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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市___區人民法院后___人民法庭始建于_年,轄兩鄉_個行政村,面積_平方公里,人口_萬人,現有干警_名,其中正、副庭長各_名,審判員_名,書記員_名,平均年齡_歲,本科學歷_名,專科學歷_名。
___,是馬錫五審判方式的誕生地,也是我國民事訴訟制度“兩便原則”的誕生地。近年來,該法庭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圍繞“公正與效率”主題,牢固樹立司法為民的理念,服從和服務于轄區社會經濟發展大局,創出了一條特色調解之路,使“馬錫五審判方式”不斷發白發光大。2000年至*年8月審結案件926件,調解率平均94.3%,執結590件,執行率平均97.2%。*年以來,調解率一直在97.3%,執結590件,執行率平均97.2%。*年以來,調解率一直在97.3%以上,執行率達98%以上,結案率連續五年為100%。1996年至*年,連續8年被評為區法院先進集體,1999年榮立集體三等功一次,*年被___市中級人民法院和___區委評為“素質建設年”活動先進集體,*年被___市中級人民法院評為民事調解先進集體、4名審判員中有3人同時獲獎,*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授予全國“人民調解工作模范人民法庭”光榮稱號。他們調解工作的先進經驗和方法已在___市全市法院全面推廣,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號召全省法院向他們學習,其先進事跡被《隴東報》、《甘肅法制報》、《甘肅日報》,___電視臺、甘肅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報道。
一、積極探索調解藝術,努力實現“公正與效率”主題
后___法庭地處___區的城鄉結合部,___市綜治委的領導曾在全市綜治會議講話中指出“___市社會治安最復雜的地方是___區,___區最復雜的地方是后___鄉,這里的糾紛最難處理,綜治工作最難搞”。在這片治安最復雜的地方,后___法庭干警不畏難、不退縮,以司法為民為最高理念,以治安防范、調處糾紛為第一要務,積極探索調解方法,努力調解各類糾紛,總結出了“三步調解法”、“分類調解法”等行之有效的特色調解方法,使大量的糾紛、矛盾化解在基層、化解在當地,為當地社會治安做出了積極貢獻。5年來調解的855件案件全部在三個月內結案,平均審限21天,68%以上的案件當庭調解,當庭履行,踐行了“公正與效率”主題。他們在堅持司法為民宗旨的同時,突出司法教民,充分發揮審判工作的教化作用,獨具特色,使創立于革命戰爭年代的“馬錫五審判方式”,在建設小康社會的今天,呈現出勃勃生機,煥發出新的時代活力,審判工作實現了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機結合。
——抓調點,化矛盾,做好庭前調解
基層人民法庭受理的民事案件多是鄰里相爭、夫妻不睦、土地糾紛。庭長楊文廣說:“一紙判決,雖然當時結了案,也緩解處理了矛盾,但不能完全徹底解決矛盾,簡單講,就是社會效果不好;特別在農村,當事人不能理解和接受,還會引起新的糾紛,而且也不利于執行,法律效果也不好。”因此,對所訴案件,法庭耐心聽取雙方當事人的陳述,細心講解法律法規,以情感人,用自己的熱心、耐心、公心、誠心贏得當事人的理解,及時找出爭議焦點,結合社會公德和傳統文化,開展庭前調解。如白維華與劉曉兵人身損害賠償案中,白維華19歲的兒子服用了劉曉兵賣給的“滅草靈”中毒身亡,劉拒不賠償,引起訴訟。法庭告知劉,白子與其子年齡相當、英年早逝、尚未成婚,對劉進行道德倫理教育,觸動了劉惻隱之心,自愿賠償原告各項損失2萬余元。同時根據不同案件的不同性質,抓住矛盾實質,進行調解。如傷害賠償案件,抓住賠償中“賠不賠”、“賠多少”、“何時賠”這三個關鍵環節進行調解;離婚案件把握“感情”這一主線,就“和好”、“離異”、“怎么離”進行調解;債務案件圍繞“償付”這一本質,就“還多少”、“如何還”、“何時還”進行調解等。由于抓住了問題的本質,案件調解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所調解的案件中,庭前調解占到63.4%,其中有20%的案件從立案到調解結案所用時間在7日內,凸現了司法效率這一主題。
