、災情,必要時干旱預報,及時傳遞抗旱信息,檢查督促各成員單位防災、抗災措施的落實,協助組織抗旱服務隊伍建設,落實有關抗旱物資的儲備;協助鄉鎮、干渠管理所做好水費的預收、促收工作,保證水費及時足額上交,爭取適時灌溉;協助干渠管理所、鄉鎮做好水事糾紛的調節處理工作,對不遵守灌溉秩序私自開口放水、破壞水利設施、煽動群眾聚眾鬧事的人員,依法做出嚴肅處理;成立抗旱服務隊,對全縣的補水泵站、流動泵站進行檢查維修,對抗旱機井進行清洗、打撈。
農牧局:及早掌握旱情,了解受害面積,負責擬定受旱情況下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方案,幫助群眾恢復生產,對減輕我縣農業災害損失進行宏觀指導。
公安局:負責維護社會治安工作,打擊偷竊抗旱物資、破壞灌溉工程設施的犯罪行為。
交通局: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確保交通暢通,優先運送抗旱救災人員和物資。
供電局:負責抗旱用電的電力調度和應急救援現場臨時供電。
信訪局:配合水務部門做好水事糾紛的調解處理工作,避免群體上訪事件的發生,確保一方平安、社會穩定。
司法局:配合各鄉鎮場做好水事糾紛的調解處理工作。
財政局:確保上級下撥的抗旱經費及時下撥到位,籌集抗旱所需資金,對縣抗旱指揮部提出的資金分配方案進行協調,及時下撥并監督使用。
電信局:負責所轄電信、郵政設施的安全,保障抗旱指揮機構、水文氣象站點的郵電通訊暢通,優先傳遞抗旱、水文氣象通訊信息,督促落實對水文、氣象通訊的各級優惠措施。
民政局:按規定程序對外災情,及時向上級匯報災情。檢查督促受災地區救災措施的落實,開展救災政策的宣傳,提高全社會的防災減災意識。
衛生局:負責組織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護工作,做好飲用水質的檢驗工作,指導群眾做好水質消毒,保證飲用水安全。
氣象局:負責監測天氣形勢,及時提供天氣預報,災情、雨情、水情的監測,按期氣象預報及時提供氣象資料,特別是災害性氣侯的預測預報及天氣形勢資料。
廣播電視旅游局:負責救災宣傳工作。深入抗旱第一線了解災情,宣傳救災政策,及時向上級或有關部門提供災情資料。報道救災和賑災幕捐工作中的先進典型。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嚴格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確保工礦企業生產安全。
供銷社:負責抗旱救災物資的儲備和供應,并定期向防汛抗旱指揮部報送物資儲備情況。
石油公司:負責抗旱防汛救災的車輛、機械用油調度工作。
供水公司:合理調度工業企業及居民用水,確保供水安全。
各鄉鎮場:深入基層,對歷年來水事糾紛多發點的農民進行重點水情宣傳,對歷年來的淌水困難的地段進行摸底,做好心中有數,以便發生糾紛時能夠及時到位解決;在灌溉高峰期設立干部值班制度,時刻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一旦發生糾紛,要及時報告,遇重大糾紛或破壞水利設施等行為時,應及時上報縣抗旱領導小組辦公室。
七、保障措施
1、廣泛宣傳,壓減高耗水作物種植面積
(1)各鄉鎮場要積極宣傳缺水形勢,做到家喻戶曉,加大種植作物調整的宣傳力度,樹立節水意識,全面做好宣傳教育工作。
(2)各鄉鎮場要及早調整灌區作物布局,以水定產全面壓減水稻種植及高耗水作物的種植面積,積極推廣旱育稀植栽培技術,擴大節水高效作物種植的面積;做好產業結構調整,加強灌水教育工作,維護正常的灌溉秩序。
(3)各鄉鎮場規劃的水稻種植區要集中連片,便于供水,水稻區及常年灌溉困難的支渠、高口、高地、耗水量大的漏沙地及超計劃種植的水稻要退出水稻種植,確保作物能夠適時得到灌溉。
2、認真落實節水抗旱措施,實現節水增灌
(1)各鄉鎮場盡快完成機井配套及維修、維護工作,充分發揮機井的作用,確保機井在灌溉高峰期發揮效益。
(2)全面完成固定泵站、流動泵站的新建、修復工作,做好流動泵站的維修、養護工作以及以溝補水、以渠引水等工作。
(3)抓緊完成春季渠道砌護及閘、涵等各項水利工程建設,全面提高抗旱能力和水資源利用率,保證水利工程及時投入運行。
(4)各鄉鎮場認真督促落實支斗渠的維修、維護及支斗渠的清挖工作,支斗渠的清挖要徹底,不能有斷帶,保證支斗渠在灌溉高峰期不決口,不影響灌溉。
(5)全面做好農業灌溉水費的預收工作,同時,支持各級用水者協會加大對水費拖欠的收繳力度,督促協會要積極上繳干渠水費,贏得干渠管理所的配合和支持。如因水費收繳不及時影響灌溉,由各鄉鎮自行負責。
(6)揚水灌區及補水泵站及早做好設備的維修及保養工作,確保泵站正常運行。
(7)各鄉鎮場繼續深入推進農民用水者協會的建設工作,要及早對農民用水者協會進行培訓,加強農民用水者協會灌溉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協會的作用,調動協會工作人員的積極性,明確協會的責任,確保灌區上下游均衡受益。
(8)積極應對旱情。各支斗渠要做到提前開灌,水到就灌,適當拉大小麥頭水和二水的距離,有補水條件的地方要利用改造湖泊、魚池等,蓄存一定水量,以備待用。
(9)需要在干渠架泵抽水的協會,要提前做好報批工作,避免因干渠來水量少,發生高口灌溉困難和吊口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