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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切實幫扶城鄉就業困難人員特別是城鎮“零就業家庭”、農村低保戶勞動力實現就業再就業,努力實現全社會充分就業、高質量就業的目標,根據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就業政策促進困難人員就業再就業的通知》(政發號)和市人民政府《關于創建充分就業社區和進一步促進困難人員就業再就業的通知》(甬政發[]82號)精神,結合我鄉實際,現就創建充分就業村(社區)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
以貫徹落實《就業促進法》為先導,以幫扶轄區內“零就業家庭”失業人員、農村低保家庭勞動力、“4050”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和提升村(社區)戶籍勞動力就業質量為重點,以村(社區)為基本單位,積極創建充分就業村(社區),建立起勞動保障管理服務機構,提升村(社區)的就業服務水平和就業援助功能,實現我鄉戶籍勞動力充分就業、高質量就業的目標,為和諧鄞州建設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創建目標
到6月底之前搞好一個創建充分就業村的試點工作,以點帶面開展我鄉創建充分就業村,到年底創建完成率在70%以上。充分就業村的創建堅持成熟一個創建一個的原則。
三、“充分就業村”創建標準
(一)充分整合村內各種就業資源,多渠道開發村就業崗位,轄區內登記失業人員就業率達到96%以上。
(二)就業困難人員得到有效援助,村內“零就業家庭”和農村低保家庭勞動力基本實現就業。
(三)不斷提高就業質量,積極提升村戶籍勞動力素質和技能水平,到2010年底,村戶籍勞動力中從事二、三產業人員具有職業資格證書人員比例達到10%以上,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比例達到20%,村戶籍人員中現有不充分就業人數提升為充分就業人數的比例達到30%以上。失業人員均被組織在積極的就業準備中。
(四)各項促進就業再就業政策得到全面落實,就業信息和援助渠道暢通,失業人員自主創業環境優化,村內勞動力資源得到充分開發和利用,無連續失業一年以上失業人員。
(五)村勞動保障管理服務室功能齊全,全面負責起本轄區內本地和外地勞動力就業、社會保險和勞動關系協調等勞動保障管理服務工作,并做到機構、人員、經費、場地、制度、工作“六到位”。
四、創建內容和工作任務
(一)做好村失業人員摸底調查等基礎性工作。全面掌握村就業狀況,重點掌握戶籍“零就業家庭”失業人員、農村低保家庭勞動力和“4050”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狀況。調查上門走訪率應達到100%;調查要有記錄、有臺帳,做到“失業狀況、技術特長、培訓需求、擇業意向、家庭收入、就業結果”底子清情況明;要定期走訪就業困難人員家庭,跟蹤了解失業人員就業再就業情況,并對村內失業人員實現網上動態管理。
(二)大力開發公益性崗位。進一步加大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的扶持力度,充分發揮鎮鄉(街道)、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作用,積極開發保潔、保綠、保安、社區食堂、幼兒接送、殘疾人托養、老人陪護、垃圾分類和公共設施養護等公益性崗位。
(三)開展村就業服務工作。村就業服務工作要做到“服務進門、管理到人”;在工作中做到主動熱情、細致耐心、業務熟悉、方式得當、程序規范;服務要有內容、有臺帳、有實效。村就業服務工作主要包括:
1.對符合“零就業家庭”條件和農村低保家庭的失業人員,做好審查發證有關工作。積極推薦各類失業人員參加就業再就業培訓;發動轄區內企事業單位共建就業互助平臺,廣泛收集用工信息;配合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為各類勞動者提供職業介紹和職業指導服務。
2.實施再就業援助。重點幫助村內“零就業家庭”失業人員、農村低保家庭勞動力和“4050”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再就業,對未就業人員要找原因、想對策,根據其基本情況和需求制定專門的就業援助計劃,采取“一對一”、“面對面”等精細化、個性化服務方式,進行對口幫扶,努力實現就業困難人員托底安置。
3.落實就業再就業政策。開展就業再就業政策的宣傳貫徹落實工作,使符合條件的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困難對象和其他失業人員都能按規定享受到就業再就業政策的扶持。協助做好小額擔保貸款初審和推薦工作,調查核實貸款人信用情況,配合參與欠款追索。
4.有效幫助村戶籍勞動力參加勞動實用技能培訓和職業資格培訓,做好培訓的宣傳、信息提供和報名等服務工作,
(四)行政村勞動保障服務室要結合各村特點,設室立牌,聘用勞動保障專兼職協理員1-2名-勞動保障服務室辦公面積應達到20-30平方米,實現計算機信息聯網,硬件設備由區統一配備,服務室須建立健全規范的服務標準、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
五、創建驗收辦法
“充分就業村”的創建驗收程序為:年初制訂創建目標,年底自評申報,全年考核評分,年度認定授牌。具體為:
(一)每年初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按照創建“充分就業村”總體規劃確定當年創建目標。每年11月初,村逐項對照《區創建“充分就業村”考核評估表》(另行制訂)標準,對當年創建工作進行自查自評,自評分在90分以上的,向鄉提出認定申報,并提供有關材料。
(二)鄉接到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后,送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按照創建標準和要求,采取到村座談、上門調查、電話抽查等方式進行全面考核和驗收認定。驗收合格后,在轄區內予以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由區政府認定,并授予“充分就業村”匾牌。行政村每滿二年需按以上程序重新申報驗收認定。驗收合格的繼續授牌保持榮譽,不合格的摘牌,重新創建合格后再授牌。
(三)區政府對驗收認定為“充分就業行政村”的行政村一次性獎勵1萬元。