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診療模式推行意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為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認真貫徹落實省衛生廳《關于在全省縣及縣以下醫療機構推行先診療后付費服務模式的通知》(衛醫字〔〕27號)和市衛生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在全市縣及縣以下醫療機構推行先診療后服務模式工作的指導意見》(衛醫婦字〔〕2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在全市醫療機構推行“先住院、后付費”診療模式,特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中央和省、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堅持以人為本,以提高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和管理水平為目標,以便民、利民、惠民為目的,積極推進醫療服務收費管理和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結算管理制度改革,優化醫療機構服務流程,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質優的醫療衛生服務,切實減輕廣大群眾醫療負擔,努力提高人民群眾醫療保障和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原則。把提高醫療機構公益服務水平、滿足人民群眾健康需求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
2.堅持利民惠民原則。優化服務流程,細化服務措施,有效緩解人民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
3.堅持開拓創新原則。努力破除影響衛生事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鼓勵進行多種形式的診療模式改革。
(三)任務目標
自年6月1日起,在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醫院、市第二人民醫院、市第三人民醫院、市南醫院、市北醫院、市皮膚病醫院、市婦幼保健院和各鎮衛生院、中心衛生院全面推行“先住院、后付費”診療模式。鼓勵各民營醫療機構結合各自實際積極推行“先住院、后付費”診療模式。
二、主要內容
(一)制定實施方案
推行“先住院、后付費”診療模式的醫療機構要結合單位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服務措施,規范就診流程。在制定實施方案時,要充分考慮現有病床使用率、醫護人員配備、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和新農合支付方式改革情況以及醫療機構運轉承受能力等綜合因素,確保“先住院、后付費”診療模式的穩步推行。同時,要通過推行“先住院、后付費”診療模式,引導常見病、多發病患者到當地衛生院就醫,危重、急癥和疑難病癥患者要及時轉診到二級及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充分發揮基層醫療機構作用,合理分流病人,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的合理就醫模式。
(二)界定服務對象
1.以下患者享受“先住院、后付費”診療服務:
(1)參加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
(2)參加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居民;
(3)參加市新農合的農民;
(4)除上述范圍外,瀕危、危重及其他病情危重需要緊急救治的患者。
2.以下患者不享受“先住院、后付費”診療服務:
(1)因打架斗毆受傷致病的患者;
(2)因自殺自殘受傷致病的患者;
(3)因交通事故受傷致病的患者;
(4)外傷、分娩等其他需辦理審核手續的患者;
(5)惡意逃費患者及其家庭成員。
3.惡意逃費患者的界定:辦理并享受“先住院、后付費”診療服務、超過出院結算日期30天仍未向醫療機構繳納個人承擔費用的患者。
(三)規范服務流程
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或新農合的患者,在推行“先住院、后付費”診療模式的醫療機構辦理住院手續和住院治療期間,只需與醫療機構簽訂《住院治療費用結算協議書》,并將城鎮基本醫療證(新農合醫療證)原件和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交醫療機構審驗(其中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審驗后當場退回,其他證件由醫療機構暫為保管),無須繳納住院押金;患者出院結算時向醫療機構支付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新農合)報銷后個人所承擔的費用;出院結算完成后,醫療機構應及時歸還患者的有關證件。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住院費用“一日清單”制度,每天向患者提供其上一天所采取的治療措施和治療費用清單;對住院醫療費用較大患者,實行分段預付管理,患者住院醫療費用在一級定點醫療機構達到5000元、在二級定點醫療機構達到10000元時,應預付一次個人應承擔的費用。
(四)落實周轉金政策,優化醫療費結算程序
落實完善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新農合配套措施,為“先住院、后付費”診療模式提供周轉金支持。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定點醫療機構應按照《市基本醫療保險周轉金管理辦法》的規定,按時申請、撥付周轉金;新農合經辦機構周轉金預撥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5%,應于每年3月底前撥付到位,實行年終結算。
繼續優化醫療費用結算程序,縮短結算時間,各定點醫療機構應按規定及時準確提報醫療費結算材料,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于每月月底前將審核無誤的醫療費用撥付到位;新農合經辦機構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費用結算,并于結算完成5日內將資金撥付到位。
(五)建立誠信信息保障系統
各醫療機構要加快醫院信息化建設進程,嚴格按照工作流程提供優質服務;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新農合經辦機構要進一步完善信息管理平臺,實現患者信息在基本醫療保險、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資源共享。對惡意逃費患者及其家庭成員,計入醫療保險結算網絡“黑名單”,在惡意逃費未糾正前暫停其醫保待遇資格,并于今后在全市任何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將不再享受“先住院、后付費”診療服務,也不再享受我市城鄉居民重大疾病救助和城鄉困難居民醫療救助;同時,將其信息納入相關部門不良信用記錄,問題嚴重的,由司法機構依法追究。各定點醫療機構可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繳惡意逃費患者所欠費用,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新農合經辦機構可依據市人民法院的裁決,協助市人民法院執行。
(六)完善醫療救助體系
市紅十字會要會同市民政局等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對我市城鄉中低收入家庭人員、五保供養對象及其他家庭特別困難的群眾患病住院所產生的醫療費用,在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新農合報銷后,其個人承擔部分可按照《市醫療救助辦法(試行)》(即政發〔〕15號)規定申請醫療救助。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推行“先住院、后付費”診療模式,是踐行科學發展觀的重要體現,也是我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改善醫院服務質量、增進醫患和諧的創新性舉措。為加快推進、確保成效,成立市推行“先住院、后付費”診療模式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加強對推行“先住院、后付費”診療模式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研究解決在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
(二)明確責任分工,做好部門配合。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嚴格落實責任,加強溝通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發展和改革局(醫改辦)負責推行“先住院、后付費”診療模式的綜合調度、協調指導工作;市衛生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加強監督檢查,將實施情況納入醫療機構年終目標績效考核,并調整完善新農合政策,落實新農合資金的及時撥付、結算,同時做好基金運行狀況預測,規避、防范資金風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落實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資金的及時撥付、結算,同時做好基金運行狀況預測,規避、防范資金風險;市財政局負責經費保障,加強資金運行監管,支持醫療機構信息化建設;市紅十字會負責牽頭建立健全醫療救助保障機制,落實醫療救助政策;市公安局要加強醫療機構周邊環境的治安管理,指導醫療機構加強內部保衛,嚴厲打擊“醫鬧”、惡意逃費等擾亂醫療秩序的違法行為,依法保護醫療機構和患者的合法權益;市人民法院負責做好醫療機構提起訴訟患者惡意逃費案件的審理工作,協助做好惡意逃費患者醫藥費、訴訟費返還醫療機構工作;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做好惡意逃費患者及其家庭成員的不良信用記錄工作;各鎮(街道)負責做好轄區農民、城鎮居民參加新農合或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調查、審核工作,并做好醫療救助資金的申報和發放;市審計部門負責相關經費的審計監督,確保資金的合理使用;市新聞宣傳部門負責做好宣傳工作,努力營造社會各界共同關注、共同參與的濃厚氛圍。
(三)加強宣傳引導,樹立誠信意識。市新聞宣傳、衛生行政及其他相關部門,要大力宣傳推行“先住院、后付費”診療模式的重要意義、主要內容、基本做法,教育引導廣大群眾自覺遵守社會道德規范,樹立誠信意識,及時宣傳工作中好經驗、好做法,為“先住院、后付費”診療模式的順利推行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本意見具體由市推行“先住院、后付費”診療模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