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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重、注重實效的方針,集中清理、嚴厲查處房地產開發、建設和交易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問題,努力營造主體誠信、行為規范、監管有力、競爭有序的房地產市場環境,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為構建繁華舒適、現代一流的省會城市奠定堅實基礎。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扎實搞好這次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活動,成立市市區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委常委、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政府副秘書長、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和市房管局、規劃局、建設局、國土局、工商局、地稅局、公安局(網監)監察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城管局、水務局、電業局等12個部門主管局長及市內六區主管區長(主任)組成,負責統一指揮協調市區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兼任。
各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加強協調,形成合力,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職責分工
(一)市國土局牽頭負責依法查處在集體土地上進行變相房地產開發和銷售的行為。
(二)市國土局牽頭負責依法查處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違法建設的行為。
(三)市規劃局牽頭負責依法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擅自變更已批規劃方案的行為。
(四)市建設局牽頭負責依法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的行為。
(五)市建設局牽頭負責依法查處虛假招投標、圍標、串標和施工企業出賣資質、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行為,查處不執行建筑行業強制性標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的行為,查處開發企業惡意拖欠工程款、強令墊資施工的行為。
(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負責依法查處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
(七)市建設局牽頭負責依法查處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工程項目交付使用,或不按《住宅質量保證書》中的承諾承擔保修責任的行為。
(八)市建設局牽頭負責依法查處未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或違反拆遷許可擅自實施拆遷的行為。
(九)市房管局牽頭負責依法查處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擅自預售商品房的行為。
(十)市房管局牽頭負責依法查處房地產企業在不具備銷售條件的情況下擅自通過媒體或展銷會等形式房地產廣告,或違反《房地產廣告管理規定》含有虛假內容廣告的行為。
四、任務及步驟
本次活動分為四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全面摸底階段
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召開聯席會議,對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活動進行動員部署。各區對轄區內建設項目逐一進行排查摸底,確定整治工作的重點,明確處理違法違規問題的原則。利用新聞媒體宣傳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活動情況,大造聲勢,使整治月活動家喻戶曉,人人皆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公開舉報投訴電話,受理涉及建設違法、違法銷售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群眾舉報和投訴。
(二)集中清理拖欠建設工程款、農民工工資和違法違規廣告階段
對拖欠建設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項目,由各區政府協助市建設局清欠辦和市勞動市場監察大隊掛賬督辦,限期7日內支付欠款,無法支付或拒不支付的要責令停工,并申請公安經偵部門凍結責任方銀行賬戶。
市委宣傳部、房管局、公安局、工商局和城管局要聯合對各類報刊、雜志、電臺、電視臺和互聯網等媒體及戶外公告牌的房地產廣告進行全面審查,凡不按照市委宣傳部、市房管局、市工商局和市城管局四部門《關于嚴格規范房地產廣告行為的通知》規定,沒有到房管部門備案擅自通過媒體或展銷會等形式不符合銷售條件的房地產廣告,或違反《房地產廣告管理規定》含有虛假內容廣告的行為,各職能部門要進行嚴肅查處。
(三)集中整治違法建設和違法銷售行為階段
各區主管區長(主任)根據摸底排查和舉報投訴的情況,召集轄區內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項目主要負責人進行面對面約談,逐一指出存在問題。對手續不全違法建設項目,按照《市城市規劃違法建設案件處理辦法》規定,強令停工,進行整改,拒不執行的要采取斷水、斷電等強制措施。市城中村改造辦公室和市城鄉規劃局,指導各區政府對城中村改造項目進行逐一梳理,明確劃分村民回遷房和商品房范圍,對違規向社會銷售村民回遷房的項目,各區政府要進行全面清查;對在集體土地上進行變相房地產開發的村委會及主要責任人,由轄區政府監察部門進行查處,對屬于土地違規行為,由國土部門查處,對違規參與合作開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建筑承包企業,由建設部門查處。
(四)總結處理階段
對集中整治期間查處的違法違規項目,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督導整改效果。國土、規劃、建設、房管和勞動監察部門對之前已經發現并正在處理過程中的問題,要盡快提出處理意見;對新發現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項目,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快立案、快查處;對存在違法違規問題正在整改的項目,責任方要向轄區政府寫出書面保證,并制定出整改措施;對頂風違法、拒不整改、影響惡劣、后果嚴重的典型案件,行政主管部門要在新聞媒體予以公開曝光,并依法予以嚴厲制裁。
同時對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共性問題進行總結,制定長效管理措施、完善制度,有效遏制房地產市場各種違法違規行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五、工作要求
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市委、市政府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大舉措,市直各部門和各區政府要高度重視這項活動。
(一)加大聯合執法力度。一是市區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的統一協調和調度下,市國土、規劃、建設、房管、水務、電業、工商、監察、公安、法院等部門和轄區政府組成聯合執法隊伍,形成長效工作機制,對嚴重違法違規項目加大力度予以查處,對違法建設和銷售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堅決打擊。二是進一步完善房地產市場的準入、清出制度。凡發現開發企業存在惡意違法行為、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故意侵害消費者權益、嚴重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不良經營行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限制其開工新項目,并在資質年檢中予以降級或注銷資質,直至清出房地產市場。
(二)保證信息渠道暢通。各區政府要注重發揮轄區部門、街道辦事處和居委會的作用,暢通舉報、投訴違法建設、違法銷售問題的信息渠道,確保早發現、早報告、早制止。各區、各部門要加強信息溝通,及時通報查處信息,形成合力、強化聲勢,有效遏制違法建設和違法銷售行為。
(三)實行預警談話制度。針對房地產市場各方主體出現的違法違規苗頭或隱患問題,各區和有關部門要與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約談,指出其行為可能導致的嚴重后果,要求對其行為立即整改,否則將依法予以嚴肅查處。
(四)完善誠信管理制度。各區和有關部門對嚴重違法建設、違法銷售的開發企業和項目,其不良行為記入企業和個人誠信檔案;對違法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開發企業和項目,由建設和房管部門在新聞媒體予以公開曝光。
(五)啟動聯合追責機制。對參與嚴重違法建設和違法銷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村(居)委會和集體經濟組織,紀檢、監察部門要啟動追責機制,嚴肅查處責任人;對給國家和集體造成重大利益損失的要移送檢察部門立案處理,狠剎無序開發、惡意違規之風,保證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