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關于年冬季士兵退出現役工作的通知》(國發號)及《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政發號)精神,現就我縣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需安置人員情況
根據省政府安置文件精神,我縣年冬季接收退役士兵共計104人。符合安置政策的城鎮退役士兵43人。
二、安置政策和原則
(一)繼續推行安置就業和自謀職業相結合的原則。在推行安置就業的同時,積極鼓勵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對要求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經批準由政府發給基數為3萬元的經濟補助金,不再負責安置工作。
(二)堅持“國防義務均衡負擔”的原則。凡在我縣境內的所有行業、系統和單位,都必須從國防建設、社會和諧穩定的大局出發,積極承擔國防義務,認真完成縣政府下達的安置任務。任何行業、系統和單位都無權自行確定本部門接收退役士兵的數量,也不能只接收本系統職工子女。中省直單位的接收安置任務仍然按不低于職工總數的9‰比例執行。
(三)接收安置和安置任務有償轉移相結合的原則。中省直單位實行雙向選擇,既可以接收人員安置上崗,也可以申請安置任務有償轉移。縣直各相關單位承擔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檔案管理。
三、具體安置辦法
(一)縣直單位
1、工作崗位。今年安置到縣直單位的退役士兵統一由縣公安局、城管局、建設局、機關事務管理局借調使用,根據實際情況下派到下屬單位協助工作,其檔案由縣政府負責落到地方差額補貼和自收自支單位。如遇政策調整,解除借調身份,由其檔案所在單位負責安排工作,與原單位職工享受同等待遇。
2、工資標準。人員工資按臨時工作人員標準,暫定每月700元,由縣政府負責籌集統一打卡發放,同時負責辦理兩險。
3、檔案管理。縣直差額補貼和自收自支單位負責接收檔案,接收后安置到其下屬單位,由下屬單位按有關規定核定、調整并記錄檔案工資。
(二)中省直單位
中省直單位接收人員的必須安置上崗,實行安置任務有償轉移的按每個指標4萬元標準,在安置計劃下達后一個月內上繳到財政指定賬戶,轉移的安置指標由縣政府負責安置到其他單位。
四、有關要求
(一)各單位要無條件接收縣政府下達的安置任務。對拒絕接收或完不成安置任務的單位不但要通報批評,追究其領導責任,還要依據《省義務兵征集、優待、退役安置條例》和《省關于拒絕接收退伍軍人安置的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實施行政處罰的程序規定》對單位處以50000元至70000元罰款,對法定代表人處以2000元至5000元罰款。
(二)退役士兵要從縣情實際出發,維護大局,服從縣政府的安置意見,不服從分配的(接到分配通知后一個月內未報到的)按照國家政策取消其安置資格。服從安置意見的退役士兵也要遵守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做好本職工作。
(三)各單位和各部門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從維護全縣穩定大局出發,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做為一項政治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克服困難、千方百計,確保我縣安置任務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