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廉政十二不準工作規定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局內各科室、責任辦:
局內各審計組和審計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廉政規定
一、不準由被審計單位支付或補貼住宿費、餐費。
二、不準使用被審計單位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等辦公條件辦理與審計工作無關的事項。
三、不準參加被審計單位安排的宴請、旅游、娛樂和聯歡等活動。
四、不準接受被審計單位的任何紀念品、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有價證券。
五、不準在被審計單位報銷任何因公因私費用。
六、不準向被審計單位推銷商品或介紹業務。
七、不準利用審計職權或知曉的被審計單位的商業秘密和內部信息,為自己和他人謀利。
八、不準向被審計單位提出任何與審計工作無關的要求。
九、不準在工作日午餐時飲白酒等烈性飲料。
十、不準在工作時間利用互聯網和計算機上網聊天、玩游戲和進行股票、黃金、期貨交易等。
十一、不準擅自向社會中介機構介紹審計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