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無障礙設施保護與處罰制度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第一條任何公民均可就無障礙設施的建設、維護、管理方面存在問題。各級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及其辦事機構應當及時通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為加強本市無障礙設施的建設和管理。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無障礙設施.建設項目中配套建設的服務設施。
第三條無障礙設施主要包括:
(一)坡道、緣石坡道、盲道:
(二)無障礙垂直電梯、升降臺等升降裝置:
(三)警示信號、提示音響、指示裝置;
(四)低位裝置、專用停車位、專用觀眾席、安全扶手;
(五)無障礙廁所、廁位;
(六)無障礙標志;
(七)其他便于殘疾人、老年人及其他行動不便者使用的設施。
第四條市無障礙設施建設領導小組對本市無障礙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統一進行領導。
各區、縣無障礙設施建設領導小組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無障礙設施的組織建設、改造、監督、維護和管理工作。
對無障礙設施依法實施監督和管理。建設、公安、市政、城管、房管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責。
第五條城市道路的無障礙設施由市政管理部門負責維護。發現有損壞的按《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無障礙設計規范》標準進行修補。
對損毀或違法占用城市道路范圍內無障礙設施的由城管部門按《城市道路管理條例》處以2萬元以下的罰款。
城市道路上違反規定停放機動車或非機動車占用無障礙設施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給予200元以下的罰款處理。
第六條警示信號、提示音響、指示裝置的安裝與維護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
損毀無障礙交通標志和信號設施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給予200元以下的罰款處理。
第七條城市區范圍內公廁的無障礙設施的設置及維護由城管部門負責。
第八條公共建筑、金融、郵政、電信、教育、衛生等公共服務設施場所的無障礙設施的維護、管理由所有權人負責。所有權人、管理人和使用人之間約定維護管理責任的由約定的責任人負責。
第九條居住建筑、居住小區及小區內的道路、公共綠地、街心公園等內的無障礙設施的維護、管理由所有權人負責。所有權人、管理人和使用人之間約定維護管理責任的由約定的責任人負責。
第十條所有無障礙設施應在顯著位置設置符合規范和標準的無障礙標志。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占用無障礙設施。
第十二條因城市建設或者大型群眾性活動,需要臨時占用城市道路的應當避免占用無障礙設施;確需占用無障礙設施的應經城管部門批準;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還應當征得公安機關道路交通管理部門同意。
道路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雜物、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占用無障礙設施的須經城管部門批準。
占用單位應當恢復無障礙設施的原狀。單位臨時占用無障礙設施的應當設置警示標志或者信號設施。臨時占用期滿。
第十三條向各級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及其辦事機構反映,任何公民均可就無障礙設施的建設、維護、管理方面存在問題。各級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及其辦事機構應當及時通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第十四條本制度由市無障礙設施建設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