——明事實,析責任,抓好當庭調解
以證據服人是法庭調解的前提和基礎,充分發揮證據杠桿作用,適時進行調解,是后___法庭的調解特色之一。如審理高某訴李某不當得利糾紛案中,高某要求李某返還在出租車上撿到的手機,李某辯解該手機系自己所買。在證據交換中,高某向法庭提供了寫有手機編號的購機發票,李某在鐵的證據面前,慚愧的低下了頭,當庭返還了手機。在證據交換階段調解的案件占12.6%。對一些思想顧慮重,抵觸情緒大的當事人,及時通知開庭,在庭審中發揮合議庭作用,輪番疏導,促使當事人排怨解氣,認識過錯,自愿達成協議。張某與毛某離婚案,張某與公婆矛盾較深,經常爭吵,因此起訴離婚。毛某在庭審中也同意離婚。審判人員深入鄰里,了解到毛某性格內向,很聽父母的話,父母主張他離婚,他就同意離婚,但雙方感情尚未破裂,且有一子一女上中學,成績優異,離婚對孩子成長和家庭穩定都不利。為此,他們分別對雙方當事人及家人做工作,幫助他們分析各自的過錯。眾志成城撥迷霧。經多方調解他們終于和好。現在兩個孩子均已上大學,家庭和美,當地群眾倍加贊譽。夫妻二人逢人便說:“是后___法庭挽救了我們的家庭,造就了我們今天的好日子,法庭為我們想的周到、想的長遠!”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為便利群眾,擴大辦案的社會效果,他們深入村莊院落、田間地頭,現場辦案,就地調解。如蘇某與侯某相鄰關系糾紛一案,由于城市建設拓寬道路,蘇某回家必須從鄰居侯某門前一條窄道通過。后某即以此路系自己承包地為由,拒不讓蘇某通行,致使蘇某有家不能歸長達半月,并阻擋施工,上訪市、區領導,在當地影響極大。訴至法院后,該庭及時研究案情,決定就地開庭。開庭時前來旁聽的群眾達1千多人。庭審中,審判人員宣講了相關法律規定,對其進行教育后,部分群眾也指責后某,后某當庭承認錯誤。調解一案,教育一片,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近三年來,該庭就地開庭,現場調解案件48起,有時一下午就能調解3起民事糾紛。在農村,審理土地糾紛、相鄰關系、不動產分割等案件時,邀請基層組織參與調解,往往能融化“冰層”,拉近群眾與村干部間的距離,增加他們對政府的信任,收到很好的社會效果。近三年來共邀請鄉政府、村委會等基層組織參與處理案件36案。
為了提高調解質量,法庭對一些特殊的案件主動邀請熟悉該行業有關問題的專業技術人員,作為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為案件的審理提供充分的技術資料和智力支持。近三年共邀請專業技術人員參與調解的有22案26人。如在審理李官治與趙平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中,邀請骨科專家王杰教授為陪審員,為該案的審理提供了大量的醫學資料,實現了案件的高效和優質。
——慎判決,重效果,搞好庭后調解
將調解貫穿于整個審判活動的始終是該庭奉行的原則。對庭審中對抗激烈,當時難以調和,但確有調解可能的,在庭審結束后五日內,讓當事人冷靜思考,權衡利弊,審判人員繼續調解,使一些案件又得以調解成功。蔡某與王某結婚二十余年,由于家庭瑣事鬧上公堂,庭審中沖突激烈,難以調和。為使這個二十多年的婚姻圓滿處理,休庭期間,審判人員打聽到他們已出嫁女兒的地址和正上大學的兒子的電話,邀請其同學、朋友,并聯系到其遠在外地的女兒、兒子,做調解和好工作,雙方終于和好如初,夫妻一道前來,對法庭同志挽救其婚姻、家庭表示衷心的感謝,并贈送了“人民法庭為人民”的錦旗一面。
后___法庭雖然調解率高,但他們杜絕壓調、騙調、反復調、久調不決、有失公平、不分是非責任的“和事佬”式調解,十分注重調解原則和重視調解工作的規范化,真正把公開、自愿、合法的原則落到了實處。
二、精心指導民調工作,攜手化解矛盾糾紛
