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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公路和城市道路的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切實保護公路橋梁安全,保障公路設施完好和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規,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立足源頭、標本兼治、依法嚴管、聯防聯治”的總體要求,從年10月下旬起,用2個多月的時間對車輛的超限超載、“大噸小標”、非法改裝問題進行集中治理,力爭使車輛超限超載現象等得到有效遏止,國、省、縣道“雙超”率控制在3.8%以下,鄉、村道超限超載率明顯下降,車輛核定噸位失實現象得到糾正,橋梁隧道安全運營得到有效保障,因超限超載引起的公路交通事故明顯減少,確保公路安全、暢通,促進我區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二、組織領導
區政府成立車輛超限超載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區政府辦分管副主任為組長,區交通運輸局、區公安分局、區城管局、區安監局分管負責人為副組長、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區監察局、區發改局、區法制辦、區經信局、區住建局、區工商分局、區質監分局等單位分管負責人和區交警大隊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交通運輸局。上述各成員單位要成立相應的工作班子。
三、整治工作主要任務
(一)嚴查車輛:重點查處車貨總重55噸以上和超限100%以上的貨運車輛,以及容易產生滴漏撒倒行為的工程運輸車輛和非法改裝的尺寸超限車輛。
(二)重點線路以及對象:S318省道高橋段、縣大道(石子、沙子等工程運輸車輛);大道、荷梁線洞橋段(散裝、灌裝水泥運輸車);71省道咸祥段、沿海中線段(濱海創業中心企業和咸祥東方船廠的原材料運輸車,特別是裝載鋼卷、鋼板的大型運輸車輛);南外環路、東外環路段(前往明州大橋的鋼卷、鋼板的大型運輸車輛以及工程運輸車輛、來往于鋼材市場的鋼筋運輸車輛);世紀大道、下應大道、寧橫路(去往4S店的商品運輸車)等線路。
(三)重要設卡地點:東外環路與329國道交叉口、甬臺溫高速東進出口、甬金高速連接線與荷梁線交叉口、沿海中線與北侖交界處、34省道與大道交叉口、通途路延伸段與318省道交叉口、縣大道與滄海路交叉口。
四、整治步驟
本次車輛超限超載專項整治工作從今年10月下旬開始,到12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準備階段(年10月20日—年10月31日)。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部署工作任務。同時做好媒體宣傳,設立臨時檢查點以及卸貨場地等準備工作。
第二階段:集中治理階段(年11月1日—年12月15日)。區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要求,自行制訂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抓好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期間,全區將集中開展3-4次治超聯合執法行動,由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隊在重點線路和重要卡口治理“雙超”車輛,嚴厲打擊貨運“黑車”,規范貨物運輸經營行為。
第三階段:規范鞏固階段(年12月16日—年12月31日)。總結并完善治理“雙超”的工作制度,鞏固治理成果。
五、工作措施
(一)開展集中整治。對于重點線路和卡口以及區內超載超限源頭,要集中時間和調配各部門人員力量,從貨物源頭的裝載管理和路面執法兩方面共同開展整治工作。
(二)加強路面檢查。對于重要的出入口,要充分依托現有的兩個超限運輸檢測站(點)進行24小時不間斷路面執法;對于重點橋梁和路段,要重點巡查,加強流動治超。
(三)加強源頭治理。公安部門對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貨運車輛不予登記和發放車輛號牌,同時清理已注冊貨運車輛號牌。安監部門加強對危化品存儲企業、礦山等單位運輸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交通運管部門要加強貨運源頭單位監管,督促貨運源頭單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超限運輸車輛出場(站),對在源頭進行運輸裝載中發現的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要加大查處力度。
六、工作要求
(一)領導重視,責任到位。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專項整治工作,迅速成立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班子,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擔負起領導責任,親自研究部署,分管負責同志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督促指導和監督檢查。各單位要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確各自任務,嚴格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切實把車輛超限超載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抓緊抓好,確保整治工作責任落到實處。
(二)營造氛圍,宣傳到位。宣傳部門要積極配合交通運輸、公安、城管、安監等部門,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各種宣傳形式和宣傳手段,大力宣傳專項行動的意義,積極報道治超工作的進展情況,充分報道相關部門治超工作的做法和經驗,營造公路治超工作全社會關注、全社會監督、全社會支持的良好輿論氛圍。
(三)加強配合,措施到位。交通運輸、公安、城管等部門要以此次專項整治為契機,加大本部門人員力量投入,加強溝通協調,強化協同作戰。整治過程中重點對行駛于國省道以及城鄉主要道路車貨總重55噸以上的超限運輸車輛進行嚴厲查處,要切實重視對縣大橋、明州大橋、寶瞻隧道、高速公路鐵路下穿、跨線接橋等重點路段的治理工作,對惡意“雙超”車輛,路政、交警、城管和公管要加大聯合執法處罰力度,對“雙超”車輛堅決實施卸載處理,消除其違法行為。
(四)完善機制,管理到位。各相關單位要定期對工作情況進行回顧總結,及時發現整治工作中的問題和困難,認真研究解決的辦法和措施,建立超限超載源頭治理工作制度,完善專項聯合治超的工作機制。通過不定期的開展聯合集中整治專項活動等手段,保持治理工作力度,依法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實施嚴管重罰,確保治超長效機制真正落到實處。
各相關單位在12月25日前將整治工作情況整理成書面材料,報區車輛超限超載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