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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整頓各類開發區加強建設用地管理的通知》(國辦發號以下簡稱《通知》),按照省、市清理整頓各類開發區加強建設用地管理工作會議要求和統一布置,為使我縣清理整頓工業園區加強建設用地管理工作按照《通知》的要求,有組織、有步驟地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清理整頓工作的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系統學習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管理,規范土地市場的重要指示和總理的重要批示,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全面客觀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切實制訂有效措施認真糾正存在的問題,增強法制觀念,完善和落實各項制度,認真糾正違規圈占土地、低價出讓、非法轉讓等土地行為,依法查處各種名目的非法占地案件和嚴重侵害農民利益行為,進一步規范土地市場秩序,促進土地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和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二、清理整頓的范圍、內容和任務
(一)這次清理整頓是新《土地管理法》實施以來,土地管理和土地交易、使用情況,凡未經批準和未終止的非法占地、非法交易行為均納入治理整頓范圍。清理的重點是工業園區和鄉鎮“二改二建”、“農民新村”等項目用地。
(二)清查整頓內容:
1、園區名稱、數量、批準機關、批準時間和批準面積。園區招商引資項目和規模、生產總值、現有優惠政策(包括稅收)。
2、園區用地及各鄉鎮“二改二建”、“農民新村”等項目用地規劃面積、征地面積、出讓面積、收取出讓金總額、最高宗地價、最低宗地價、已建成面積、土地利用率等。
3、立項、選址和建設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規劃。
4、園區和各鄉鎮“二改二建”等各類建設用地是否依法報批、依法征收、土地補償是否按龍府發號文件規定及時足額發放到位。
5、供(征)地后,不依合同投資建設、閑置土地、擅自改變用途。
6、經營性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7、出臺的土地優惠政策,違反土地管理法規的文件。
8、園區土地管理和規劃管理的管理機構和管理體制。
9、耕地占補平衡是否落實。
(三)清查的主要任務是:在查清各類建設用地基本情況的基礎上,進行依法自糾,補辦手續,整頓規范。
1、對現有的各類園區先行整頓,規范后報省、市人民政府批準。
2、對不按合同約定投資建設、造成土地閑置的,要限期整改。對缺乏建設條件、項目資金不落實、長期閑置土地的,要堅決停辦,所占土地依法收回。
3、對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必須依法補辦手續或責令交還其土地使用權。
4、對未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合法有效批準農轉用和征用(含租用)的必須在自糾限期內依法補辦手續,征地和報批有關費用由用地單位支付。
5、對立項、選址和建設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的要依法處理。
6、對當前未落實耕地占補平衡項目,限期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的耕地開墾地點、面積和開墾責任單位,否則按16元/m2交納耕地開墾費。
7、對征地補償不到位的,限期足額發放到位。
8、按要求進一步規范土地市場秩序,理順管理體制,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操作程序,嚴格執法隊伍,嚴格資金管理。
9、廢止與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文件。
三、清理整頓工作方法和步驟
(一)宣傳動員部署階段(8月9日—18日)。
由縣人民政府組織各鄉鎮及有關單位召開清理整頓各類園區加強建設用地管理工作會議,印發清理整頓各類園區加強建設用地工作實施方案,制作有關統計表格。
成立縣清理整頓領導小組,各鄉(鎮、場)和金塘經濟技術開發區應由主要領導親自抓,抽調有關人員組成工作組,并將有關人員名單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學習對照檢查階段(8月19日—9月9日)。
1、學習主要內容:《關于清理整頓各類開發區加強建設用地管理的通知》(國辦發號)及各級政府有關文件、國家領導人有關批示和有關法律法規。
2、對照檢查:一是各鄉(鎮、場)和有關單位自查(8月19日—22日),如實填報有關表格,及時匯報本單位存在的問題;二是檢查組核查(8月23日—9月9日)。對照這次清理整頓文件政策要求,發現問題,處理問題,做到邊清查邊糾正邊整改,保證每宗土地、每個項目順利過關。
(三)處理和整頓階段(9月10日—11月5日)。
在摸清基本情況的基礎上,查擺問題并及時處理,對違規設立的園區,該撤銷的要堅持撤銷,該核減面積的要堅決核減,該縮小范圍的要堅決縮小,該扣回用地指標的要堅決扣回。違法下放農用地轉用、土地征用、供地審批權、規劃管理權和規避出讓土地的,必須立即糾正,并廢除相關文件。
1、對征地補償未能按龍府發()13號文件規定標準及時足額發放的;原以租用形式進行非農建設的;未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合法有效批準農轉用和征用地的,由用地單位或責任單位,在9月12日前主動自糾。
2、對不按合同要求,兩年以上未投資建設閑置土地和不按批準用途使用土地的,將根據各自情況由國土資源局發給限期整改通知,用地單位必須按通知要求在9月15日整改完畢,否則,將收回其土地使用權。
3、各項目建設單位和責任單位涉及占用耕地的,必須確保占補平衡,10月25日前應落實補充耕地開墾地點、面積、補充耕地類別(含25坡度以下集中連片精品臍橙園),開墾、驗收、測量有關費用由用地單位或責任單位負擔,否則,按16元/m2繳納開墾費。
4、對存在的其他問題,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上級清理整頓問題處理有關規定在11月5日前處理完畢。
(四)驗收和總結階段(11月6日—11月25日)。
通過對工業園區、建設用地的清理整頓,使嚴重擾亂土地市場秩序的非法占地、非法轉讓行為得到查處,違規設立的工業園區得到清理,使我縣各類建設用地存在的問題得到有效糾正,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戶的合法權益。縣政府還將對各用地單位和各鄉鎮進行檢查驗收,對于查出的問題要認真分析,屬于主觀原因的,應結合學習,提高認識,提出整改措施;屬于客觀原因的,要提出解決問題對策和辦法,從而使我縣各類建設用地管理進一步納入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軌道。
四、加強組織領導
土地清理整頓工作關系到經濟的平穩運行,關系到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是我縣治理整頓經濟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廣大人民群眾利益息息相關。加強土地管理,切實保護耕地,解決好土地市場中的突出問題,是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根本要求,是維護廣大人民利益的重要途徑,是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體現。要求各地、各部門必須及時端正經濟發展和保護土地的指導思想,把認識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方針政策、措施和縣委、縣政府的決策上來,嚴肅認真地完成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工作中的各項任務。各鄉(鎮、場)和有關部門在抓好落實過程中,要抽調一批政治性強、業務精通、作風正派的工作人員參加清理整頓工作,切實做到人員落實、任務落實、責任落實。清理工作應突出重點,注重實效,不走過場,確保治理整頓工作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