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縣政績效考評規(guī)則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chuàng)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第一條縣政府績效委在縣長領導下,負責縣政府部門績效管理的組織實施、統(tǒng)籌協(xié)調(diào)、督促指導工作。按照實事求是、科學合理、客觀公正的原則,審定部門績效管理指標,評價部門年度工作績效,指導部門實施績效管理工作。
第二條縣政府績效委審定部門績效管理指標,要綜合考慮部門提出的內(nèi)容、評估意見提供單位的建議、分管副縣長的意見,確保下達的工作任務符合縣委、縣政府要求和部門工作實際。
第三條縣政府績效委評價部門工作績效,采用聽取匯報、實地察看、查閱資料等有記名評價的方式,對縣政府工作部門、垂直管理部門和縣政府其他機構年度績效進行評價。
第四條縣政府績效辦不定期分析部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適時提出改進意見,并指導縣政府部門加強對其內(nèi)設機構及受委托管理部門的績效管理工作。
第五條縣政府績效委評價部門績效的依據(jù)
(一)被評價單位績效管理工作報告;
(二)相關單位提供的評估意見;
(三)績效委成員了解掌握的情況。
第六條縣政府績效委成員應著眼全局,深入了解掌握情況,科學分析部門績效,堅持標準和原則,公平公正做好績效評價工作。
第七條績效委成員按照二級指標逐項對被評價單位進行評價后,填寫《績效委評價表》。
(一)評價標準
1.好:按進度、質(zhì)量和標準出色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工作有重要創(chuàng)新突破。
2.較好:按進度、質(zhì)量和標準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3.一般:基本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4.差:沒有完成工作任務,并造成工作失誤和不良影響。
(二)計分標準
1.“好”:按設定分值的100%計分。
2.“較好”:按設定分值的80%計分。
3.“一般”:按設定分值的60%計分。
4.“差”:按設定分值的50%計分。
第八條被評價單位績效委評價得分計算方法
被評價單位績效委評價得分=績效委成員評價總分÷參評人數(shù)。
第九條縣政府績效委評價按50%權重納入被評價單位績效管理得分。
第十條縣政府績效辦負責收集部門績效管理工作報告和有關單位評估意見,并審核把關,在績效委全體評價前分送各位成員。
第十一條績效委主任(常務副縣長)、副主任(縣政府辦公室主任)不參與績效委評價,只參與領導評價。
第十二條本細則由縣政府績效辦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