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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規范我縣保障性住房管理,確保小區限價商品住房公開、公正、有序配售,根據《縣限價商品住房配售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配售對象
本縣行政區域內城鎮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層干部職工、新就業人員、進城務工和外來務工人員等符合文件中規定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
二、配售房源
縣小區限價商品住房170套,其中多層框架結構64套、磚混結構106套,戶型分兩室和三室,面積110-150平方米,一梯兩戶,均為現房。該小區位于城關鎮劉澗社區,洛洪公路以北、靈龜廣場以西,占地面積16.84畝。
三、配售地點
縣房地產管理所。
四、配售價格
所有套房實行定價銷售,一戶一價(一次性付款):框架結構基準價:2080元/平方米;磚混結構基準價:1950元/平方米。
五、配售流程:
(一)申請:符合申購條件的家庭,持身份證、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或本人所在工作單位進行申請,填寫《縣限價商品房申請審批表》(審批表請從縣政府公眾信息網自行下載打印),并如實提供下材料:
1、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住房狀況及年度收入證明;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婚姻狀況證明;
4、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二)審核:單位或社區居委會對申請家庭進行初審。符合申報條件的,在本單位或社區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單位職工的報送上級主管部門、社區居民的報送鎮政府進行審核。各鎮、各部門對審核符合條件的家庭進行公示,無異議的報送縣保障性住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復審。縣保障性住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復審,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提交縣保障性住房建設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發放《購買限價商品房準購證》。
(三)配售: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持《準購證》及相關材料到縣房地產管理所保障性住房登記處簽訂《購房合同》、上繳房款、辦理有關手續。
六、房源分配
由于房源有限,實行按計劃配售,各鎮計劃配售套數詳見限價商品住房配售計劃表。
七、附則
本細則從發文之日起執行,由縣保障性住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