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支持出口創匯發展經濟管理辦法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一、為進一步鼓勵我縣外貿出口企業擴大自營出口創匯,優化外貿出口環境,促進外貿出口增長,加快發展外向型經濟,特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指的企業是在縣登記注冊、有進出口經營權、財務管理規范、交納的稅收地方留成部分由縣及所屬鄉鎮財政分享且出口創匯數劃歸縣統計的企業。
三、縣財政在本年度安排100萬元作為鼓勵外貿出口獎勵專項資金,用于對企業出口縣地區生產的產品(以下簡稱地產品)進行獎勵。當年未使用完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
四、縣對外合作局和縣財政局共同負責獎勵資金的使用和管理。縣對外合作局負責企業獎勵資金申請材料的受理和審核,縣財政局負責對企業繳交稅金賃證及相關材料的復審和獎勵資金的撥付,并會同縣對外合作局對獎勵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以企業上年度地產品出口額為基數,當年地產品出口額達到相應規模的企業,按相應標準予以獎勵:
1、當年地產品出口額在50-100萬美元之間(含100萬美元)的企業,獎勵人民幣5000元,超出基數的,再按照每超出1個百分點獎勵人民幣500元、最高不超過5000元的標準獎勵,低于基數的按同樣的標準扣減獎勵資金。
2、當年地產品出口額在100-200萬美元之間(含200萬美元)的企業,獎勵人民幣1萬元,超出基數的,再按照每超出1個百分點獎勵人民幣1000元、最高不超過1萬元的標準獎勵,低于基數的按同樣的標準扣減獎勵資金。
3、當年地產品出口額在200-300萬美元之間(含300萬美元)的企業,獎勵人民幣2萬元,超出基數的,再按照每超出1個百分點獎勵人民幣1500元、最高不超過2萬元的標準獎勵,低于基數的按同樣的標準扣減獎勵資金。
4、當年地產品出口額在300-500萬美元之間(含500萬美元)的企業,獎勵人民幣3萬元,超出基數的,再按照每超出1個百分點獎勵人民幣2000元、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標準獎勵,低于基數的按同樣的標準扣減獎勵資金。
5、當年地產品出口額在5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獎勵人民幣5萬元,超出基數的,再按照每超出1個百分點獎勵人民幣2500元、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標準獎勵,低于基數的按同樣的標準扣減獎勵資金。
六、新發生出口業務的企業,第一年不享受超基數部分的獎勵。
七、企業于下一年度3月底之前向縣對外合作局提出上一年度出口獎勵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經營執照
2、《鼓勵外貿出口獎勵資金申請表》
3、產品出口報關單、收匯核銷單
4、貿易型企業應提交購入地產品的增值稅發票
八、縣對外合作局會同縣財政局對企業上報材料進行審核后,于4月底之前下達獎勵通知,企業收到通知后到縣財政局辦理獎勵資金撥款手續。
九、在本年度的鼓勵外貿出口獎勵資金中,安排一部分資金用于對重點出口企業、成長性快的出口企業給予獎勵。縣對外合作局會同縣財政局根據出口企業的年度出口業績進行評定,報縣政府批準后予以獎勵(評定標準另行制定)。
十、企業應如實申報獎勵資金,并接受縣財政局和縣對外合作局的監督檢查。如發現弄虛作假,采取不正當的手段騙取獎勵資金的,將追回獎勵資金,并取消下一年獎勵資金申請資格。如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十一、本辦法1月1日起執行,試用期一年。
十二、本辦法由縣對外合作局會同縣財政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