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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村級建設工程質量,節約建設資金,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現象的發生,確保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就加強和規范村級工程建設監督管理制定如下規定:
一、健全管理體制,明確管理責任
1、村級工程建設實行“縣級指導督促,鄉鎮監督管理,村級組織實施,村級是管理主體”的監督管理體制。各級的管理責任是:縣級負責規范政策、較大投入項目的立項、制定相關制度及程序等指導和督促工作;鄉鎮負責對村級工程建設進行全面監管,對投資10萬元以上的村級工程建設項目,由鄉鎮負責立項審批、建設方案審核、財務管理、工程建設管理;村級負責組織制定工程建設方案,報鄉鎮審批,負責籌措建設資金,負責按本規定實施工程建設各個環節,負責債務清償。
2、各鄉鎮成立村級工程建設領導小組和監督小組,負責對村級工程的立項審批、資金籌措方案、工程定價發包、質量監督、財務管理等環節實施監督。
3、村支兩委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則,遵循村務公開和村民議事制度的要求,在縣直職能部門和鄉鎮的指導監督下,切實履行主管職責,組織工程建設。
二、科學規劃村級建設,明確村級建設項目的申報辦法
4、村級建設應當科學規劃,堅持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堅持量力而行的原則,堅持公開辦事的原則。
5、村級工程建設項目的立項規定:村支兩委應根據縣級專業規劃和村級發展規劃的要求,提出村級工程建設方案并落實資金來源渠道,報村民代表大會研究決定。經村民代表大會研究同意后,再報鄉鎮村級工程建設領導小組審批。
6、涉及縣級專業規劃的學校、村部、公路、大型水利設施和占用基本農田的項目應報縣級有關部門審批。
7、未按上述程序申報審批的項目,政府不對項目給予補助。
三、嚴格公開操作,規范工程定價和發包行為
8、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的村級建設工程項目,村支兩委應當對該項目的建設資金籌措方案、工程建設規模、工程造價、工程招標發包、建筑材料的采購、工程驗收結算及付款的方式進行集體研究,并向村民公開,廣泛征求村民意見。
9、村級建設工程應嚴格遵循工程造價管理的有關規定(《財政性投資基本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暫行辦法》長縣政發〔2005〕79號等文件),合理確定并嚴格控制各階段工程造價。
10、村級建設工程單項合同在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的預算(上限)價和結算價由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審核,村級其他項目的預算(上限)價和結算價由鄉鎮審核,并將結算報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備案。
11、村級工程建設項目發包辦法:10萬元以下的由村級集體討論研究發包辦法,經公示無異議后實施;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采用簡易招標方案,報鄉鎮村級工程建設領導小組審定并經公示無異議后實施;100萬元以上的項目必須進入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根據村組實際情況進行公開招標。
12、村級工程的簡易招標程序是:在本村范圍內公告,公告中須注明工程造價、工期要求、付款方式和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由各投標人向村委會申請,經村委會審核符合條件者,采用抽簽方式確定中標隊伍。
13、村級工程的工程變更管理規定:凡超過原工程造價10%的工程變更(增補),須經村支兩委集體討論,報鄉鎮村級工程建設領導小組審議,經公示無異議后方可實施;對于特別大的變更,須在村民代表大會上做出說明。
四、完善審批手續,加強質量監督
14、所有村級新建學校、村部、新修水庫等涉及公眾安全的項目必須報建,在辦理好用地手續、領取施工許可證后,方可動工建設。縣級職能部門要簡化報建程序和手續,要減免相關費用,除有要求按規定進行服務的、按最優惠標準收費外,其他報建費用一律免收。
15、村級新建學校和新修水庫必須接受縣級有關部門的質量監督,由有關部門派質監員嚴格按程序監督工程質量和指導驗收。其他工程建設項目實行業主和鄉鎮村級工程建設領導小組共同參與的質量監督體制。業主對村級工程建設質量承擔主要監督責任。
五、切實加強村級工程建設的財務管理和檔案管理
16、各鄉鎮應加強對村級財務的管理,嚴格執行國家、省、市相關規定,加強村民理財小組的監管,建立村級建設項目專賬,實行專款實用,并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加強對工程業務費用支出的監督。工程完工后應組織對工程建設情況進行專項審計。凡鄉級以上的財政性撥款及村外捐贈款都必須全額用于村級工程建設,嚴禁挪作他用。
17、工程竣工驗收后,村支兩委應當及時向村民張榜公布工程結算及付款情況,并向村民代表大會報告。
18、各項村級工程建設過程中形成的資料,包括村支兩委會議和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的會議紀要、各類證明文件、合同書、設計圖紙、預決算書、招投標資料和驗收報告等,應當建立好獨立的技術檔案和文書檔案并妥善保存。鄉鎮亦應分年度對村級工程建設中形成的資料進行分類整理,以備縣直有關職能部門年度督查。
六、其他
19、本意見所稱村級工程建設項目,是指由國家或集體投資,由村委會充當業主,村支兩委組織實施的農村公益事業建設項目。
20、違反上述有關規定影響村級工程建設的,由有關部門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