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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建設
街道城市綜合管理聯勤工作領導小組為本轄區聯勤工作的領導決策機構,由街道黨工委書記任組長,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任第一副組長,街道黨工委分管政法副書記任常務副組長,相關副主任任副組長,相關部門的領導為成員。主要職責:(一)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及區聯勤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加強組織建設、機制建設、制度建設、隊伍建設,保障聯勤工作財政經費,確保聯勤工作常態化、長效化運作。(二)全面領導街道聯勤工作,統籌本轄區行政執法力量和社會管理資源,完善居(村)委聯勤工作建設,培育、動員社會化參與,解決本轄區城市綜合管理的“急難重”問題或事件,確保聯勤工作有效、高效實施。街道聯勤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聯勤工作辦公室、聯勤指揮分中心、城市綜合管理聯勤大隊和聯勤督察考核隊。
街道聯勤辦為街道聯勤工作的管理機構,由街道分管政法的黨工委副書記任街道聯勤辦主任,街道綜治辦專職副主任兼聯勤辦專職副主任。其主要職責:1、日常管理職責:在街道聯勤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和區聯勤辦的指導下,實施并完善街道、居(村)委聯勤工作組織建設、機制建設、制度建設和隊伍建設;代表街道聯勤工作領導小組行使管理權;調查并掌握聯勤工作進展情況,為街道聯勤工作領導小組提供咨詢決策服務;承辦街道聯勤工作領導小組的會議和日常工作。2、組織協調職責:組織協調轄區相關職能部門對聯勤工作中“急難重”問題的研判和治理;承辦街道聯勤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組織協調任務。
聯勤指揮分中心為街道聯勤工作指揮機構,設在派出所,由派出所所長任分中心主任,配置分中心指揮員和工作人員,指揮員由派出所民警擔任。主要職責:1、按照《區城市綜合管理聯勤工作實務操作辦法》和相關制度,代表街道聯勤工作領導小組行使轄區聯勤實務操作指揮權,指揮調度參與聯勤工作的單位及人員開展聯隊巡防和聯動處置,全面負責街道聯勤工作實務操作的日常運作;根據街道對“急難重”問題集中整治的部署開展聯勤指揮調度。2、承辦轄區聯勤工作信息數據統計和動態分析;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履職;協助街道聯勤辦開展督導和培訓,不斷加強聯勤隊伍建設和機制建設。
聯勤大隊為街道聯勤工作執行機構。聯勤大隊設大隊長一名,由聯勤辦副主任擔任,全面負責聯勤大隊相關工作;設副大隊長二名,由社保大隊領導、聯勤辦專管人員擔任,負責聯勤大隊業務管理和隊伍管理。1、聯勤大隊由轄區相關行政執法力量和社會管理力量組成,主要包括公安、城管、工商、食藥監、衛監、房管等派出機構行政執法力量,以及社區保安、城管協管、綜合協管等社會管理力量。其中,從公安、城管、社區保安、城管協管、綜合協管等部門、社會組織中抽調力量,組成固定的專業隊伍,為常態聯勤力量,其他為動態參勤力量。主要職責:按照《區城市綜合管理聯勤工作實務操作辦法》的要求,落實任務和措施,全面負責轄區街面巡防,及時發現、快速處置各類城市綜合管理問題;接受聯勤指揮分中心指令,開展常態管理和集中整治,指導、參與居(村)委開展聯勤處置工作;嚴格隊伍管理,加強對聯勤隊員工作的制度化、常態化督導、考評和培訓;加強調研,及時發現、解決隊伍和業務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2、聯勤大隊(常態聯勤力量)下設新成和迎園兩個聯勤分隊。每個聯勤分隊設分隊長一名,每分隊分成三個班,每班設二個巡防小組,每組設一名班長,按轄區網格劃分責任區。主要職責:按照《區城市綜合管理聯勤工作實務操作辦法》的要求,落實“定崗、定人、定時、定責”的制度,負責開展網格責任區的聯勤巡防和聯勤處置;接受聯勤指揮分中心指令,開展網格責任區及跨網格責任區的聯勤處置和集中整治;對網格責任區的城市管理問題開展調研,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聯勤督查考核隊為街道聯勤工作監察機構,由街道紀工委書記牽頭負責,聯勤辦、指揮分中心、派出所、城管中隊等單位主要成員組成。主要職責:對街道聯勤辦、聯勤指揮分中心、聯勤大隊、相關職能部門、居(村)委履職情況進行督導、評議和考核;對聯勤隊員行為規范、履職情況進行督查、獎懲;對街道聯勤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街道在居(村)委、專業市場等設立聯勤工作站,與綜治工作站合署辦公,居(村)委黨(總)支部書記為站長。主要職責:在街道聯勤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落實聯勤工作職責、任務、措施和要求;整合物業保安、村民組長、樓組長等力量,完善聯勤巡防發現機制,提高管理服務水平;完善上下對接機制,規范聯勤處置工作程序;發揮基層黨組織的主導作用,依靠基層黨員、志愿者力量,挖掘社會組織、社會團體的管理資源,參與基層涉及公共安全、公共環境和公共秩序的自治管理和自我服務。
參勤單位是指在《區城市綜合管理聯勤工作實務操作辦法》中與聯勤工作內容相應的相關職能部門,是聯勤工作執行機構。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市有關城市綜合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提出聯勤工作內容,制定并落實相應的管理辦法和工作規范,明確執法主體,規范處置程序;按照《區城市綜合管理聯勤工作實務操作辦法》要求履行聯勤工作職責。
機制建設
橫向融合、縱向對接機制。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強化街道社會綜合管理職能和權責,形成行政管理力量和社會管理資源在新成“塊”上有效整合,實現統籌協調、綜合管理。通過“三級平臺、兩級指揮”聯勤工作體系,加強上下對接聯動,形成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聯動的聯勤工作格局。聯合執勤、協同執法機制。由街道牽頭,以聯勤信息指揮系統為平臺,以“及時發現、快速處置”為導向,以聯勤責任網格為基礎,以公安派出所、城管中隊為骨干力量,社會管理力量共同參與,開展日常網格化聯勤巡防,解決社會管理中遇到的問題。同時,對涉及跨區域、跨部門、“急難重”問題,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實現多部門協同執法,形成常態管理、重點管理和應急管理相互結合促進的工作局面。社會治理機制。逐步向居(村)民居住區、外來人員集聚區和專業市場等有效延伸,加強社會面宣傳發動,在街道層面形成政府機構、社會組織協同合作、共同參與的治理機制;在居(村)委層面形成居(村)民廣泛參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自治機制,由單一行政組織向社會動員轉變,建立健全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治理機制。科技支撐機制。有效利用信息網絡技術,形成具有動態指揮監管、信息集成共享、過程績效評價、服務決策支持功能的聯勤工作信息系統,建立健全指揮監督常態化、職責對接無縫化、系統運行智能化,促使各聯勤責任主體切實履行法定職責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