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矛盾糾紛大調解指導意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chuàng)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今年我局大調解工作將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fā)展觀為統領,深入開展“中國夢”主題教育活動,按照縣委、縣政府的要求,深入推進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為建設現代糧食強縣創(chuàng)建良好的社會局面。今年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強化組織領導體制建設
1.加強各級調解組織建設,搭好班子,落實人員,明確職責。
2.采取措施,進一步提升調解員的政治理論、法律知識、調解實務、調解技能等方面的綜合素質,推進調解隊伍的專業(yè)化、職業(yè)化建設。每年對調解人員的培訓不少于兩次,努力提升基層調解工作水平。
3.調解組織在局黨組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履行系統內矛盾糾紛排查和調處的職能,提高調處實效。
4.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收集信息員隊伍建設。做好信息員的培訓和信息報送工作,對選定的信息員要明確職責,做到有其責、有其為、有其獎,更好地激發(fā)調解信息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
5.局調解矛盾糾紛大調解領導小組辦公室充分發(fā)揮調處與管理的雙重職能。具體負責系統內大調解工作部署、典型推廣、督促檢查、考評考核等工作。
二、進一步完善對接機制
6.完善調解辦公室與轄區(qū)派出所、人民法院、下屬單位調解組織等層面的有效對接。大力推行訴前調解,做到能調則調、可調必調、不可調不強調。對調解不成、當事人提起訴訟的糾紛,按規(guī)定落實好就近立案、快速結案、優(yōu)先執(zhí)行等措施,完善“訴調對接”綠色通道。
7.在深化以上對接工作的基礎上,以“大調解”機制為主線,繼續(xù)探索“訪調對接”、“援調對接”等新機制建設。實現化解矛盾糾紛資源的再整合、調解職能優(yōu)勢的再聯合、調解合力的再聚合,不斷擴大大調解模式。
三、進一步優(yōu)化運行態(tài)勢
8.完善排查預警機制,堅持做到主動排查與信息采集相結合。調解辦必須做到每周一次矛盾糾紛的排查,每月實行有矛盾報糾紛、無矛盾報平安的零報告制度。同時對排查報送的矛盾糾紛要建冊立檔,落實調處責任人和調處期限,真正做到矛盾糾紛早排查、早發(fā)現、早調處、早化解。
9.要深化特色和個性調解。調解辦要從實際出發(fā),注意發(fā)現和培養(yǎng)一批具有豐富實踐經驗、擅長調處某種類型和特殊矛盾糾紛的“能工巧匠”,診治矛盾糾紛的“疑難雜癥”。
四、進一步落實“三三制”大調解工作制度
10.一是矛盾糾紛在單位調解組織、局調解辦、縣大調解中心三個層次自下而上進行調解;二是每個層次調解不少于三次;三是在調解過程中要做到“1+1+1>3”的效果,將一份責任,一份耐心,一份真情融入其中,提升調解工作的整體水平和實效,確保矛盾糾紛化解“小事不出站,大事不出局”。
五、進一步強化基礎建設
11.遵循嚴謹、便民、高效的原則,嚴格依政策,按法律、照程序調處矛盾糾紛,確保調處工作有章可循,規(guī)范有序,避免調處工作的隨意性。按照既有利于調解矛盾糾紛、又避免不必要的調解資源浪費的要求,科學界定調解矛盾糾紛的類型和范圍,提高調解質量。
12.建立大調解工作例會制度,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例會,例會的內容是交流階段性工作情況,分析矛盾糾紛態(tài)勢,研究疑難矛盾糾紛調處方案以及部署下一階段工作等。
13.局屬各單位要切實解決矛盾糾紛調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大調解工作的開展創(chuàng)造必要的條件。
14.局屬各單位調解組織的臺賬資料要按照縣大調解辦的要求抓好落實,做到凡調解的矛盾糾紛必須做到一案一檔,資料齊全、裝訂規(guī)范。
六、進一步提高工作績效
15.局調解辦要加大對基層大調解工作的督查指導力度。對大調解工作相對滯后的單位進行重點督查,提出指導性意見,促進整體工作平衡發(fā)展。
16.局屬各單位要圍繞矛盾糾紛的調處成功率、民轉刑案件的下降率、同一矛盾糾紛重復報警下降率以及人民群眾的滿意率等指標,建立矛盾糾紛調處工作責任制,實行量化考核,對出現民轉刑案件、越級上訪、群體性事件的單位,年終考核實行一票否決。
17.要把“大調解”工作作為綜合治理和平安創(chuàng)建考核的重要內容,要把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實效與有關人員的政績、獎懲掛鉤,對調處工作中的有功人員進行表彰獎勵。
18.嚴格責任追究制,對因排查不及時、調處不力或隱瞞情況,發(fā)生民轉刑案件和群體性事件,實行一票否決,造成嚴重后果的按有關規(guī)定認真查處,追究責任、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