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力量。法庭積極從源頭上下功夫,精心指導民調工作,使民間糾紛和可能發生的涉法上訪苗頭消除在萌芽狀態,化解在基層當地。他們特別注重法庭同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協調配合,積極構建網絡,形成調解合力,有力地維護了轄區社會穩定。在該庭倡議和指導下,轄區內共建立人民調解委員會18個,做到一村一個調解組織,現有人民調解員76人,擁有辦公用房48間,民事調解室22間,五年來共處理糾紛4066件。
采取有效措施,培訓民調人員。針對人民調解員法律水平低而制約民調工作發展的現狀,法庭先后對108名民調人員進行了32次集中培訓,平均每兩個月一次,系統講授《民法通則》、《土地承包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并結合本轄區發生的典型案例進行剖析,以案釋法。如劉某被王某豢養的狗咬傷后,花去醫療費1700余元,劉某向王某提出索賠,但王以“我養狗是為我們看門,看門就是咬人,狗咬人叫狗去賠”為借口,百般抵賴。結合此案,法庭工作人員向民調員詳細講解了關于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相關法規,民調員順利調處了該案。針對民調人員普遍存在法律知識匱乏的現狀,法庭又免費為他們贈閱各類書籍120余冊,出資主略調委會訂閱了《人民法院報》、《司法文件選編》等書刊,指導他們規范制作民調協議書,按規定將案卷歸檔,使基層民調工作日趨規范。同時,以案代訓,積極聘請人民調解員參與合議庭審理案件,邀請庭審觀摩。先后聘請了66人218次參與190件案件的審理,每位調解員每年平均參加至少四次以上的庭審觀摩活動。具體的審判活動是對民調人員最好的現場培訓,大大豐富了他們的法律知識,提高了處理糾紛的技能。與此同時,法庭的6名干警全部擔任轄區兼職法制副校長,積極開展普法教育,共對鄉村干部、學校師生開展法制輔導講座43場次,受教育人數達20000人次以上。
加強協作,全力配合基層調委會的工作。對當事人爭議大、矛盾深、影響廣、基層民調組織處理難度大的案件,法庭應他們的請求,及時配合工作。如王嶺行政村32戶農民因不滿承包地分配,連續三年拒繳農業稅,民調組織多次調解無效。鄉政府起訴了其中帶頭抗稅的7戶,法庭會同王嶺村民調人員召集全村1070戶村民開會,講解國家政策和《承包法》、《稅法》及相關規定。會后僅三天,27戶農民即全部履行了義務,隨后10天內被起訴的7戶也自動履行了義務,這件事的妥善處理在全市引起強烈反響,產生了積極的社會效果。據統計,1998年以來法庭共協助調委會處理各類糾紛1590起。今年6月,南佐村調委會電話告知法庭,李某與趙某兩家因相鄰種地發生糾紛,雙方族人60多人手持器械,準備拼個你死我活。法庭同志聞訊后,火速趕赴現場,嚴厲批評了帶頭鬧事人員,制止了事態,及時調處了糾紛。三年來,對民調組織調解結案后,當事人反悔又起到法院的案件,經審理維持協議的8件,樹立了民調組織在鄉村的威望,使轄區民事糾紛進入了大事不出鄉、小事不出村的良性循環軌道,民事糾紛逐年呈下降趨勢。*年后季,趙咀村幾名×××分子頻頻活動,嚴重影響了社會穩定,經有關部門及民調組織處理,收效甚微。區政法委和鄉上要求法庭處理,法庭人員先后十二次前往處理,通過不厭其煩地對他們講解科學知識,從日常生活中的電燈電話電視機的發明到飛機飛船衛星的發射,從圣母教的兇殘到×××的反人類,深刻揭露×××害人民、害國家的偽科學本質,宣講刑法的有關規定,終于使他們幡然醒悟,淚流滿面中給法庭寫下了悔過書。
加強監督,促進民調組織依法履行職責。在搞好審判工作的同時,法庭經常與當地鄉黨委、人大、政府密切聯系、溝通,對各村民調組織的建設和民調人員的任免提出合理的意見和建議。同時,幫助民調組織爭取辦公經費,五年來共為各調委會爭資6.8萬元,爭取辦公用房15間。并積極建議對德高望重、處事公正、經驗豐富的民調人員加大表彰獎勵力度。定期對民調組織辦理的案件開展評查,反饋意見,幫助整改。依法及時糾正個別顯失公正的調解協議,共評查800多件案件,糾正32件,進一步促使了民調人員正確履行職責。
在法庭的有力指導下,民調組織的作用得到了充分發揮。據統計,該轄區有76%以上的矛盾糾紛化解在人民調解階段,大大減輕了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的壓力,實現了人民調解與法院訴訟的良性互動。
三、加強學習教育,不斷提高隊伍素質
隊伍素質決定著案件質量和調解工作的高效開展。為使法庭工作不斷上層次、上水平,幾年來法庭狠抓干警的素質教育,樹立司法為民的思想,努力建設學習性法庭,著力培養專家型、學者型法官。他們堅持每周一、周五兩次集體學習制度,及時組織學習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及其他地區先進的調解工作經驗,為做好調解工作提供了堅實的素質基礎。為深化學習效果,他們定期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理論研論會,如“婚姻糾紛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破裂”、“孩子撫養費的分期給付與一次笥給付之比較”、“調解工作與司法公正的內在關系”等專題研討,全庭干警先后撰寫理論調研文章64篇,24篇受到省、市級獎勵,5篇被收入有關書籍。
在“司法公正樹形象”活動中,他們提出“三個一”,即“讓每一個案件的每一名當事人在訴訟的每一個環節中都能親身感受到司法為民。”他們接待當事人形成一種習慣,即給當事人“一張笑臉平等對待、一聲問候穩定情緒、一個讓座禮貌待人、一杯開水溫暖人心”,走時送出門,說一聲“再見”。庭長說:“很多當事人初次來時,態度不好,有的甚至怒氣沖沖,有的對法庭懷有疑慮,但經過我們的熱情接待,90%以上的當事人都滿意而去,剩下的個別當事人也至少不會對法庭和法官有意見”。七年來沒有出現一個當事人對法庭工作人員的態度有意見。他們注重了這些一迎一送的小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問他們調解工作的法寶是什么,“只有讓當事人相信你,以心換心,將心比心,才有可能調解成案件。居高臨下,空講道理,心理上不能溝通,是做不通當事人工作的。你會聽一個你不相信的人給你講道理嗎?”庭長這樣說。一名當事人說:“咱們打官司是老百姓見官,給法庭人員添麻煩,人家不辦咱們的案子,工資照拿,但法庭的人對我們這樣客氣,我們能不聽他們的話嗎?”這是最好的見證。他們為了方便當事人訴訟,增加審判工作的透明度,印制了“民商事案件訴訟須知”、“民事案件(債務、婚姻、損害賠償)舉證責任通知書”、“后___法庭廉政建設監督卡”等9份制式法律宣傳文書,隨案發放給當事人,指導訴訟,進行司法宣傳,也給當事人提供了評價法官是否公正的一個客觀標準。
高素質的隊伍,生產出高質量的“產品”。7年來所判處的案件中僅5件上訴,其中3件撤回上訴并主動履行了義務,2件被市中院二審維持,*年以來,實現了零上訴,創造了無改判、重審、再審、超審限的“四無”佳績。法庭人員雖然年年有變動,但從沒有一人發生過違法違紀事件,而且涌現出14名先進個人和廉潔自律的模范,共拒收現金8000余元,拒禮拒賄26人次,樹立起了人民法院和法官“親民、為民、愛民、廉潔”的良好形象。
在成績和榮譽面前,庭長楊文廣對記者說:“我們是人民法庭,是為人民服務的,本身就應該這樣做。我們只是做到了我們該做的。”我們堅信,后___法庭的調解工作和司法為民活動一定會結出更加豐碩的成果。
附記:馬錫五(1898-1962),民主革命時期歷任陜甘寧蘇維埃主席、陜甘寧邊區高等法院院長等,建國后任最高人民法院西北分院院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抗日戰爭期間,他在任陜甘寧邊區高等法院隴東分庭庭長時,把群眾路線的工作方法運用到審判之中,創造了貫徹司法民主的審判方式——馬錫五審判方式。其主要特點是:深入調查研究,實事求是地了解案情;依靠群眾,依法合理判決案件;經常巡視各地,方便群眾訴訟,手續簡便。馬錫五解決了許多疑難案件,減輕了人民的訟累,受到群眾歡迎,被邊區百姓稱為“馬青天”。馬錫五審判方式在各根據地推廣后,調查研究蔚然成風,好的案例層出不窮,為新民主主義司法制度積累了寶貴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